天津市人民政府關於開展農村社區建設工作的意見

《天津市人民政府關於開展農村社區建設工作的意見》是一部天津市人民政府於2007年02月02日發布,並與發布當天生效的政府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天津市人民政府關於開展農村社區建設工作的意見
  • 外文名:TianjinMunicipal People's Government
  • 政府檔案號:津政發〔2007〕007號
  • 發布單位:天津市人民政府
  • 發布日期:2007-02-02
  • 生效日期:2007-02-02
制定原因,意見全文,

制定原因

總論
有農業的區和各縣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屬單位:
為貫徹落實中央和市委關於推進農村社區建設的部署,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統籌城鄉發展,提高農村社區管理和服務水平,推動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根據《民政部關於做好農村社區建設試點工作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通知》 (民函〔2006〕288號)要求,現就我市開展農村社區建設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意見全文

充分認識開展農村社區建設的重要意義
農村社區是城鄉社區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構建和諧社會的重要基礎。完善基層服務和管理網路,加強農村社區建設,整合社區資源,強化社區功能,把政府的公共服務和管理向農村基層延伸,對切實解決農民民眾關心的難點、熱點問題,提升農村社區文明程度,促進農村社區各項事業協調健康發展具有重要作用。開展農村社區建設,依託村黨組織和村委會,把農民民眾組織起來,有利於最大限度地調動和發揮農民民眾的主動性、創造性,依靠自身力量,改善生產生活條件;同時也為社會各方面力量參與新農村建設提供一種機制,有利於促進各項支農惠農政策落到實處,讓農民民眾共享改革發展的成果。開展農村社區建設,還可以進一步擴大民眾有序的政治參與,完善基層管理和服務網路,形成一個有效的載體,讓農民民眾直接參與社區管理,表達個人意願和合理訴求,做到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自我監督,完善村民自治機制,更好地促進農村經濟發展和社會事業全面進步,實現城鄉社會協調發展。
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農村社區建設工作的指導思想是: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統籌城鄉經濟社會發展,緊緊圍繞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著力發展農村社會事業,深化村民自治,提升農村社區管理和服務功能,不斷滿足農民民眾日益增長的物質文化需要,努力推進和諧天津建設。
農村社區建設工作要把握以下基本原則:
――以人為本、服務民眾。以農民民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為重點,著力解決民眾需要解決的問題,把民眾滿意作為衡量農村社區建設成果的標準。
――擴大民主、村民自治。切實尊重和保障農民民眾參與管理基層公共事務和公益事業的權利,提升農村社區管理與服務功能,增強社區凝聚力,完善村黨組織領導下充滿活力的村民自治新機制。
――依靠民眾、廣泛參與。培育農村社區民間組織和專業經濟合作組織,發展壯大志願者隊伍,開展民眾性互助和自娛自樂活動,增強民眾的文化認同感和家園歸屬感。
――整合資源、共建共享。調動社會各方面力量參與新農村建設的積極性,對各項惠農政策、措施和各方的物質幫助進行整合,使之達到社會效益最大化。
――因地制宜、量力而行。一切從實際出發,力戒形式主義,不做表面文章,不貪大求全,要突出特色、循序漸進、不斷深化,力求工作取得實效。
工作目標和初步安排
農村社區建設工作的目標是:適應建設和諧天津和社會主義新農村的總體要求,加強村民自治組織建設,逐步建立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相適應的農村基層管理體制、運行機制和服務體系,全面推進農村社區基礎設施建設、文化教育建設、社會保障建設、民主法治建設和平安建設,不斷提升農村社區功能,努力把農村社區建設成管理有序、服務完善、文明祥和的社會生活共同體。
2007年,要科學擬定試點方案,明確試點內容和方法,處理好與現行法規政策的銜接,在我市有農業的區和各縣分別確定1至2個農村社區進行試點工作,初步形成城郊結合部農村社區、集鎮中心村社區、傳統農村社區等不同類型的農村社區建設模式。從2008年起,按照農村社區試點的經驗和基本模式,在全市普遍開展農村社區建設。
主要任務
(一)加強基礎設施建設。
農村社區生產生活基礎設施要達到文明生態村創建工程的標準。每個社區都要建設一所綜合服務中心,其中包括村民學校和專項活動站,具備教育培訓、文體活動、綜合治理、糾紛調解、計畫生育、就業維權和衛生環境管理等基本功能,並為社區民眾組織開展活動提供條件。每個社區都建有室內外活動和健身的場所,有閱覽室、文化宣傳長廊等宣傳陣地和便民商業服務店(點)。
(二)完善服務保障功能。
形成以農村社區綜合服務中心為主體的各類專項服務網路,為民眾提供安全、方便、周到的服務。建立社區衛生服務站,實現社區衛生服務網路化管理;做好社區計畫生育管理和技術服務;推進農村社區公共就業服務,為農村富餘勞動力提供免費的職業介紹、職業指導和就業培訓;推進日用消費品連鎖店進鄉村、農業生產資料連鎖店進鄉鎮和有組織的農副產品進市場,方便民眾生產生活;發展社區志願者協會、社區民間組織和專業經濟合作組織,圍繞中心工作和民眾生產生活需求,充分發揮其橋樑紐帶作用,開展經常性的志願服務和專業技術信息服務。建立健全覆蓋農村社區困難群體的社會救助制度,對符合“低保”、“五保”條件的困難民眾做到應保盡保;完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和與之配套的農村醫療救助制度;完善農村養老保險和社區養老服務。
(三)推進民主政治建設。
逐步建立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的農村基層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保證農民民眾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權利,管理基層公共事務和公益事業。支持和保障村委會有效開展工作,確保村民代表依法產生,支持村民代表會議堅持例會制度,依法對村級事務行使決策權。村委會成員的產生符合民主選舉程式,制度健全,工作規範。村務公開工作及時、規範。村務公開監督小組、民主理財小組能夠發揮民主監督和參與民主管理作用。社區共青團、婦聯等組織健全並定期開展活動。
(四)繁榮社區文化教育。
以建設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為紐帶,充分發揮農村社區文化活動陣地作用。把村民學校建設成為職業教育、成人教育和學習型社區的重要載體,開展各類培訓教育,宣傳推廣實用技術和致富信息;開展科普、普法、思想道德及文明健康生活方式等宣傳教育。經常組織健康有益的民眾文化體育活動,深入開展創建和諧村鎮、和諧家庭和軍民、警民、社企共建活動。開展“六進社區”、“五個一建設”、農村體育“五個一工程”和爭做文明市民等形式多樣的民眾性精神文明創建活動。
(五)搞好平安創建。
落實農村平安建設各項要求,深化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設立社區警務室,活躍群防群治工作,保證治安防控措施到位。規範管理社區人口、流動人口以及租住房屋戶,刑釋解教人員幫教安置和社區矯正工作達標;充分發揮人民調解組織作用, 社區人際關係和諧, 無群體性越級上訪事件;掃除“黃賭毒”等醜惡現象,無黑惡勢力活動,發案少、秩序好、社會穩定、民眾滿意。
保證措施
(一)切實加強對農村社區建設工作的組織領導。農村社區建設具有很強的綜合性,各級政府要高度重視,推動建立黨委政府領導、民政部門指導、有關部門協同、村級組織牽頭、社會力量支持、民眾廣泛參與的農村社區建設運行機制。要調整和充實市級村務公開民主管理協調小組,建立農村社區建設聯席會議制度,協調解決農村社區建設中的相關問題。各區縣和鄉鎮政府要建立相應的組織協調機構。各村委會要在村黨組織的領導下,負責農村社區建設的具體組織實施工作。各級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要把農村社區建設納入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一同部署、一體推進。有關單位要各司其職,相互配合。各鄉鎮政府要指導村級組織制定好農村社區建設規劃,解決辦公活動場所等基礎設施的建設問題。
(二)加大投入,整合資源,為農村社區建設提供物質和資金保障。各級政府要將推進農村社區建設列入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市、區縣及鄉鎮財政部門要對農村的公共服務和公益事業設立專項經費並逐年加大投入。各村要安排一定比例的社區建設經費,培育發展農村社區志願者組織、民間組織和興辦社區公益性事業。市小城鎮建設、文明生態村工程、村級組織活動場所建設和其他支農經費要與農村社區建設對接,形成部門齊抓共建的合力。要整合社會資源,挖掘社區潛力,鼓勵社會力量投資興辦農村社區服務和公益事業。提倡區縣、鄉鎮政府部門和有關單位結對幫扶農村社區,積極投入相應的人力、物力、財力,推進農村社區建設。
(三)建立多層次的社會參與機制,壯大農村社區建設工作力量。建立考核、民主評議、工資待遇、保險、獎懲等制度,激發農村社區建設工作人員的工作積極性和主動性。建立農村社區工作人員培訓管理制度,不斷提高社區工作者的整體素質。發動農村民眾和企事業單位以投資服務設施、自願捐款、義務勞動等形式參與農村社區建設。充分發揮老黨員、老幹部、老教師、老農民的作用,依託共青團、婦女組織等成立社區志願者組織,不斷壯大志願服務隊伍。實行志願者註冊制度,制定完善志願者服務扶持政策和志願者參與慈善公益事業的各種激勵保障制度。
(四)堅持創新發展,不斷提高農村社區建設水平。開展農村社區建設工作,要注重從實際出發,打造農村社區文化品牌,形成地區特色。要在實踐中不斷總結和創新活動的內容與形式,不斷豐富和完善農村社區工作模式。要努力研究新情況,解決新問題,創建新機制,探索新途徑,推動農村社區建設持續健康發展。要正確處理鞏固成果和創新發展的關係,樹立更高標準,追求更高水平,在繼承中發展,在創新中前進,使我市農村社區建設工作走在全國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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