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快我市氣象事業發展的實施意見

《天津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快我市氣象事業發展的實施意見》是為進一步加快我市氣象事業發展,按照公共氣象、安全氣象、資源氣象的發展理念,而發布的。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天津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快我市氣象事業發展的實施意見
  • 所屬類別:政策參考
  • 發布日期:2006-09-20
  • 生效日期:2006-09-20
簡介,具體內容,

簡介

【發布單位】天津市
【發布文號】津政發(2006)84號
【發布日期】2006-09-20
【生效日期】2006-09-20
【失效日期】
【所屬類別】政策參考
【檔案來源】天津市
天津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快我市氣象事業發展的實施意見
(津政發(2006)84號)

具體內容

各區、縣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屬單位:
為切實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加快氣象事業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2006〕 3號)的精神,進一步加快我市氣象事業發展,按照公共氣象、安全氣象、資源氣象的發展理念,構建與我市經濟社會發展相適應的現代氣象服務體系,不斷滿足我市國民經濟發展對氣象工作日益增長的需求,更好地為濱海新區開發開放和環渤海區域經濟發展服務,現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進一步提高對加快我市氣象事業發展重要性的認識
氣象事業是科技型、基礎性社會公益事業,加快氣象事業發展是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近年來,隨著我市重大氣象災害監測預警服務系統、新一代天氣雷達、自動氣象(雨量)站網、衛星遙感、GPS探測站網、數值天氣預報解釋套用等氣象現代化業務系統投入運行,氣象預測預報水平顯著提高,氣象工作在重大氣象災害防禦、防汛抗旱、工農業生產、地質災害防禦、森林防火、氣候資源開發利用、重大工程建設和社會活動天氣保障、方便城鄉民眾日常生活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
但目前我市氣象事業發展中還存在著綜合氣象監測體系尚未形成、預測預報科技水平亟待提高、氣象災害預警發布體系亟待完善、氣象災害應急回響服務體系不健全等需要解決的問題。
天津是環渤海地區的經濟中心,同時也是一個氣象災害頻發的地區,暴雨、冰雹、大風、大霧、風暴潮以及乾旱、洪澇、寒潮等氣象災害頻繁發生,對我市交通、能源、水資源、生態環境、公共衛生和安全等構成了嚴重威脅。
大力發展氣象事業,提高我市氣象災害的監測預報預警服務能力,已成為我市防災減災、趨利避害的迫切任務。我市風能、太陽能、空中水資源等比較豐富,具有較大開發潛力,科學地開發利用,將其轉化為現實生產力具有重大的經濟、環保和生態價值,對促進我市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具有重要的作用。
二、加快天津氣象事業發展的指導思想和奮鬥目標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公共氣象的發展方向,按照一流裝備、一流技術、一流人才、一流台站的要求,進一步強化觀測基礎,提高預報預測水平,加快科技創新,顯著提升氣象事業對防災減災、經濟社會發展和人民生活的保障服務能力,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提供一流的氣象服務。
(二)奮鬥目標:
到2010年,建立天津市現代化的氣象業務服務體系,初步形成結構合理、布局適當、功能齊備的綜合氣象觀測系統、氣象預報預測系統、公共氣象服務系統和科技支撐保障系統,氣象業務服務能力達到國內先進水平,基本滿足我市經濟建設、社會發展和人民生活對氣象服務的多樣化需求,增強為環渤海經濟發展和海河流域防汛抗旱服務的能力;到2020年,建成結構完善、功能先進的氣象現代化體系,氣象工作的整體實力大幅提升,氣象科技、業務和服務達到國內領先水平。
三、進一步加強氣象基礎現代化建設
(一)建設一體化的大氣綜合觀測自動化系統
依託國家綜合氣象觀測系統,針對我市需求和天氣監測的薄弱環節,建立和完善我市綜合氣象觀測系統。重點加強濱海、海洋、城市交通等災害性天氣氣候監測網建設。
市氣象主管機構要會同有關部門加強統籌規劃,做到統一布局、共同建設。各級政府要把氣象綜合觀測能力建設納入本級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並列入年度計畫,確保按期建設、穩定運行。
(二)進一步強化氣象預報預測能力建設
要以提高天氣、氣候預報預測準確率為核心,綜合套用多種探測資料和預報預測技術,不斷完善氣象預報預測業務系統建設。
加強短時臨近天氣預報工作,做好影響我市突發性、關鍵性、轉折性天氣的預報預警。
按照上防洪水、中防瀝澇、下防海潮的原則,重點增強海河流域強降水、洪澇、乾旱等氣象災害的聯防預警能力;
增強暴雨、大風、風暴潮等氣象災害的預報服務能力。市氣象主管機構要積極與大專院校和科研機構開展旨在提高氣象預報預測水平的聯合研究工作,為提高天氣預報和氣候預測能力提供科技支撐。
(三)建立氣象災害預警應急體系
根據《天津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要求,建立各級政府組織協調、各部門分工負責的氣象災害應急回響機制,強化以市內六區和濱海新區為重點的突發氣象災害監測預警工作,確保突發災害性天氣能及時掌握、準確預報、快速發布。
強化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氣象服務工作,建立市級移動氣象台,增強對有害物質泄露、區域環境污染、海損事故及救援、森林火險等突發公共事件的氣象預警和應急保障能力。市氣象主管機構要會同有關部門切實加強氣象災害調查和影響評估工作,建立暢通的氣象災情傳遞渠道。
(四)進一步加快氣象信息共享平台建設
建設統一的氣象通信和信息存儲、分發系統,充分發揮氣象信息網路資源優勢,實現觀測數據共享。
市氣象主管機構負責氣象信息數據共享的組織協調工作,水文、海洋、環境、農業、林業、鹽業、交通、民航、港口等部門要充分利用氣象信息共享平台,積極提供和共享有關氣象信息數據。
四、強化服務功能,充分發揮氣象綜合保障作用
(一)加快濱海新區經濟社會發展氣象保障系統建設
根據濱海新區的地理特徵、氣象災害特點及未來發展的功能定位,引進一流裝備和技術,重點建設渤海風暴潮、海上大風、海霧災害監測預警系統,港口航運與公路交通氣象保障系統,電子化工雷電防禦系統和濱海經濟發展與生態環境氣象保障服務系統,為濱海新區經濟快速發展提供全方位、多層次、全過程的氣象保障服務。
要將氣象保障系統的建設與維護納入濱海新區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加大投入,保證其穩定可靠運行。
(二)切實做好公共氣象服務工作
市氣象主管機構要進一步強化公共氣象服務職能,改善服務手段,增加服務產品,提高服務質量,切實加強對政府和公眾特別是農村、社區、企業的氣象服務,滿足各行各業和人民民眾對氣象信息的不同需求。
要進一步拓展氣象信息傳播渠道,通過氣象警報、廣播、電視、報刊、聲訊、網際網路、手機簡訊等多種形式迅速傳播氣象預報警報,有關部門要創造條件在主要交通樞紐、公共活動場所、大型居住區等建立氣象信息播發設施。有關部門和媒體要保證氣象信息傳播渠道的暢通,提高公共氣象服務的時效。
(三)強化農業與生態氣象服務工作
緊緊圍繞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要求,結合我市農業結構調整和都市型農業的特點,建設重大農業氣象災害預警系統。深化農業氣候區劃和農業氣候資源評價工作,開發和推廣農業氣象適用技術。建立農村氣象警報服務網路,使災害警報信息及時到村入戶,減少生命財產損失。
要結合生態宜居城市和濱海新區建設,充分利用衛星遙感等現代化技術,積極開展生態氣象的監測和生態評估工作,為制定生態環境保護規劃提供依據。積極開展與城市發展、人民需求相關的大氣成分觀測以及相應的預報和服務工作。
(四)積極開展交通、旅遊氣象服務工作
建立海上航運、高速公路、市內旅遊景點等氣象災害預警系統,重點抓好高速公路道路結冰、降雪、大霧和能見度預報服務,近海海面和港區的大風、大霧預報服務,旅遊景點的晴雨預報服務。
(五)加強城市和公共衛生氣象服務工作
氣象、市政、公安、環保、衛生等部門,要建立高效靈活的合作機制和信息共享渠道,開展與城市交通、城市建設、城市能源、城區空氣污染相關的氣象服務,城市生態環境預估,城市重點工程的氣象服務決策諮詢,天氣、氣候和氣候變化對疾病發生規律、病理影響機理的綜合研究與服務。
(六)加強重大災害的防禦管理
各級政府要高度重視重大氣象災害防禦的組織管理,開展氣象災害普查,編制氣象災害防禦規劃,對重大氣象災害要及時組織災情調查和影響評估。
城鎮規劃、重大工程建設、農業產業布局、市政設施建設等要進行重大氣象災害風險性評估。市氣象主管機構要加強氣象災害防禦行政管理職能,大力宣傳普及氣象防災減災知識,提高政府部門和社會公眾應對氣象災害的能力。
五、科學規劃,合理開發利用氣候資源
(一)積極開展氣候資源的普查和開發利用工作
各級政府要積極組織開展氣候資源的普查,摸清氣候資源狀況,為合理開發利用氣候資源奠定基礎。市氣象主管機構要依法組織對城市規劃編制、重大基礎設施建設、大型工程建設、重大區域性經濟開發項目進行氣候可行性論證,對農業產業結構調整、重大農業開發項目和大中型農業產業基地建設進行氣候適應性論證。
(二)切實加強空中水資源的開發利用
要充分發揮人工影響天氣工作在抗災減災、緩解水資源短缺和生態建設等方面的重要作用。進一步加強人工影響天氣作業指揮體系和基礎設施建設,“十一五”期間要建成以空中水資源綜合監測、通訊及信息採集存儲、決策指揮、外場作業、效益評估、技術支持為主要內容的作業指揮系統。
大力組織開展以增加河流徑流、水庫蓄水、涵養地下水源、植樹造林、森林防火滅火、淨化空氣等生態環境建設和保護為目的的人工增雨(雪)作業。
(三)做好風能、太陽能開發利用的氣象服務
氣象能源是可以再生的清潔能源。我市氣候資源較為豐富多樣,各級政府要站在戰略高度,重視風能、太陽能的開發,促進循環經濟建設的發展。要組建風能、太陽能監測網,開展風能、太陽能普查和可利用資源的評估,為制定開發利用規劃提供氣象服務。
六、健全依法發展氣象事業的保障體系
(一)加強氣象法制建設和氣象行政管理
要加快我市氣象災害防禦、氣象設施及探測環境保護等氣象地方法規建設。各級氣象主管機構要切實履行社會行政管理職能,依法管理我市涉及氣象領域的各項活動。要加強市和區縣兩級執法機構和執法隊伍的建設,不斷提高氣象行政執法的能力和水平。
重點加大對氣象基礎設施保護和對氣象探測、公共氣象信息傳播、雷電災害防禦等活動的監管力度。要按照合理布局、有效利用的原則,統籌編制和實施重要氣象設施的建設與布局規劃,充分發揮投資的總體效益。要通過建立協調機制,將各部門自建的氣象探測設施納入氣象觀測網路的總體布局,由市氣象主管機構實行統一監督、指導。
(二)加大財政投入力度
各級財政部門要按照公共財政的要求加大對地方氣象事業的支持,建立穩定增長的財政投入機制,根據需求逐步增加對人工影響天氣、城市氣象防災減災應急系統和城市環境氣象系統等項目建設的投入,並列入年度財政預算。
(三)大力加強氣象科技創新
要進一步完善氣象科技創新工作機制和激勵機制,建立氣象業務、科研密切結合、相互促進的開放式平台。
重點研發具有自主創新特點的區域短時災害天氣、海洋氣象數值預報模式和生態與農業氣象套用技術。要加大對氣象科學研究的支持力度,在科研基礎設施建設、課題研究等方面給予穩定的政策和經費支持。
(四)大力抓好氣象人才隊伍建設
制定氣象人才培養規劃,重點建立健全引進高層次人才和激勵研究型業務人才成長的相關機制,建設研究型部門,形成不同層次、滿足不同需求的氣象人才梯隊。加強氣象人才教育培訓體系建設,提高教育培訓能力,提高氣象工作者的整體素質。
七、加強對氣象工作的領導
(一)把氣象事業納入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
各級氣象主管機構既是中國氣象局的直屬單位,同時也是各級政府的工作部門。
各級政府要重視對氣象工作的領導,嚴格管理,切實關心、重視和支持氣象事業的發展,充分發揮氣象工作在政府決策、經濟社會發展和公眾服務以及氣象在防災減災工作中的作用。要根據我市經濟發展戰略和國家氣象事業發展戰略,結合本地實際,制定氣象事業發展規劃,並納入經濟社會發展的規劃之中,落實年度發展計畫。
(二)制定措施,狠抓落實
各級政府、相關部門和市氣象主管機構,要按照本實施意見精神,結合各自職責和部門實際,創造性地抓好貫徹落實。
要通過明確責任、細化任務、強化措施,真抓實幹,充分發揮氣象工作在經濟發展、社會進步、國家安全和可持續發展中的基礎性、現實性和前瞻性作用,更好地為我市經濟社會發展提供服務。
二○○六年九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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