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繼續加強食品衛生法執法檢查監督的決議

1997年5月6日天津市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二次會議通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天津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繼續加強食品衛生法執法檢查監督的決議
  • 頒布單位:天津市人大常委會
  • 頒布時間:1997.05.06
  • 實施時間:1997.05.06
天津市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二次會議,聽取和審議了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錢其敖和市衛生局局長張愈受市人民政府委託分別所作的關於全國人大常委會食品衛生法執法檢查組檢查我市貫徹實施食品衛生法情況的報告。會議認為,1997年4月中旬全國人大常委會執法檢查組對我市貫徹實施食品衛生法的情況進行的檢查和檢查結束前提出的意見和建議,對於我市進一步認真貫徹食品衛生法,搞好食品衛生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導意義。全市要以這次檢查為契機,更加深入地貫徹食品衛生法,把食品衛生工作提高到一個新水平。為此,特作如下決議:
一、各級人民政府和全市人民要高度重視全國人大常委會食品衛生法執法檢查組對我市食品衛生法執法情況提出的意見和建議,認真落實市人民政府提出的關於加強食品衛生工作的意見和整改措施,再接再厲,發揚成績,鞏固成果,解決存在的問題,切實搞好我市食品衛生工作。
二、各級人大常委會要繼續搞好食品衛生法的執法監督檢查,加大監督力度,增強工作實效。對在執法檢查中發現的和民眾反映的重點和難點問題,要進一步跟蹤複查,督促政府和有關部門採取有力措施,抓緊解決問題,進一步提高我市食品衛生執法水平。
三、繼續加強食品衛生法的宣傳教育,增強人民民眾特別是各級領導幹部的食品衛生法制觀念。食品衛生行政管理部門,要加強對食品生產銷售企業的監督檢查,加強對食品從業人員的培訓,強化其依法經營的觀念。報刊、廣播、電視等新聞媒體,要發揮輿論監督作用,及時報導和表彰食品衛生工作守法、執法的先進典型,揭露和批評在食品生產銷售中的問題,營造在食品衛生方面知法、守法和執法的良好氛圍。同時要做好食品衛生知識的宣傳工作。
四、認真接受民眾監督,繼續抓好民眾對食品衛生投訴的辦理工作。政府有關部門要建立民眾反映食品衛生問題的正常渠道,切實發揮其作用。對於民眾的投訴要妥善處理,保證件件有著落。已經解決的問題,要鞏固成果,防止反覆;正在處理的問題,特別是民眾反應強烈而又多年未能解決的問題,有關部門要主動配合,共同協作,限期完成;一時難以解決的問題,也要制定計畫,採取有力措施,逐步解決。
五、積極進行食品衛生方面的地方立法工作。要根據本市實際情況,充分調查研究和論證,在條件成熟時制定我市實施食品衛生法辦法,使之更便於操作,以推動食品衛生法的貫徹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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