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中濱海盛衛生安全評價監測有限公司

天津中濱海盛衛生安全評價監測有限公司是一家以安全評價監測為主營業務的企業。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天津中濱海盛衛生安全評價監測有限公司
企業介紹,企業事件,刑事判決,

企業介紹

天津中濱海盛衛生安全評價監測有限公司,天津市唯一兩家具有甲級安評資質的第三方機構之一。
在天津市安評市場上擁有重要地位。前身天津市橡膠工業研究所安全評價中心,成立於2003年4月。
2014年8月-12月,安監局開展的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專項執法檢查中,28家企業被點名通報批評,中濱海盛是其中之一。
2015年1月29日的通報顯示,中濱海盛存在的問題主要包括,某些安評檢測報告中覆核人未取得培訓合格證書;報告無工作日寫實記錄;現場調查表是列印的,沒有調查人、陪同人簽名;報告未按規範要求採樣一個工作班,隨機選擇採樣時段,以及辦公區與實驗區未嚴格分開,實驗室無控制進入措施。實驗室沒有有效的通風排毒設施等問題。最後由天津市安全監管局提出處理意見並督促落實整改。

企業事件

出具天津東疆保稅港區瑞海國際物流有限公司躍進路堆場改造工程安全驗收評價報告
一位接近瑞海國際安全評價的人說,2014年,在中濱海盛承接天津東疆保稅港區瑞海國際物流有限公司安評工作之前,曾有另一家甲級資質第三方安評機構欲為其做安全評審,但認為瑞海國際高危化學堆場安全評價或不能通過而拒絕。
這份由天津中濱海盛衛生安全評價監測有限公司(下簡稱“中濱海盛”)出具的安評報告稱:“瑞海國際的地址與周圍居民區、商業中心、公園等人口密集區域的距離,符合規定”,且“該廠址選擇在天津港貨櫃物流中心區域,符合地區工業布局和城市規劃的要求”。根據該報告,瑞海國際在2014年6月,即試營業兩個月後,當月某一天的化學品倉儲總量超過了6000噸。
該報告稱爆炸堆場“與民居距離符合規定”。而對天津萬科海港城三期的住戶來說,爆炸的火光和巨響同步到來——他們離爆炸中心不到600米。在儲藏了大量危險品的爆炸點周圍1公里範圍內,有3個大型居住社區。
天津中濱海盛衛生安全評價監測有限公司被指是紅頂中介
原標題:天津港爆炸事故中的“紅頂中介”
記者何林璘劉星 《 中國青年報》( 2015年08月20日03 版)
天津港“8·12”特大爆炸事故發生一周后,涉事企業天津瑞海國際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瑞海國際)的安評報告仍未向公眾公開。
安評是保證企業安全
生產的第一道關口,然而據媒體披露,雖然瑞海國際堆場改造工程與居民區的距離明顯不符合最少1000米的規定,但安評驗收報告卻作出了“與民居樓距離符合規定”的判斷。天津一家具有甲級資質的安評公司也向記者表示,該項目的距離從安評上看,“肯定有問題”。
從安評預審到安評驗收,瑞海國際的改造項目似乎一路暢通。記者梳理發現,為瑞海國際出具安評報告的天津中濱海盛衛生安全評價監測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濱海盛),具有一定的背景。在一項中濱海盛作為唯一供應商的天津地區安監部門的政府採購中,負責審核的專業人員,其供職單位與中濱海盛有合作。
“紅頂中介”
天津市共有4家具有甲級資質的安全評價機構,分別是:天津東方泰瑞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東方泰瑞)、中海油天津化工研究所設計院、中濱海盛,以及天津世紀天源安全衛生評價監測有限公司。
中濱海盛是天津第三家拿到甲級資質的安評機構,一篇名為《中濱海盛公司發展戰略研究》、撰寫於2011年的論文,詳細介紹了該公司的歷史。
中濱海盛的前身是成立於2003年4月的天津市橡膠工業研究所安全評價中心。2005年8月29日,該中心改制,由天津海豚橡膠集團公司(以下簡稱海豚橡膠公司)與天津市橡膠工業研究所和相關自然人共同出資,組建成立了天津市海橡安全科技發展有限公司,並於同年11月取得安全評價乙級資質。
海豚橡膠公司是天津渤海化工集團獨資(以下簡稱渤化集團)的國有公司,渤化集團是特大型國企集團,其下屬企業的安評需求構成了中濱海盛的主要業務來源。在《中濱海盛公司發展戰略研究》一文中就介紹,中濱海盛此前的市場占有率一直比較穩定,“渤化集團所屬企業(三化、兩鹽)為公司的業務提供了穩定的來源”。
2008年,海豚橡膠公司與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合作,以新增股東的方式,將註冊資金由300萬元增至550萬元,公司也改名為天津中濱海盛科技發展有限公司。
此前,天津公安消防局局長周天在接受本報記者採訪時明確表示,天津消防研究所是隸屬於公安部消防局的機構。
此前接受《北京青年報》採訪時,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的工作人員雖然承認研究所確實曾和中濱海盛公司的前身企業有過合作,但稱合作現已結束。
可工商檔案顯示,兩者仍有相當的關聯。
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顯示,中濱海盛的股東包括兩家企業法人、一家事業法人和七位自然人。兩家企業法人和一家事業法人分別為,天津市橡膠工業研究所、天津海豚橡膠集團有限公司、國家消防工程技術研究中心。自然人股東則是雷全川、王夢海、趙伯揚、許玉鳳、伍軍學、曾凡強、孫金霞和金霞。據《界面》報導,其中雷、王、趙三人屬橡膠工業研究所,其餘四人則屬國家消防工程技術研究中心。
一家事業法人所指的國家消防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的主管部門是公安部,依託單位正是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
與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的合作讓中濱海盛收益良多。在此前天津消防研究所的官方網站上,曾有這樣的介紹,“作為主要技術力量,支持我所參股機構成功申請國家甲級安全評級機構資質‘APJ-(國)-519’”。而“APJ-(國)-519”正是中濱海盛2012年拿到的甲級資質牌照。
中濱海盛與當地安監、消防等部門有著合作關係
公開資料顯示,中濱海盛與當地安監、消防等權力部門有著良好的合作關係,其股權結構與天津消防部門有諸多聯繫。
中濱海盛官方網站顯示,受天津市安監局委託,中濱海盛完成了《天津市危化品生產企業安全管理制度編制綱要》《天津市危化品生產、儲存企業安全評估標準實施細則》和《天津市危險化學品生產安全管理與技術培訓教材》的起草、編審工作。而“近年來多次受政府有關部門委託先後主持和參加了上述領域相關標準、檔案、教材的起草”的字句也多次出現在中濱海盛的介紹中。
中濱海盛的消防背景到底幫了它多少?一份公開的採購檔案或者可以顯出一些端倪。
天津市政府採購網2015年7月的一份公示顯示,中濱海盛是天津濱海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安全生產“十三五”規劃編制項目的唯一供貨商,該項目系天津濱海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以單一來源採購的方式採購。
這份採購公示的論證意見稱,“中濱海盛參與了高新區創建安全文化建設、企業安全考核以及高新區應急預案體系建設等工作,能夠直接進行關於安全生產規劃設計工作。”
然而公示顯示,作出“唯一性”具體論證的專家,竟然是供職於和中濱海盛有合作的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的任常興。
從預審到驗收,安評“一路綠燈”
與“居民樓僅有600多米的距離”到底是如何通過審批的,始終是個謎。而由中濱海盛為瑞海物流所作的安全評價報告,卻在較複雜的安全評價程式和審批程式中,頻頻通關,一路綠燈。
據新華社報導,瑞海國際物流副董事長、天津港公安局原局長董培軍的兒子董社軒稱,“當時做安評時,第一家安評公司說距居民樓太近,不符合規定,安評做不下來。後來於學偉說別管了,他來弄,後來又換了家安評公司,結果就弄下來了。”
中國青年報記者嘗試聯繫了天津市具有甲級安評資質的安評機構,這些機構均稱“沒做過瑞海的項目”,並表示“不好說、不好透露”中濱海盛的情況。天津安評業內人士向記者透露,沒通過瑞海安評的是同樣具備甲級資質的天津東方泰瑞科技有限公司,但該公司工作人員也向記者否認了曾做過瑞海項目。
據媒體披露的《天津東疆保稅港區瑞海國際物流有限公司躍進路堆場改造工程安全驗收評價報告》(內審版)顯示,項目主要建設內容包括新建兩個危險品倉庫及重新規劃現有堆場,堆場占地面積46226.8m2。
按照國家安監部門2001年出台的《危險化學品經營企業開業條件和技術要求》,550平方米以上的大中型危險化學品倉庫選址應與周圍公共建築物、交通幹線、工礦企業等距離至少保持1000米。而瑞海國際的項目與最近的居民樓只有600多米,這與規定顯然不符。
而該份安全驗收報告的評估結論卻是:“根據有關標準規範採取了有效的安全設施和安全技術措施,安全預評價報告和設計專篇給出的安全對策措施已基本落實,企業建立了較為完善的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本項目具備竣工安全驗收的條件。”
事實上,中濱海盛所作的安全評價報告順利通過的還不止這一關。“其實驗收評價開始作的時候,項目都已經建好了,或者都已經開始生產運行了。”天津一家安評機構工作人員告訴記者。
該安全驗收報告顯示,在開展安全驗收評價之前,已經試營業兩個月的瑞海國際在2014年6月某一天的化學品倉儲總量超過了6000噸。據《安全驗收評價導則》規定,安全驗收評價是“在建設項目竣工、試生產運行正常後”,對該項目的設施、設備、裝置實際運行狀況及管理狀況所展開的評價。
相較於安全驗收評價,安全預評價報告才是項目獲得施工許可證的必備條件。只有通過了這個“關卡”,才可能開始施工建設。
顯然,由中濱海盛為瑞海物流所作的安全預評價報告也同樣順利獲得了“通關綠卡”。
安全評價報告審批的“特殊”之處
“如果按照正常的評價程式,距居民樓600米的距離在最初安全預評價時就絕對不可能通過。”中國地質大學安全工程教授、北京市安全生產專家組專家羅雲說。
理論上,預審安評及驗收安評都需要安監部門和行政審批部門召集專家進行審核。根據《安全預評價導則》,已經完成的安全預評價報告需要交由行業組織或中介進行技術評審,提出評審意見。再由有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備案。“相當於審上再審。”
而在這樣“審上再審”的審核程式中,中濱海盛的這份安全預評價報告並未受到阻礙。
“兩種可能性,要么是預評價時瑞海物流提供的項目設計材料中對距離、或者危化品容量大小的描述與後來實際施工的並不相符,但作為需要實地調查的安評機構也不可能不清楚這點;要么就是預評價時就已經在安評報告中有不符事實的造假評價。”羅雲說。
不過,瑞海物流所處的港口位置也讓安全評價報告的審批變得“特殊”。天津世紀天源安全衛生評價監測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員告訴中國青年報記者,“因為瑞海在天津港那邊,天津港那邊比較獨立,瑞海的安評審批的是天津港安監局,不是天津市安監局,跟其他地方不太一樣。”
“安全評價平時造假誰看得出來呢?除了安評機構,很少有人會去真正核實,所以造假也鮮為人知。出了事故,才知道安評有假。”羅雲說。

刑事判決

2016年11月7日至9日,“8·12”事故相關的27件刑事案件,分別在天津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和天津市濱海新區人民法院等9家基層法院一審公開審理。9日,各法庭分別依法對系列案件作出一審判決。天津中濱海盛衛生安全評價監測有限公司犯提供虛假證明檔案罪,依法判處罰金25萬元,公司董事長、總經理趙伯揚等直接責任人員分別被判處一年六個月至四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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