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懷友

高懷友

高懷友是九三學社社員,理學博士,高級工程師。

現任天津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副局長。

2015年8月27日,依法立案偵查並採取刑事強制措施。

2016年11月9日,法院一審判決,以玩忽職守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高懷友
  • 民族:漢
  • 出生地:四川
  • 出生日期:1972.1
  • 主要成就:全國青聯委員;天津市人大代表;九三學社天津市委常委。
工作經歷,社會任職,人物事件,

工作經歷

1999.12-2004.11 農業部環境監測總站副站長(兼農業部環境質量監督檢驗測試中心副主任)
2004.12-2006.03 擔任農業部環境保護科研監測所信息中心副主任(主持工作)、主任
2006.04-2013.03 擔任天津市質量技術監督局總工程師
2013.04—2014.05 掛職任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執法督查司副司長
2014.06-今 天津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副局長。

社會任職

全國青年聯合會第十一屆委員會委員;
天津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
九三學社天津市委常委。

人物事件

曾稱安評報告是合格的
在8月14日第二場發布會上,有媒體問瑞海物流是否有違規的地方,高懷有回應稱,瑞海物流在原先物流存儲的基礎上,通過相關的環評和安評手續取得了危險品周轉倉庫的資質。根據前期對企業的了解情況,這個企業是取得了安評報告是合格的,同時也經過天津市港口的安全條件的審查。
此外,他還回應稱,瑞海物流是通過天津市的甲級的安全評價機構取得的安評,該家機構名為天津中濱海盛衛生安全評價監測有限公司。
涉嫌玩忽職守罪
天津港“8·12”特別重大火災爆炸事故發生後,檢察機關積極介入事故調查。
2015年8月27日,根據查明的情況和有關法律法規,檢察機關以涉嫌玩忽職守罪對天津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副局長高懷友(副廳級),依法立案偵查並採取刑事強制措施。
2016年11月7日至9日,“8·12”事故相關的27件刑事案件,分別在天津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和天津市濱海新區人民法院等9家基層法院一審公開審理。9日,各法庭分別依法對系列案件作出一審判決。天津市安監局原副局長高懷友,在分管監督管理三處期間,對天津港港區內危險化學品安全領域的情況和監管現狀嚴重失察;在分管規劃與科技處工作期間,沒有要求規劃與科技處採取切實有效措施將安全評價報告網上報備制度落實到位。法院一審判決,以玩忽職守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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