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起因
有網友稱在一家海鮮大排檔吃飯,結賬的時候發現一盤蒜蓉大蝦竟然要上千元。明明寫著38元怎么變成這么多?原來在選單上標註的價格是一隻而不是一份,而一句“以上海鮮單個計價”被店家暗悄悄的寫在選單最下方很不明顯的地方。
事件經過
當事遊客:吃前店家稱“按份算” 選單標著“按個算”
有兩桌遊客遭遇“
天價蝦”北青報:能講述下當時事情的經過么?肖先生(四川赴青島遊客):10月4日一家3口人是第一天到
青島,找到旅店後,就在旅店旁邊找地方吃飯,因為其他飯店人比較多,最終選擇了這家“善德活海鮮燒烤”。在看到選單後,也曾詢問過選單價格,看到“大蝦38元”時,問老闆“是不是38元一份”時,老闆回答“是的”。
除此之外,還詢問了老闆螃蟹價格,58元一隻,一盤
扇貝,10元一份。還點了一紮啤酒,選單寫的是38元/大扎,但是後來老闆說是120元一紮。
朱先生(
南京赴青島遊客):一家7口人,也是10月4日晚上8點多鐘去吃飯,吃完飯大概9點半左右。當時點菜時曾特地問過店員怎么賣、是不是“一份”的價格,因為之前也看過很多新聞報導,就怕有誤會。店員回答說是的,讓放心,說這都是按照一份一份的價錢。
當時點了蝦、咖喱、海蠣子、面,差不多六七個菜。當時有一個插曲,吃蝦的時候,覺得是“死蝦”而不是老闆承諾的“活蝦”,因為凍過的蝦子和活蝦不一樣,後來給換了一盤。9點多鐘結賬時,當時看到選單,老闆才說38元一隻,一共吃了40隻。
但如果是38元一隻,他在一開始就應該問“你們要多少只”才對,為什麼給上40隻,點了40隻么?
北青報:當時飯店的人多嗎?
朱先生:不多,一共就3桌人在吃飯,其中就有和四川那位遊客一家。
北青報:當時你們是認識嗎?
肖先生:並不認識。比隔壁桌去得晚,正在吃飯時,隔壁南京的朱先生要結賬,發生了糾紛時才被聽到,於是問老闆多少錢,老闆說“一共1338元”,當追問為什麼這么貴時,老闆說大蝦是38元一隻。
北青報:在價目單的最下方,有“以上海鮮單個計價”的說明,當時吃飯時有注意到嗎?
肖先生:吃飯前完全沒有注意,因為已經詢問過店家價格,所以就沒有再注意,一直到結賬時產生糾紛,店方才提醒,在價目單下方的那行“以上海鮮單個計價”的字。
報警處理
北青報:當時的第一反應是什麼?
朱先生:第一反應就是“被宰了”,也聽說過海南的一些價格
欺詐的事情。很多媒體都有報導過,所以覺得被宰了。
北青報:後來就產生了
糾紛?
朱先生:是的。和店家交涉的時候被隔壁四川的遊客聽到了,然後放下筷子也不吃了,說“怎么這么貴”!然後就一起找店家理論。
北青報:產生糾紛後怎么處理?
肖先生:後來選擇報警。派出所說,這家飯店,前一天晚上也發生了兩起價格糾紛,建議打工商部門電話,後來警官就走了。
朱先生:當時派出所說,事情管不了,他們沒有執法權,這屬於價格糾紛,讓找物價局,但物價局說他們已經下班了,讓報警找110解決,後來一直折騰到夜裡12點多。第二天物價局稱,必須過完節才能解決。
付款處理
北青報:最終事情是怎么解決的?
肖先生:第二次打110,等遼寧路派出所的警察一來,就一起上了車。
朱先生:等到了派出所後,派出所方面出面協調,說先把錢給人家,在快凌晨2點的時候,借錢給了店家2000元,四川的那位遊客給了800元左右,後來就走了。
北青報:在店中時有沒有出現什麼情況?
朱先生:僵持一段時間後,周圍有其他飯店的食客勸走吧,但是當作勢要走時,老闆就拿著一根大棍子,威脅,並且打電話叫人過來,說吃完霸王餐想跑。
北青報:什麼樣的大棍子?
朱先生:就是平時用來支撐遮陽大傘的那種棍子。
北青報:您對這件事怎么看?
朱先生:平生第一次遇到這種事,特別窩火。也看到這方面的很多新聞,也很防範,但是防不勝防。
工商部門介入
2015年10月5日,青島工商局12315指揮中心石主任告訴北青報記者,該事已經引起青島物價和工商部門的高度重視,目前,青島市工商局已安排市北區市場監管局去現場調查,將會視具體調查情況依法進行處理。此外,石主任稱,為了改變這種屢禁不止的宰客行為,一方面加強執法監管力度,一方面進一步規範商戶的經營行為。此外,青島工商局將受到行政處罰的企業信息上傳至信用平台,以便市民和到青島旅遊的遊人隨時查詢。
處理結果
處罰
2015年10月6日下午,青島市物價局工作人員對北京青年報記者表示,青島市市北區物價局已經向店面經營者下發了《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在告知書中,市北區物價局擬以涉嫌
欺詐為由,對經營者處以9萬元罰款。根據相關法定程式,經營者還有要求聽證的權利,市北區物價局將根據經營者主張權利的情況進行後續辦理。
2015年10月6日晚間7點左右,青島市市北區區委宣傳部官方微博發布訊息指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一條的規定,擬對市北區善德成燒烤店(善德海鮮燒烤家常菜)作出9萬元罰款的行政處罰,並責令其立即改正價格違法行為。該告知書已於6日下午送達該店。
事件當事人之一的肖先生昨天下午告訴北青報記者,青島物價局工作人員聯繫到他,並表示領導很重視,已作出罰款9萬元的處理,同時告訴肖先生,現在涉事老闆已經不見了。另一名當事人朱先生昨天也表示,接到青島物價局電話,對方告知處罰通知已經貼在涉事店面門上,同時已經發信息告知涉事老闆,有後續進展會再聯繫朱先生。
房租到期
2015年10月6日,有網友去善德活海鮮燒烤家常菜現場查看情況,發現涉事店面已關閉,在店面門口有一張白色紙板,上面寫有“房租到期”的字樣。
記者從青島工商部門獲悉,目前涉事商家壓力較大,沒法營業,已關閉店鋪。青島工商局12315指揮中心石主任表示,經營主體的信息,經營者的名稱、聯繫方式都在檔案里有記錄。如果涉嫌逃逸,有關部門可以一起調查。而目前的行政執法程式對人身自由是不能進行限制的。
根據青島市市北區區委宣傳部官微以及青島物價局官微的通報顯示,10月5日,接到遊客投訴後,青島市、市北區兩級物價局及市北區相關部門人員及時趕到位於市北區樂陵路92號的“善得活海鮮燒烤家常菜”大排檔進行現場檢查。經查,該大排檔名為“市北區善德成燒烤店”,其提供的菜品雖有明碼標價,但不規範,並涉嫌誤導消費者消費。鑒於此,青島市物價局已責成市北區物價局根據《價格法》等有關法律法規予以立案處理,責令其退還非法所得,並按照涉嫌價格欺詐、違反明碼標價及侵害消費者權益的規定,依法進行立案查處。市北區物價局表示,將根據法定程式和時限要求從快處理。
據石主任介紹,目前的辦理進度已經很快,僅一個工作日就確定立案。工商局領導也批示,要儘快依法處理。
配合調查
石主任告訴北青報記者,整件事符合投訴舉報受理的程式,因為市場監管不是一個部門自己做的事情,涉及多個部門。雖然責任有交叉、有邊界,但不能讓消費者“落在空里”。在投訴問題上,有行政機關已經受理下來的,其他行政機關一般不再介入,以此讓行政機關獨立行使職責。
4日出現該情況後,當事人首先向警察反映問題,警察在現場進行了調解,將客人的餐費減免了將近700元,當事人並不滿意。同日,當事人撥打了“12345”市政熱線進行舉報,市政熱線根據部門職責將此事分到了市北區相關部門。當事人還撥打了“12315”消費者投訴舉報專線電話,進行了錄音留言,第二天早上,工商部門的接線員也和當事人進行了溝通。
青島市善德燒烤店宰客事件發生後,相關部門對該店下達罰款9萬元、責令停業整頓並吊銷營業執照的行政處罰。市北區市場監管局主要負責人停職檢查,對該區物價、旅遊等部門主要負責人進行誡勉談話。涉事的燒烤店也已經關停。
官方譴責
10月7日,青島市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官方微博的一則訊息稱,青島市消保委發布聲明,嚴厲譴責青島“天價蝦”涉事燒烤店宰客行為,表示將配合有關行政部門和行業組織,對消費者關心的消費領域開展監督檢查,並公布投訴監督電話。青島市消保委發布《關於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聲明》,對近日發生的青島市市北區善德成燒烤店宰客行為作出嚴厲譴責,表示將配合有關行政部門和行業組織,對消費者關心的消費領域開展監督檢查,並公布投訴監督電話。
店主退錢
10月9日臨近中午,青島市市北區物價局一名女工作人員給當事人之一肖先生打電話,電話中,該女工作人員就物價局未及時積極處理“天價蝦事件”,以及對他及家人造成的傷害表示真誠的道歉。正式
道歉後,她告知肖先生:10月4日當天收的餐費將全額退還,請他提供一個個人的銀行卡號,會儘快把錢打到他的卡上。
“電話里說,不需要800元全退,只把多的錢退給本人就行了。吃了那頓飯,該付的錢要付。”隨後,女工作人員詢問記錄了當晚吃了哪幾個菜,肖先生一一告知。“大蝦、豆腐、火燒、啤酒等等,按選單,100多元錢,不會超過200塊。”肖先生說,網上看到青島市長專門召開了專題擴大會,聽到了道歉自己很欣慰。
10月10日下午肖先生回到廣元,他對記者說,他已收到644元退款。聽說青島市相關部門對此事展開了調查,並對涉事店家作出了罰款9萬元,並責令其立即改正價格違法行為的處罰,當地相關部門的負責人也受到相應的處罰,肖先生表示,“其實,當初並沒有想過要把這多給的錢拿回來,只是希望能夠討個公道。”
肖先生說,這幾天來,跟他聯繫的媒體有20多家,光電話費都花了兩三百。“說實話,不擔心是不可能的,畢竟因為本人,給有的人造成了損失,還是擔心……” 肖先生說,廣東的一家衛視希望他去做節目時,他都婉言謝絕了,他希望這件事就到此為止,大家都回歸到正常的生活和工作中去。同時,“不希望一隻蝦毀掉青島形象”。
網友評論
有網友呼籲:就沒有人管管這種嚴重宰客的行為?當事網友表示,這家位於樂陵路92號的“善德活海鮮燒烤”排檔,當時網友和一桌南京遊客同時報警。南京遊客一桌1380元,最後給了800元;這位網友一桌2700元,最後給了2000元。這位網友表示“真的對這種處理方式好失望”。
法律連結:
1.《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
第十四條規定:經營者不得有下列不正當價格行為:
(四)利用虛假的或者使人誤解的價格手段,誘騙消費者或者其他經營者與其進行交易;
2.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計畫委員會(原)令第15號《禁止
價格欺詐行為的規定》
第三條規定:價格欺詐行為是指經營者利用虛假的或者使人誤解的標價形式或者價格手段,欺騙、誘導消費者或者其他經營者與其進行交易的行為。
第六條規定: 經營者收購、銷售商品和提供有償服務的標價行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價格欺詐行為:
(三)使用欺騙性或者誤導性的語言、文字、圖片、計量單位等標價,誘導他人與其交易的;
事件後續
2015年10月20日,網名為“青島灘”的
青島企業家來到廣元,慰問獎勵了肖先生5萬元現金。同時邀請肖先生再到青島,重新感受“好客山東”。
“青島灘”介紹,作為一個普通的青島人,他非常熱愛自己的城市,得知肖先生在青島的遭遇後,自己非常不安和難過,希望當面慰問肖先生。
“我是做企業的,而且也是做旅遊發展起家的,做了21年,做旅遊嘛,就是希望客人快樂而來,盡興而歸。”“青島灘”說,但出了“天價蝦”一事後,他“非常難過”。
“青島灘”介紹,這次之所以用網名,是因為怕被誤會是炒作自己,他也婉拒透露自己的企業名字。
2015年10月22日上午,肖先生將5萬元現金,捐給了廣元市南河街道辦南陵村一組的貫滿林手中。他表示,“青島灘”獎勵的5萬元是一種愛心,他要把這愛心延續下去。據介紹,貫滿林剛剛7個月的兒子,被查出患有肺糜爛性阻隔,目前已花去了33萬餘元手術費,二期治療方案還在制定中。這5萬元現金,對貫滿林來說,猶如雪中送炭。
“此事給本人感悟頗深、感慨良多,本人會繼續以一個普通公民的責任感,勇敢地曝光侵害消費者權益的亂象,以誠實守信為做人準則,以熱心助人為快樂之本。”肖先生坦言,“這筆獎金對本人而言,並不是沒有誘惑,也有很多理由可以坦然接受。但希望用來幫助更有需要的人,為扶貧助困事業,貢獻一點綿薄之力。”
最新訊息
最早轉發山東青島“38元天價蝦事件”的青島交通廣播FM897官微@青島交通廣播FM897 停止更新,引發猜測。11月19日,青島市政府新聞辦官微@青島發布 通報稱,青島交通廣播FM897已於當天完成報備,開始更新。
此前,有媒體報導稱,最早轉發山東青島“38元天價蝦事件”的青島交通廣播FM897官方微博@青島交通廣播FM897 從11月17日18時許停止更新。其後,多名青島交通廣播主持人個人微博也陸續停止更新。
11月19日,山東青島市政府新聞辦公室官方微博@青島發布 通報稱,對各層級官方微博、微信等網際網路信息平台進行重新報備,暫未報備的網際網路平台不得擅自進行信息發布。
這份名為《青島市廣播電視台規範網路平台信息發布工作》通報提及,青島交通廣播FM897今日(11月19日)也已完成報備,開始發布信息。
市長回應
2016年3月7日下午,十二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山東代表團舉行開放團組活動,北青報記者就青島“天價蝦”事件進行提問,青島市長張新起回應,感謝媒體監督,青島會持續開展整改工作,天價蝦事件是教訓,但是青島的魅力尚在,歡迎媒體繼續監督青島,多到青島走一走看一看。
張新起說,旅遊經濟對青島經濟的健康發展起到很重要作用。去年發生了這么一件價格惡意欺詐、嚴重傷害消費者權益的事情,事件發生後,我們專門召開了會議,在全市開展了消費市場秩序的全面整頓,針對不同區域、業態、功能,先後推出餐飲行業的價格、場所等經營規範和服務標準。應該說,這些辦法的出台,沒有當時媒體的強力監督,說實話,政府可能做不到處理得這么迅速。
現在看來,一系列措施取得的效果顯著。藉此機會,我們匯報情況,也請大家放心,我們會持續開展整改工作,青島還是藍天碧海、紅瓦綠樹。這些事情是教訓,但是青島的魅力尚在。我相信,今年隨著制度的規範和市場監管的到位,一定會更好,也請各位媒體繼續關注和監督青島,歡迎大家多到青島走一走看一看。
官方通報
7月26日,針對遊客反映的漁港水產海鮮餐廳龍蝦消費情況,嶗山區市場監管局、區物價局、區交通局、區食藥局、區商務局等部門積極聯繫遊客了解情況並聯合檢查。該餐廳為了配合調查, 7月28日已停業整頓。現將有關情況說明如下:
經查,該餐廳點菜間顯著位置懸掛消費提示“龍蝦、深海蟹、魚以斤為計價單位”,海鮮均明碼標價(其中龍蝦標價368元/斤、蛤蜊12元/份);點菜間影像記錄的點菜過程顯示,遊客現場挑選龍蝦並拍照的過程平和;點菜間的稱具經檢測合格(遊客所點龍蝦稱重2.6斤),選單上顯示龍蝦椒鹽三吃並有該遊客簽字。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六條:“商品價格和服務價格,除適用政府指導價、政府定價外,實行市場調節價,由經營者自主制定。”以及第十一條:“經營者進行價格活動,享有下列權利:(一)自主制定屬於市場調節的價格”,餐飲價格實行市場調節價,由經營者自主定價,按規定明碼標價。該餐廳採用標價簽與價目表方式標價,符合明碼標價規定。
經對該餐廳許可證信息公示、後廚衛生、各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實等情況進行檢查,該餐廳具有《食品經營許可證》且在有效期內,前台懸掛了營業執照,工作人員健康證、原料索證索票、餐飲具消毒記錄齊全;廚房配備消毒設施,清洗後的餐具散放,無保潔櫃,冷櫃食材原料未按種類分開存放,已做現場檢查筆錄,責令限期整改。
針對遊客反映計程車司機介紹龍蝦價格70元/斤的情況,區交通局與當事遊客進行了電話聯繫溝通,遊客提供不了計程車票和車號,交通部門正在進一步深入排查。對遊客反映的計程車司機介紹龍蝦價格與飯店實際標價不相符而產生的消費糾紛,經了解,該餐廳和遊客已協商處理。嶗山區將繼續加強餐飲消費市場監督檢查,保護廣大消費者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