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連市政府加強與民主黨派聯繫工作的實施辦法

根據《中共中央關於進一步加強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建設的意見》(中發[2005]5號)和《中共大連市委關於貫徹〈中共中央關於進一步加強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建設的意見〉的實施意見》(大委發[2006]19號,以下簡稱《實施意見》)的有關要求,結合工作實際,制定本實施辦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大連市政府加強與民主黨派聯繫工作的實施辦法
  • 簡介:完善和落實各級政府與民主黨派
  • 工作職責:進一步明確政府與民主黨派聯繫
  • 要求:結合工作實際,制定本實施辦法
根據《中共中央關於進一步加強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建設的意見》(中發[2005]5號)和《中共大連市委關於貫徹〈中共中央關於進一步加強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建設的意見〉的實施意見》(大委發[2006]19號,以下簡稱《實施意見》)的有關要求,結合工作實際,制定本實施辦法。
一、進一步完善和落實各級政府與民主黨派聯繫的制度
加強各級政府與民主黨派的聯繫,支持各民主黨派在政府工作中發揮參政議政、民主監督作用,是實現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的重要內容。各級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在工作中要按照市委《實施意見》的要求,進一步完善和落實加強與民主黨派聯繫的各項制度,保證政府及其有關部門與民主黨派聯繫工作的落實。
(一)完善工作通報制度。各級政府要根據需要適時召開有同級民主黨派、工商聯組織負責人和無黨派代表人士參加的座談會,就擬提交人民代表大會審議和政協會議協商的政府工作報告、有關重大政策措施和關係國計民生的重大建設項目徵求意見,通報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有關情況。要將通報的議題提前通知各民主黨派和無黨派代表人士,並提供相關材料。各民主黨派應對通報議題集體研究後提出意見和建議。對民主黨派和無黨派人士提出的意見和建議,政府要認真研究,並及時反饋情況。
(二)完善會議列席制度。各級政府在召開研究決定經濟和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分析經濟形勢、討論研究政府全面工作或研究政府某一方面重點工作;研究部署有關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提案的辦理工作;討論其他全局性重大經濟社會問題和人民民眾關心的社會熱點、難點問題的全體會議和有關會議時,要根據需要,有針對性地邀請同級民主黨派、工商聯組織負責人和無黨派代表人士列席會議,徵求對所討論事項的意見和建議。市政府邀請各民主黨派、無黨派人士參加會議的具體事宜,由市政府辦公廳負責與市委統戰部聯繫,請統戰部協助確定參加會議人員並代為通知。
(三)建立健全聯合檢查制度。各級政府在組織有關法規規章貫徹落實、廉政建設、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規範市場經濟秩序和行風評議等工作檢查時,可根據需要邀請民主黨派成員和無黨派人士參加。檢查中,相關部門要聽取民主黨派和無黨派人士的意見,並反饋有關處理情況。
(四)建立參與立法制度。市政府在起草地方性法規和規章的過程中,要根據需要徵求民主黨派和無黨派人士的意見、建議,並向其反饋意見、建議的採納情況。
(五)落實支持民主黨派開展專題調研製度。市政府各部門要站在落實多黨合作政治制度的政治高度,積極支持民主黨派和無黨派人士就全局性和戰略性問題進行有組織的考察調研,也可委託民主黨派就有關問題進行考察調研。要在推薦民主黨派專題調研課題、介紹情況、提供資料、評議評審等各個環節積極協助、配合民主黨派開展調研工作,根據工作需要向民主黨派和無黨派人士通報政府調研工作的重點和題目以及調研工作的有關情況,幫助民主黨派搞好專題調研工作。對民主黨派的調研成果,各級政府及其有關部門要認真研究,並及時反饋吸納、處理情況。各級財政部門要按照有關要求,保證民主黨派的調研經費。
(六)進一步落實對口聯繫制度。市政府的綜合部門要與各民主黨派、工商聯建立廣泛的聯繫。市政府的有關專業部門要根據工作業務範圍,加強與民主黨派市委和市工商聯的對口聯繫。對口聯繫的對象為:市教育局、市文化局對口民盟、民進;市建委、市科技局對口九三學社;市經委、市商業局對口民建、工商聯;市科技局、市衛生局對口農工黨;市外(僑)辦對口致公黨;市台辦對口民革、台盟。
上述政府部門每年應定期或不定期地安排走訪對口聯繫的民主黨派,主動聽取對口民主黨派或工商聯意見並向其通報工作情況,協同或委託民主黨派就一些共同關心的課題進行調查研究。同時,在制定有關重大政策過程中,要注意徵求民主黨派、工商聯的意見,並反饋情況。民主黨派、工商聯也可主動約請政府及對口部門負責同志介紹有關情況。
(七)落實特約人員工作制度。市政府有關部門要按照有關規定,聘請民主黨派和無黨派人士擔任各類特約參政人員,開展特約參政工作。在民主黨派成員、工商聯成員和無黨派人士中聘請特約人員時,應先與市委統戰部聯繫,以便做好協調工作。
(八)落實邀請民主黨派負責人、無黨派代表人士參加內外事活動制度。市政府領導在會見、宴請外賓時,可視情邀請民主黨派市委負責人參加;在出席重要慶典、慰問、紀念活動時,可視情邀請有關民主黨派負責人和無黨派人士參加。外事活動由市外辦做出計畫,內事活動由市委、市人大常委會、市政府、市政協辦公廳及有關部門做出計畫,市委統戰部落實參加人員。
(九)完善和落實檔案資料抄送制度。各級政府及其有關部門,要根據需要將印發的檔案抄送同級民主黨派、工商聯組織,根據所涉及內容將內部刊物、資料、工作簡報等選送民主黨派。
二、進一步明確政府與民主黨派聯繫的工作職責
(一)為進一步促進市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同各民主黨派市委、市工商聯及無黨派人士聯繫工作的開展,市政府責成1位副市長分管、1位副秘書長具體負責此項工作。市政府辦公廳和有關部門都要確定1個處室,協助領導同志承辦具體工作。有關委辦局也應確定1位領導同志負責對口聯繫工作,並制定與對口民主黨派市委、市工商聯加強聯繫的具體措施。
(二)有民主黨派區級組織的區市縣政府及其有關部門,要定期檢查政府有關部門與民主黨派聯繫工作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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