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連市人民政府關於廢止3件市政府規章決定

《大連市人民政府關於廢止3件市政府規章決定》在2011.12.26由大連市人民政府頒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大連市人民政府關於廢止3件市政府規章決定
  • 頒布單位:大連市人民政府
  • 頒布時間:2011.12.26
  • 實施時間:2011.12.26
《大連市人民政府關於廢止3件市政府規章的決定》業經2011年12月26日市政府第四十六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市政府決定廢止《大連市控制城市人口機械增長管理規定》(大政發[1996]3號)、《大連市國家公務員獎勵暫行辦法》(大政發[1996]105號)、《大連市勞動預備制度實施辦法》(大政發[1998]17號)3件市政府規章。
本決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地方規章(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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