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荔縣關於印發大荔縣國中教師專業知識培訓方案通知

《大荔縣關於印發大荔縣國中教師專業知識培訓方案通知》是大荔縣發布的通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大荔縣關於印發大荔縣國中教師專業知識培訓方案通知
  • 發布時間:2006年10月8日
各初級中學:
為了全面貫徹落實教育部《2003-2007年教育振興行動計畫》,進一步提高我縣國中教師的專業知識水平,更新知識結構,適應教育改革和發展的需要,現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我縣國中教師專業知識培訓方案:
一、培訓的目標要求
通過學習和培訓,進一步拓寬教師的知識面,使每位國中教師能熟練地掌握所任學科全程教材內容、目的和要求,能熟練、靈活地運用到教學實際中去。提高實施新課程的能力和水平,建立一支業務能力強、專業知識水平高的合格教師隊伍。
二、 培訓對象
凡在國中擔任語文、數學、英語、物理、政治教學任務的教師(含領導)均屬培訓對象,其它學科任課教師由學校組織培訓。年齡在50周歲以上的教師免於考試。
三、 培訓層級
培訓分為專業知識培訓和教研教改培訓兩個層級,先安排第一層級專業知識的培訓。
四、 培訓的內容和辦法
國中教師專業知識培訓的內容以教師本人所任學科的全程教材為主要內容,各教師要自備全程教材,學校為每位教師準備一套相關的輔導資料,教育局每學期給每位教師準備20套訓練題,每人每周至少完成一套,每套訓練內容均須100﹪完成,不得迴避難點,減少訓練量。教研組長在教研組活動時檢查批閱,學校定期檢查。每學期末教育局統一組織分片集中考試,考試內容主要以全程教材和訓練題為標準,但不局限其以外的相關知識內容,考試採用全程錄像監控,嚴格要求。
五、培訓要求
1、各學校要高度重視教師專業知識的培訓工作,要有計畫,有組織、有安排。要把教師的培訓納入到教師的考評中去,要為教師的學習創造條件,要加強督促和檢查。對此項工作不重視的學校將進行通報批評。
2、要求每位教師都要積極參加專業知識的學習和培訓,要堅持學習,以自學為主,要有創新精神,要探索新的學習方法。
3、按時誠信考試。對無故不參加培訓,有意迴避考試,特別是在考試中作弊者年度考評定為不合格,兩年內不得參加高一級的職稱評定和職務晉級。對成績不合格者,做為分流對象。對成績優秀者全縣通報表彰,兩次以上達到優秀者不再參加專業知識考試,轉入教研教改層級的培訓。
4、要結合實際,要以教師的發展為本,面向全體教師。要注重實效,要以提高教師的專業知識和業務能力為目的,加強教師的培訓工作,建立高素質的國中教師隊伍。
二00六年十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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