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荔縣教育局關於對鄉校2008年教育工作進行考核的通知

大荔縣教育局
關於對鄉校二00八年教育工作進行考核的通知
各直屬單位、初級中學、中心校:
為了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全面、客觀、公正地評價各鄉校一年來的工作實績,經研究決定成立7個考核組,分別由局領導班子成員帶隊,利用三天時間,對各鄉校二00八年教育工作進行全面考核,並以考核結果為依據評選教育工作先進集體,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評內容及時間安排
1、考評內容:以縣局年初下發的教育工作要點及 提出的各項重點工作任務和要求為主要內容進行量化考核,具體內容見附表(三)、(四)、(五)、(六)。
2、時間安排:2008年12月24日-26日,具體進程見附表二、考評辦法
考評採取“查、看、比、談”的方法進行。“查”是查看相關檔案資料,開展問卷調查;“看”是看現場、看實物、看環境、看師生行為和精神面貌;“比”是比較,對所檢查單位的同一考核內容進行比較,分層次賦分;“談”是走訪部分師生或召開學校領導、教師代表、學生代表座談會,了解核實有關情況。
三、考評分組及考評賦分辦法和評獎範圍
1、分組:直屬單位為一組。國中、中心國小分城區(含城關、東七、婆合、許莊、埝橋)洛北、洛南、庫區(含華原、魯安、平民、趙渡、雨林、迪村、韋林)各分四組,廠場子校一組,共六組。
2、賦分辦法:⑴根據不同類別的鄉校工作基礎上的差異,直屬單位、城區鄉校以考核表原始得分為準,洛北、洛南、庫區、廠場子校各鄉校在考核表原始得分基礎進行參數修正。⑵各鄉校修正後的分數按去年(2007年)和今年(2008年)分數排序變化分別加分或減分,最終確定總分和排序,確定表彰學校。
四、要求
1、各鄉校要全面總結2008年工作,準備好各項工作記錄及資料以備考評,並提前根據教職工人數制好附表(二)、(七),根據問卷要求人數,印製好問卷(十)、(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備用。
2、局機關各股組要將單項賦分情況於2008年12月29日交行政辦公室。
3、各考評組在學校要開展的工作:一是要組織召開教職工會議,中心國小教師人數在60人以下的全部參加、60—100人的參加80%、100人以上的參加60%,國中,直屬單位要求全體教職工參加會議。由被考核單位主要領導向全體教職工和考評組述職並匯報全年工作。二是要在教職工大會上分發鄉校領導和領導班子工作情況調查問卷,會後由教職工單獨填寫,直接交考核組。三是考核組長要與單位正、副校長逐一談話,了解班子成員工作情況,考核結束後向局務會匯報。四是要查看資料。五是要在師生中開展問卷調查,國小教師不少於15名,國中、高職中教師不少於20名,學生不少於30名,調查對象由考核組隨機確定。
4、各考評組要嚴格按照考評操作要求認真核查資料,細緻檢查,公正公平評分,要詳細記載得分減分依據,全面保存考核資料(考評表、師生問卷、鄉校領導和領導班子工作情況問卷、設備、圖書購置票據及複印件、勤工儉學收入記帳憑證及複印件、學校受表彰檔案、榮譽證書複印件及登記表;教師論文發表、獲獎檔案證書複印件及登記表),考評結束後於12月29日交行政辦公室。
附表:
(一)二00八年教育工作考評時間安排表
(二)領導班子和領導個人工作情況問卷(樣表)
(三)大荔縣教育局2008年高中教育工作考核方案
(四)大荔教育局2008年職業教育考核工作表
(五)大荔縣教育局2008年國中教育工作考核表
(六)大荔教育局2008年鄉(鎮)中心國小教育工作考核表
(七)中國小校長廉潔自律測評表(樣表)
(八)教師論文發表情況登記表
(九)學校獲獎情況登記表
(十)國中教師調查問卷
(十一)中心國小教師調查問卷
(十二)國中學生調查問卷。
(十三)高中教師問卷調查表
(十四)高中學生問卷調查表
二00八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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