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大理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大理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是大理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加掛大理市人民防空辦公室牌子。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大理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 外文名:Dali housing and Urban Rural Development Bureau
  • 性質:政府工作部門
  • 行政級別:正科級 
主要職責,機構設定,內設科室,下屬機構,工作指南,辦公地址,辦公時間,地理位置,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黨中央、省州市委關於建設、人防、園林綠化、歷史文化名城保護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州有關建設、人防、園林綠化、歷史文化名城保護事業發展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擬訂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人防、園林綠化的規章制度、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指導和監督實施;依法開展建設、人防、園林綠化、歷史文化名城保護的相關行政執法工作。
(二)承擔推進建築節能、城鎮減排的責任;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建築節能和城鎮減排的規章制度、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重大節能項目。
(三)承擔規範房地產市場秩序、監督管理房地產市場的責任。擬訂房地產市場監管的規章制度、行業發展規劃並監督執行;監督房地產開發企業及物業管理、房地產估價、房屋經紀等中介機構,推動相關行業健康穩定發展;指導房屋產權產籍管理、國有土地上房屋拆遷、補償和房屋安全鑑定等工作。
(四)承擔住房制度改革、城鎮住房建設、保障城鎮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責任;擬訂住房制度改革、城鎮住房建設、住房保障的相關規章制度、發展規劃、年度計畫並監督實施;會同有關部門申報和安排保障性住房建設資金並監督實施。
(五)承擔建立科學規範的工程建設標準體系的責任;負責工程建設標準化管理工作;擬訂城建檔案管理的相關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負責做好城建檔案管理工作。
(六)承擔監督管理建築市場、規範建築市場各方主體行為的責任;指導建築活動;承擔本市轄區內建設工程的消防設計審查、驗收、備案及備案抽查工作;組織實施房屋和市政工程項目招投標活動的監督執法;監督管理建築市場準入與清出、建築業企業的資質、工程許可、工程交易、工程招投標、工程質量監督與管理、工程質量監督投訴、建設工程竣工備案工作;擬訂規範建築市場各方主體行為的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組織協調建築業企業參與國際工程承包、建築勞務合作;指導和監督城市建設管理及行政執法工作。
(七)承擔城市供排水、污水處理、市政道路、照明等基礎設施建設、維護和管理的責任;擬訂城市市政基礎設施建設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牽頭或會同、配合有關部門擬訂城市建設、市政基礎設施建設管理的規章制度並指導、監督實施。
(八)承擔規範村鎮建設的責任;擬訂村鎮建設的規章制度並指導實施;指導重點小城鎮建設、示範村鎮建設和農村住房建設及危房改造;指導小城鎮和村莊環境治理、污水處理設施建設;負責農村民居通用圖的編制,指導開展相關推廣套用工作。
(九)承擔建築工程質量安全行業監管的責任;擬訂本市轄區內建築工程質量、安全生產管理的規章制度並監督實施;組織或參與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調查處理;承擔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執法稽查責任,制定執法稽查的相關規章制度並執行。
(十)承擔建築工程和市政設施抗震設防監督管理的責任;負責建築工程抗震設防專項審查;編制本市轄區抗震防災規劃;參與震後應急搶險相關工作,指導和組織震後恢復重建工作;指導農村民居地震安居工程相關工作。
(十一)負責建築行業科技人才隊伍建設、專業技術職務、執業資格管理和勞動標準工作;負責制定全市建設系統的人才培訓規劃並指導實施。
(十二)負責組織開展人民防空建設,平時配合參與轄區搶險救災和應對突發事件的有關工作,戰時組織開展城市人民防空襲鬥爭。
(十三)按照大理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以及人民防空戰備建設需要,提出人民防空建設思路、發展目標和建設重點建議,組織編制人民防空建設中長期發展規劃、年度計畫和城市人民防空規劃;負責全市轄區內人防工程、警報設施和防空信息化等防護體系的建設、審查、申報和監督管理工作。
(十四)制定人民防空宣傳教育計畫方案,研究提出建立健全人民防空組織指揮體制的建議;指導人民防空指揮設施建設,組織開展城市人民防空演習、演練,會同有關部門開展人民防空知識和技能的宣傳教育工作。
(十五)負責在《大理市城市總體規劃》內,結合新建民用建築項目制定修建防空地下室的計畫,負責防空地下室防護方面的設計審查、質量監督和竣工驗收工作;編制修訂並組織實施《大理市人防工程建設專業規劃》,負責修建人防公共工程和人防指揮工程建設的選址、立項工作,並指導平時開發利用及維護管理工作。
(十六)負責人民防空信息化建設,承擔人民防空信息系統、科研開發和信息資料庫建設工作;擬訂人民防空通信警報組網方案並組織實施。
(十七)組織編制市轄區重要經濟目標防護規劃,適時編制和修訂《大理市防空襲預案》、人口疏散基地規劃,會同有關部門制定戰時醫療救護、物資儲備、水電供應和搶險搶修和其他方案,會同指導轄區重要經濟目標單位制定防護方案並監督實施。
(十八)負責人民防空國有資產管理工作,參與人民防空物資經費管理,編制人防戰備預決算,抓好平戰結合收入經費、易地建設費收繳和使用管理工作。
(十九)在市國防動員委員會的領導下,組織指揮人民民眾進行防空襲鬥爭、消除空襲後果,配合城市防衛和要地防空作戰,協助做好城市恢復生產和生活秩序。
(二十)負責編制城市綠地系統規劃和城市規劃區生物多樣性保護規劃等專業規劃並組織實施;參與審核本市城市總體規劃、生態環境、城市建設重點工作、新區開發、城區改造中的園林綠化指標和規劃設計,促進城市園林綠化事業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二十一)負責建立符合本地實際的城市園林綠化工程建設標準體系,負責制定並施行本市園林綠化行業技術規範和質量技術標準,並監督執行。
(二十二)負責市轄區園林綠化工程設計方案審核和園林綠化工程的質量驗收。
(二十三)負責對占用城市綠地、樹木砍伐等行政許可事項審批。
(二十四)牽頭組織城市綠線的劃定,開展城市綠線管理工作;負責城市建成區內古樹名木保護管理工作,開展城市生物多樣性保護工作。
(二十五)負責城市規劃區的園林綠化普查、統計和園林信息的收集工作,組織實施國家園林城市、生態園林城市創建工作。
(二十六)負責大理市轄區內歷史文化名城(鎮、村、街、區)保護和監督管理工作。
(二十七)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機構設定

內設科室

黨政辦公室、人事老乾科、計畫財務科、名城保護管理科、住房保障科、房地產及物業管理科、市政園林管理科、人防事業管理科、建築業管理科、村鎮建設科、供排水管理科、法規科。

下屬機構

大理市房地產管理處、大理市市政建設管理處、大理市城市綠化隊、大理市風景園林綠化建設管理所、大理市人防指揮信息保障中心、大理市建築工程管理處、大理市建築工程質量監督站、大理市城市建設檔案館、大理市雙廊綜合管理中心。

工作指南

辦公地址

工作地址:大理市海東行政辦公區政府主樓二樓西側。

辦公時間

周一至周五(法定節假日除外),9:00-11:30,14:00-17:00

地理位置

大理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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