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成景旭純債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大成景旭純債債券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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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成景旭純債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是大成基金髮行的一個債券型的基金理財產品

基本介紹

  • 基金簡稱:大成景旭純債債券C
  • 基金類型:債券型
  • 基金狀態:正常
  • 基金公司:大成基金
  • 基金管理費:0.70%
  • 首募規模:9.86億
  • 託管銀行: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代碼:000153
  • 成立日期:20130723
  • 基金託管費:0.20%
投資目標,投資範圍,投資策略,收益分配原則,

投資目標

本基金為純債基金,管理人通過對各類債券品種的積極主動管理,力爭在嚴格控制投資組合風險並保持資產流動性的基礎上,實現基金資產的長期穩定增值。

投資範圍

本基金的投資範圍為具有良好流動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國內依法發行和上市交易的國債、央行票據、金融債、政府機構債、地方政府債、企業債、公司債、中期票據、短期融資券、超級短期融資券資產支持證券、次級債券、中小企業私募債券、可分離交易可轉債中的純債部分、債券回購、銀行存款(包括協定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銀行存款)、等固定收益類金融工具以及現金、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允許基金投資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須符合中國證監會相關規定。
本基金不直接在二級市場買入股票、權證、可轉債,也不參與一級市場的新股、可轉債申購或增發新股。
如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以後允許基金投資其他品種,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當程式後,可以將其納入投資範圍,其投資比例遵循屆時有效法律法規或相關規定。

投資策略

本基金將有效結合"自上而下"的資產配置策略以及"自下而上"的債券精選策略,在綜合判斷巨觀經濟基本面、證券市場走勢等巨觀因素的基礎上,靈活配置基金資產在各類資產之間的配置比例,並通過嚴謹的信用分析以及對券種收益水平、流動性的客觀判斷,綜合運用多種投資策略,精選個券構建投資組合。
1、久期配置策略
本基金將密切關注經濟運行趨勢,把握領先指標,預測未來走勢,深入分析國家推行的財政與貨幣政策對未來巨觀經濟運行以及投資環境的影響,據此預測利率趨勢和債券市場對上述變數和政策的反應,並據此對債券組合的平均久期進行調整。
2、類屬配置策略
確定目標久期後,本基金將根據巨觀經濟、市場利率、債券供求等因素的深入分析,預測各類屬資產預期風險及收益情況,確定債券組合資產在利率品種、信用品種等資產之間的分配。
3、信用債投資策略
信用風險控制。本基金擬投資的每支信用債券必需經過公司內部債券信用評級系統進行評級,符合基金所對應的內部評級規定的信用債方可進行投資,以事前防範和控制信用風險。
②信用利差策略。伴隨經濟周期的波動,在經濟周期的不同階段,信用利差通常會縮小或擴大,通過對經濟周期前瞻性的判斷,把握利差的變動會帶來投資機會。同時,本基金將積極關注信用產品發行人資信水平和評級調整帶來的利差機會,選擇評級有上調可能的信用債,以獲取因利差下降帶來的價差收益。本基金還將研究各期限信用債利差的歷史水平、和相同期限但不同信用評級債券的相對利差水平,發掘偏離均值較多、相對利差可能收窄的債券。
4、騎乘策略 當市場利率期限結構向上傾斜並且相對較陡時,投資並持有債券一段時間,隨著時間推移,債券剩餘年限減少,市場同樣年限的債券收益率較低,這時將債券按市場價格出售,投資者除了獲得債券利息以外,還可以獲得資本利得。在多數情況下,這樣的騎乘操作策略可以獲得比持有到期更高的收益。
5、槓桿放大策略 槓桿放大操作即以組合現有債券為基礎,利用回購等方式融入低成本資金,併購買剩餘年限相對較長並具有較高收益的債券,以期獲取超額收益的操作方式。
6、換券策略 綜合考慮利率期限結構、流動性、稅收、信用級別等因素對債券進行定價,以此為基礎,在類屬相近的債券中,選擇買入相對被低估的債券,賣出相對被高估的債券,進行換券操作。或在不同的市場對期限相近的同類產品進行換券,獲取風險特徵相同,但收益更高的產品。
7、中小企業私募債投資策略
中小企業私募債票面利率較高、信用風險較大、二級市場流動性較差。
本基金將根據對巨觀經濟的研究,前瞻性判斷經濟周期,調整組合匯總中小企業私募債的配置比例。同時,重點考慮個券的風險收益水平,綜合考慮個券的信用等級(如有)、期限、流動性、息票率、提前償還和贖回等因素,結合債券發行基本面情況,重點選擇信用風險相對較低、信用利差收益相對較大、或預期信用質量將改善的中小企業私募債。
基金在控制信用風險的基礎上,對中小企業私募債投資,主要採取分散投資,控制個債持有比例。同時,緊密跟蹤研究發債企業的基本面情況變化,靈活調整投資策略,控制投資風險。
8、資產支持類證券投資策略
本基金將通過對巨觀經濟、提前償還率、資產池結構以及資產池資產所在行業景氣變化等因素的研究,預測資產池未來現金流變化,並通過研究標的證券發行條款,預測提前償還率變化對標的證券的久期與收益率的影響。在嚴格控制風險的情況下,結合信用研究和流動性管理,選擇風險調整後收益高的品種進行投資,以期獲得長期穩定收益。

收益分配原則

本基金收益分配應遵循下列原則:
1、在符合有關基金分紅條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數最多為12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於該次可供分配利潤的20%,若《基金契約》生效不滿3個月可不進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兩種:現金分紅與紅利再投資,投資者可選擇現金紅利或將現金紅利自動轉為基金份額進行再投資;若投資者不選擇,本基金默認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現金分紅;
3、基金收益分配後基金份額淨值不能低於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準日的基金份額淨值減去每單位基金份額收益分配金額後不能低於面值。
4、本基金同一類別的每一基金份額享有同等分配權。由於本基金A 類基金份額不收取銷售服務費,而C 類基金份額收取銷售服務費,各基金份額類別對應的可供分配利潤將有所不同;
5、法律法規或監管機關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在不影響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的情況下,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規允許的前提下酌情調整以上基金收益分配原則,此項調整不需要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但應於變更實施日前在指定媒體和基金管理人網站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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