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時景興純債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是博時基金髮行的一個債券型的基金理財產品
基本介紹
- 基金簡稱:博時景興純債債券
- 基金類型:債券型
- 基金狀態:停止交易
- 基金公司:博時基金
- 基金管理費:0.30%
- 首募規模:
- 託管銀行:興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代碼:002775
- 成立日期:
- 基金託管費:0.10%
投資目標
投資範圍
本基金不投資於股票、權證等權益類資產,也不投資於可轉換債券(可分離交易可轉債的純債部分除外)、可交換債券。
投資策略
在以上戰略性資產配置的基礎上,本基金通過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結合、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補充的方法,進行前瞻性的決策。一方面,本基金將分析眾多的巨觀經濟變數(包括GDP增長率、CPI走勢、M2的絕對水平和增長率、利率水平與走勢等),並關注國家財政、稅收、貨幣、匯率政策和其它證券市場政策等。另一方面,本基金將對債券市場整體收益率曲線變化進行深入細緻分析,從而對市場走勢和波動特徵進行判斷。在此基礎上,確定資產在非信用類固定收益類證券(現金、國家債券、中央銀行票據等)和信用類固定收益類證券之間的配置比例。
靈活套用各種期限結構策略、信用策略、互換策略、息差策略,在合理管理並控制組合風險的前提下,最大化組合收益。
1、限結構策略。通過預測收益率曲線的形狀和變化趨勢,對各類型債券進行久期配置;當收益率曲線走勢難以判斷時,參考基準指數的樣本券久期構建組合久期,確保組合收益超過基準收益。具體來看,又分為跟蹤收益率曲線的騎乘策略和基於收益率曲線變化的子彈策略、槓鈴策略及梯式策略。
1)騎乘策略是當收益率曲線比較陡峭時,也即相鄰期限利差較大時,買入期限位於收益率曲線陡峭處的債券,通過債券的收益率的下滑,進而獲得資本利得收益。
2)子彈策略是使投資組合中債券久期集中於收益率曲線的一點,適用於收益率曲線較陡時;槓鈴策略是使投資組合中債券的久期集中在收益率曲線的兩端,適用於收益率曲線兩頭下降較中間下降更多的蝶式變動;梯式策略是使投資組合中的債券久期均勻分別於收益率曲線,適用於收益率曲線水平移動。
2、信用策略。信用債收益率等於基準收益率加信用利差,信用利差收益主要受兩個方面的影響,一是該信用債對應信用水平的市場平均信用利差曲線走勢;二是該信用債本身的信用變化。基於這兩方面的因素,我們分別採用以下的分析策略:
1)基於信用利差曲線變化策略:一是分析經濟周期和相關市場變化對信用利差曲線的影響,二是分析信用債市場容量、結構、流動性等變化趨勢對信用利差曲線的影響,最好綜合各種因素,分析信用利差曲線整體及分行業走勢,確定信用債券總的及分行業投資比例。
2)基於信用債信用變化策略:發行人信用發生變化後,我們將採用變化後債券信用級別所對應的信用利差曲線對公司債、企業債定價。影響信用債信用風險的因素分為行業風險、公司風險、現金流風險、資產負債風險和其他風險等五個方面。我們主要依靠內部評級系統分析信用債的相對信用水平、違約風險及理論信用利差。
3、互換策略。不同券種在利息、違約風險、久期、流動性、稅收和衍生條款等方面存在差別,投資管理人可以同時買入和賣出具有相近特性的兩個或兩個以上券種,賺取收益級差。互換策略分為兩種:
1)替代互換。判斷未來利差曲線走勢,比較期限相近的債券的利差水平,選擇利差較高的品種,進行價值置換。由於利差水平受流動性和信用水平的影響,因此該策略也可擴展到新老券置換、流動性和信用的置換,即在相同收益率下買入近期發行的債券,或是流動性更好的債券,或在相同外部信用級別和收益率下,買入內部信用評級更高的債券。
2)市場間利差互換。一般在公司信用債和國家信用債之間進行。如果預期信用利差擴大,則用國家信用債替換公司信用債;如果預期信用利差縮小,則用公司信用債替換國家信用債。
4、息差策略。通過正回購,融資買入收益率高於回購成本的債券,從而獲得槓桿放大收益。
5、個券挖掘策略。本部分策略強調公司價值挖掘的重要性,在行業周期特徵、公司基本面風險特徵基礎上制定絕對收益率目標策略,甄別具有估值優勢、基本面改善的公司,採取高度分散策略,重點布局優勢債券,爭取提高組合超額收益空間。
6、資產支持證券投資策略
本基金將通過對資產支持證券基礎資產及結構設計的研究,結合多種定價模型,根據基金資產組合情況適度進行資產支持證券的投資。
針對中小企業私募債券,本基金以持有到期,獲得本金和票息收入為主要投資策略,同時,密切關注債券的信用風險變化,力爭在控制風險的前提下,獲得較高收益。本基金投資中小企業私募債,基金管理人將根據審慎原則,制定嚴格的投資決策流程、風險控制制度和信用風險、流動性風險處置預案,並經董事會批准,以防範信用風險、流動性風險等各種風險。
收益分配原則
2、基金收益分配後基金份額淨值不能低於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準日的基金份額淨值減去每單位基金份額收益分配金額後不能低於面值;
3、每一基金份額享有同等分配權;
4、法律法規或監管機關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在符合法律法規及基金契約約定,並對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無實質不利影響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對基金收益分配原則和支付方式進行調整,不需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