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慶市行政服務中心

大慶市行政服務中心

大慶市行政服務中心是大慶市委、市政府推行透明政務,打造陽光政府的重要載體。於2005年12月8日開始籌建,2007年5月28日正式啟動運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大慶市行政服務中心
  • 籌建:2005年12月8日開始
  • 啟動運行:2007年5月28日
  • 總建築面積:約為12000平方米
成立背景,建設原則,構架功能,獲得榮譽,

成立背景

中心總建築面積約為12000平方米,設有許可審批、便民服務、基本建設、公共資源交易四個平台。共進駐46家單位,168個視窗,可辦理行政權力和便民服務事項560項,社會化服務項目30餘項,可容納3000人同時辦理事項。中心四樓設全封閉專家評標室21個,大小開標廳5個。運行五年來已累計辦理各類事項300餘萬件,接納諮詢辦事民眾400餘萬人次。
為了進一步轉變政府職能、規範行政行為、改革行政審批方式、提高行政效能,按照行為規範、運轉協調、公正透明、廉潔高效的原則,大慶市設立了集中辦理行政許可和相關業務的綜合性服務機構———市行政服務中心
為了全面、深入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推行政務公開的意見》,深化政務公開,打造陽光政府,按照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要求,2005年8月,市紀委監察局組織人員對深圳、杭州、成都等地的行政服務中心進行實地考察,確定了籌建行政服務中心的目標。2005年12月初,根據2005年市政府第8次常務會議的精神和《大慶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大慶市推行透明政務打造陽光政府深入推進政務公開工作方案的通知》,市紀委監察局向市政府提出了建設市行政服務中心的建議,經政府常務會議討論通過。12月9日,成立了由市紀委監察局牽頭,市招商辦、建設局、信息產業局、市法制辦等部門參加的大慶市行政服務中心籌備組。12月28日,下發《大慶市行政服務中心籌備方案》,正式啟動中心籌備工作。一年多來,中心籌備組統籌規劃、周密安排、紮實推進,中心各項啟動前準備工作已基本完成。
大慶市行政服務中心

建設原則

行政服務中心是新形勢下政府角色的重新定位,中心集行政審批、服務民眾、行政投訴於一體的工作機制,適應了市場經濟的發展要求,對於加強服務型政府建設具有重要作用。
第一,行政服務中心堅持以人為本,構建和諧社會的原則。中心通過對行政權力事項進行再造,使辦理時限在原來法定時限的基礎上壓縮60%,極大節省了民眾辦事時間。民眾申請行政審批事項,到了中心就知道了該怎么辦、到那裡辦,不再像原來那樣在政府部門之間跑冤枉路;民眾用電話或在中心的觸控螢幕上就可以了解自己所辦事項的進度。“有事找中心”將會成為解決民眾反映問題的重要渠道,民眾的不理解和有怨氣的問題在中心將會得到有效解決,加強了民眾與政府的聯繫溝通,行政服務中心推動了政府由管理型向服務型的轉變,把人民民眾的根本利益真正落到實處。
第二,行政服務中心堅持深化審批制度改革,推進管理方式創新的原則。中心對進駐的438項行政審批事項的各環節都經過了流程再造,辦理程式、申報材料、辦結時限等全部進行了精簡規範,而且使進入服務中心的審批事項達到了全市行政審批事項總數的90%。在事項審批上實行“一個中心對外、一個視窗受理、一條龍服務、一站式辦結、一次性收費”的辦事模式,有效地解決各部門職能交叉、重複審批。各部門集中在一起辦公,視窗圍繞百姓轉、部門圍繞視窗轉、中心圍繞社會轉,部門之間不再各自為戰,實現集中辦理,程式銜接,環節相扣,極大提高了行政效率,有效推進了政府管理方式的創新。
第三,行政服務中心堅持政務公開,促進依法行政的原則。中心將政策法規、申辦事項、申報材料、審批程式、辦結時限、承辦部門、辦理人員、辦理進度、收費標準及投訴監督等通過網站、電子觸控螢幕和服務手冊全部向民眾公開。在事項辦理上,中心堅持首問負責、申報登記、一次告知、限時辦結、逾時默認的辦事原則,許可(審批)事項實行六件辦理:即辦件、承諾件、聯辦件、報批件、退辦件、代辦件,而且所有審批事項全部通過中心許可(審批)系統辦理,系統的模組化、程式化設計,杜絕了人為干預,審批過程完全至於監督之下。在很大程度上杜絕“暗箱操作”、“權力尋租”和“潛規則”,充分體現行政管理的公開、公平和公正。
第四,行政服務中心堅持強化行政監督,提高行政效能的原則。中心採用電子監察系統實現了對各部門服務情況進行監督。電子監察系統通過網路實現“實時監察、預警糾錯、績效評估、信息服務”等功能。電子監察系統的“電子眼”對中心的部門和許可(審批)項目的受理、承辦、批准和辦結出證等各環節,以及工作人員作風、態度、辦事效率進行全程監督,監察系統的黃燈、紅燈警告,對逾時限辦理及違規辦理的現象監督嚴格、問責苛刻,電子監察系統成為中心不言而威的“黑臉包公”。通過行政服務中心,行政監督由事後監督變為事前、事中、事後全過程、全方位監督,對於提高行政效能和服務水平具有重要作用。
第五,行政服務中心堅持改善經濟發展環境,展示大慶良好形象的原則。中心把熱情細緻的服務,規範高效的運作,重民親商的理念作為服務宗旨。中心嚴格的監督約束機制使工作人員在中心工作的好壞,不但與本部門業績掛鈎,還與自身利益掛鈎,如果工作不好,就不能在中心站腳,也很難在單位立足,視窗工作人員都會表現出高度的自覺性。“門難進、臉難看、話難聽、事難辦”等“衙門”作風將得到了有效遏制。中心通過建立一種全新的工作機制,使各項審批和服務能夠全部按標準規定、按承諾日期在中心辦結,使公眾真正享有規範、便捷、高效的服務。中心將為公眾展現一個親民、務實、高效、法制、廉潔的政府形象,為投資者營造一個開放的、優越的發展環境。

構架功能

大慶市行政服務中心(大慶市經濟發展服務中心)位於市政府辦公樓西側,毗鄰世紀大道和時代廣場,總面積約12000平方米。可容納2000多人辦理事項,設有全封閉專家評標室21個,大小開標廳5個,可滿足200多人開標、5個標的同時評審。
按照“凡是與經濟發展和人民民眾生產、生活密切相關的行政許可(審批)及服務事項全部進駐”的原則,進駐商務局、旅遊局、招商局、地稅局、質監局、藥監局、安監局、公安局、衛生局、工商局、國稅局、糧食局、林業局、司法局、殘聯、交通局、老齡委、畜牧水產局、體育局、廣電局、人事局、科技局、物價局、計生委、水務局民政局、農委、民族宗教局、教育局、文化局、勞動局、財政局、人防辦、氣象局、建設局、城管局、環保局、國家安全局、發改委、房產局、國土局、規劃局,以及政府採購中心、工程交易中心、產權交易中心、土地交易中心,共45家部門單位,250個視窗,受理、辦理行政許可(審批)項目438項,社會服務項目50餘項。其中4個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每年交易額約10億元左右。
中心設法人登記服務廳、金融財政服務廳、基建項目服務廳、社會發展服務廳、資源交易廳、便民服務廳等六個功能分區。具體為:
法人登記服務廳(一層):涉及部門有工商、國地稅、安監、城管等部門,主要為企事業單位提供相關法人登記服務。
金融財政服務廳(一層):涉及部門有市財政局、商業銀行,負責對必須交納的行政審批事項費用實行集中統一收取以及整箇中心的所有資金流動。
社會發展服務廳(一層):涉及部門有勞動、人事、文化、體育、農委、林業、水利、民政、殘聯、物價等29家部門,提供與人民民眾生活密切相關的行政許可(審批)服務。
便民服務廳(二層):開設視窗106個,為廣大市民提供資產評估、招投標代理公司、會計事務所、律師事務所、公證、148法律援助、保險、金融、旅遊、通訊、家政服務、票務服務、中介服務等十餘項便民服務。
基建項目服務廳(二層):涉及部門有發改委、規劃局、建設局、國土資源局、環保局、房產局、人防辦等,為社會提供基建項目方面的相關服務。
資源交易廳(四層):根據“政府引導市場、市場公開交易、交易規範運作、運作統一管理”的原則,把政府採購中心建設工程交易中心產權交易中心、土地交易中心合併成為一個公共資源交易市場,統一信息發布,統一招投標程式,統一建立各類供應商資料庫,統一專家評標庫,統一管理交易大廳、開標廳和評標室,統一公示中標結果,集中辦理公共資源交易事項。
行政服務中心服務範圍
行政服務中心以“熱情主動、便民利民、依法行政、廉潔高效”的服務理念,為公眾提供以下服務:一是辦理投資者申請投資項目等需要審批、核發的各項批准檔案、證、照;二是辦理基礎設施使用權方面的許可事項;三是辦理各類經濟組織和城鄉居民申領的有關證照;四是受理各類投資、稅收政策以及各種證照申領的諮詢、釋疑、資料發放、信息發布等事項;五是提供公共資源交易服務;六是對必須交納的行政審批事項費用實行集中統一收取;七是受理服務對象的投訴;八是提供為社會服務的其他項目。
行政服務中心行政審批運行模式
中心按照“11618”模式運行。具體為:啟用一個“行政許可(審批)專用章”。行政許可(審批)事項在視窗之間業務流轉使用統一的行政許可(審批)專用章。
實行“一次性告知”。辦理業務時,視窗工作人員向服務對象一次性告知辦理本事項所需要的法定前置條件、法定程式以及辦理時限等,並以書面形式告知。當服務對象提交的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有關規定的,視窗工作人員以書面形式一次性告知應當補齊的全部內容及不符合規定的原因。
實行“六件”管理。中心依據辦理前置條件,將受理事項按類型分為:
即辦件,凡辦理程式簡便,材料齊全的,由視窗工作人員即收即辦。
承諾件,需要審核、論證、現場勘察等申請事項,由視窗工作人員先行受理,在前置條件齊全的情況下,出具承諾通知書,在承諾時間內辦結。
聯辦件,涉及兩個以上部門辦理事項,由牽頭部門統一受理,出具承諾通知書,牽頭部門組織協調相關部門聯合辦理,各部門在承諾時限內辦結。
報批件,需要上報上級部門審批的事項,由承辦視窗工作人員先行受理,填制承諾通知書後及時進行初審,初審通過後通知服務對象。同時向上級主管部門上報,並將上報機關意見及時反饋給服務對象。
答覆件,服務對象申報事項不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或因服務對象出具的材料不符合前置審批條件的,承辦視窗工作人員填制答覆件通知書,明確告知服務對象退回的原因或需補辦的材料。
代辦件,對列入市政府的大事、實事項目,重大的招商引資項目,市政府委託市行政服務中心管理辦公室牽頭,相關部門予以配合,實行全程代辦,提供快速、高效、便捷的服務。
堅持一個原則:逾時默認。在符合規定、手續齊全的條件下,辦理相關事項超出所承諾的時限時,由駐中心監察部門督促辦理視窗儘快辦理;超出法定時限時,行政審批相對人可以認為行政機關已經默認自己的申請事項,並要求辦理機關頒發相關證明檔案,由駐中心監察部門直接督促承辦視窗發放證照。
實行“八項公開”。實行辦事大廳實行許可(審批)事項的主體、辦理程式、辦理依據、申報材料、承諾時限、收費標準、收費依據、辦理結果等8項公開。
為確保市行政服務中心高效、快捷運作,中心業務辦理實行首席負責人制,首席負責人由單位的一名領導擔任,首席負責人為第一責任人,代表所在部門全權負責視窗事項。對視窗受理或中心轉交的各類事項,各部門落實專門人員按時按要求辦結。對視窗工作人員所在部門明確授予其相應的職權,做到既受理又辦理。凡是規定在中心辦理的事項,各部門不能另行受理。
行政服務中心軟體管理系統
通過行政服務中心軟體系統,可為廣大民眾和企事業單位提供“開放式、互動式、一站式、一表式”的審批服務系統。特點是以方便廣大民眾和企事業單位為宗旨,把網上審批和大廳審批有機結合在一起,使網上審批和大廳審批業務同時並存。實現外網受理辦理事件自動轉入區域網路,區域網路進行審批的工作方式,實現各單位數據共享,同一數據管理業務管理和授權管理,使中心辦事效率得以提高。還可以通過呼叫中心、多媒體查詢終端、大螢幕顯示、傳真、網站等方式和手段,為辦事人員提供全方位的政務信息服務
行政服務中心環境設施
中心堅持以人為本的服務理念,為廣大市民營造一個良好的辦事環境。中心設有洽談接待區、休息等候區、辦公管理區、商品超市、自助上網等服務設施。中心大廳主要以白色調為主,中心採取櫃檯環島式集中辦公,低矮的辦事櫃檯,讓辦事民眾與工作人員有一種平等感和親近感;為了方便市民來查詢信息,中心設有等離子大螢幕,不間斷實時發布各類信息及公告;市民還可以利用觸控螢幕、96760諮詢台隨時查詢中心或個人辦理的相關業務信息;中心設有諮詢導引台、休息椅、升降扶梯、報刊架、飲水機等便民服務設施;考慮到殘疾人行動不便,專門設有殘疾人通道,在每層都設有殘疾人衛生間;還為辦事民眾提供休息及午餐場所;大廳每層都擺放常綠植物,讓人爽心悅目。中心為辦事民眾營造了一個明亮、溫馨、舒適的辦事氛圍,給每一個到中心辦理業務的民眾都會有賓至如歸的感覺。
行政服務中心未來發展目標
中心未來的發展目標:一是堅持機制創新,提高行政許可服務集中度,打造一流的服務平台;二是堅持制度創新,完善行政許可運作機制,創造一流的工作效率;三是堅持服務創新,改進行政許可服務模式,營造一流的服務環境;四是堅持管理創新,全面提高工作人員素質,鍛造一流的幹部隊伍。早日實現全國一流服務中心的奮鬥目標。

獲得榮譽

2015年2月,獲得中央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委員會授予的“第四屆全國文明單位”榮譽稱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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