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大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大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是大同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現任局長張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大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所屬地區:大同市
  • 所屬部門:大同市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和政策法規,擬訂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政策和規劃,組織起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地方性法規、地方政府規章草案,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人力資源服務業發展、人力資源流動政策,促進人力資源合理
流動、有效配置。指導全市人力資源市場建設,建立統一規範的人力資源市場。
(三)負責全市促進就業工作,擬訂統籌城鄉的就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完善公共就業創業服務體系,統籌建立面向城鄉勞動者的職業技能培訓制度,擬訂並組織落實就業援助制度,牽頭組織實施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
(四)統籌推進建立覆蓋城鄉的多層次社會保障體系。組織實施養老、失業、工傷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政策和標準。貫徹實施養老保險全省統籌辦法和全省統一的養老、失業、工傷保險關係轉續辦法。擬訂全市養老、失業、工傷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管理和監督制度並組織實施,編制相關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會同有關部門實施全民參保計畫並建立全市統一的社會保險公共服務平台。
(五)負責全市就業、失業和相關社會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擬訂應對預案,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保持就業形勢穩定和相關社會保險基金總體收支平衡。
(六)貫徹執行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制度和勞動關係政策,完善勞動關係協商協調機制、監督落實職工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制度,監督落實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政策,組織實施勞動保障監察,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依法查處重大案件。受理勞動人事信訪事項,會同有關部門協調處理有關重大信訪事件和突發事件。
(七)牽頭推進深化職稱制度改革,貫徹執行專業技術人員管理、繼續教育和博士後管理等政策,負責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選拔和培養工作,擬訂吸引留學人員來同工作政策;組織擬訂技能人才、農村實用人才培養、評價、使用和激勵制度。落實職業資格制度,健全職業技能多元化評價政策。
(八)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全市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許可權負責規範事業單位崗位設定、公開招聘、聘用契約等人事綜合管理工作,擬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政策。
(九)組織實施國家、省表彰獎勵制度,綜合管理全市表彰獎勵工作,承擔全市評比達標表彰工作。根據授權承辦以市委、市政府名義開展的表彰獎勵活動。
(十)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收入分配政策,建立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決定、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貫徹執行企事業單位人員福利和離退休政策,指導和監督國有企業工資總額管理和企業負責人工資收入分配。
(十一)會同有關部門貫徹農民工工作的綜合性政策和規劃,推動相關政策落實,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十二)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承辦市人大常委會和市政府的人事任免事項。
(十三)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十四)職能轉變。深入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最佳化服務改革,進一步減少行政審批事項,規範和最佳化對外辦理事項,實行職業資格目錄清單管理,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創新就業和社會保障等公共服務方式,加強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務水平。
(十五)有關職責分工。與市教育局有關職責分工: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牽頭,會同市教育局等部門擬訂並貫徹執行。高校畢業生離校前的就業指導和服務工作,由市教育局負責;高校畢業生離校後的就業指導和服務工作,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

內設機構

(一)黨組辦公室(機關黨辦)。負責機關黨組與市委的黨務聯繫,承擔相關文稿起草工作;做好黨組會議和黨組理論學習組學習,落實會議議定事項及“三重一大”決策事項;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二)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綜合協調局機關政務、事務工作,擬訂工作制度並督促檢查;承擔局重要文稿組織起草工作;牽頭組織重大政策和綜合性問題調查研究工作;承擔機關安全、文電、機要、檔案、保密、政務公開、會務、接待、車輛管理等日常工作;承擔局機關固定資產採購和實物管理工作。
(三)財務資金管理科。組織編制全市相關社會保險基金預算決算草案;參與擬訂社會保障資金(基金)財務管理制度;匯總編制本局一般公共預算、決算;承擔局機關財務管理工作。對局直屬單位財務工作實施指導和監督檢查。
(四)編制人事科。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隊伍建設、幹部教育培訓等工作。
(五)法規科。組織起草、修訂相關地方性法規、地方政府規章草案;承擔規範性檔案的審查、備案工作;負責本系統法治建設、依法行政、執法監督工作;承擔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及其他法律事務;承擔相關政策、法律法規的培訓、諮詢和普法教育工作。
(六)規劃統計科。擬訂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綜合協調局屬有關單位擬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專項規劃和年度計畫;指導監督年度計畫執行情況;承擔有關信息規劃和統計管理工作。
(七)就業促進科。擬訂全市就業規劃、計畫,擬訂和監督實施勞動者公平就業、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跨地區有序流動等政策;貫徹執行國家、省促進就業創業政策,擬訂全市促進就業創業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指導和規範全市公共就業服務工作;落實全市就業補助資金使用管理辦法;承擔創業擔保貸款申請人資格審核職責;牽頭落實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落實就業援助和特殊群體就業等政策;落實國(境)外人員(不含專家)來同就業管理政策。
(八)人力資源流動管理科。組織實施全市人力資源市場、人力資源服務業發展和人力資源流動的政策和規劃;依法管理、規範全市人力資源服務機構,擬訂市直人員(不含公務員)調配政策並組織實施。
(九)職業能力建設科。落實全市技能人才培養、評價、使用和激勵制度,組織實施全市城鄉勞動者職業培訓政策和規劃;組織實施全市技工學校教育和職業技能培訓,指導師資隊伍和教材建設;負責全市就業前培訓、失業人員再就業培訓、企業職工技能培訓、創業培訓以及農村勞動力轉移培訓工作;組織執行國家制定的職業分類、職業技能標準;落實職業資格制度,組織實施職業技能多元化評價政策體系;組織開展全市職業技能競賽工作。
(十)專業技術人員管理科。組織推進全市深化職稱制度改革;組織實施全市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和繼續教育政策規劃;承擔各類專業技術人才規劃、引進、培養、選拔、獎勵、推薦和管理工作;承擔全市博士後管理服務工作和吸引留學人員來同工作;推動職稱制度與職業資格制度有效銜接;負責全市專業技術人員智庫建設工作,掌握專業技術人員任職信息;負責全市職稱評審綜合管理和組織實施工作;負責全市各級評審委員會和職稱評審的管理和監督工作,指導和監督全市中、初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和考試工作。
(十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負責全市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綜合管理工作;擬訂全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政策並組織實施;按照管理許可權承辦事業單位崗位設定的備案事宜;指導全市事業單位人員公開招聘工作,承辦市直事業單位人員公開招聘事宜。負責縣區事業單位招聘方案核准、備案工作;承辦省人社廳賦予的考試招聘工作任務。
(十二)勞動關係科。貫徹落實勞動關係政策和勞動契約、集體契約制度,按照管理許可權承擔集體契約的審核和勞動用工備案工作;指導和監督企業落實職工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制度;監督落實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勞動保護政策;貫徹落實全市企業職工工資收入分配的巨觀調控和支付保障政策,指導和監督國有企業工資總額管理和企業負責人工資收入分配;貫徹落實企業工資指導線和最低工資標準。
(十三)工資福利科。貫徹落實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工資收入分配、福利和離退休政策;組織實施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地方性津貼、補貼政策;承擔市直事業單位工資核准和市直事業單位績效工資總量管理工作。
(十四)企業養老保險科。落實全市企業基本養老保險政策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企業(職業)年金、個人儲蓄性補充養老保險配套辦法;落實養老保險省級統籌、基金管理辦法和基金預測預警制度;落實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管理辦法並監督實施;審核全市企業職工的特殊工種和非因工傷殘或因病提前退休和在市級參保的企業職工退休事宜;落實城鎮企業死亡職工、遺屬待遇和非因工傷殘職工待遇政策和給付標準;承辦職工非因工傷殘或因病喪失勞動能力鑑定相關管理工作。
(十五)失業保險科。組織實施全市失業保險政策、標準和基金管理辦法;落實失業保險標準調整機制;落實失業監測和預警制度;貫徹預防、調節和控制較大規模和經濟結構調整中涉及職工安置權益保障的政策;審核市屬以上破產企業職工安置方案。
(十六)工傷保險科(大同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辦公室)。組織落實全市工傷保險政策、規劃和標準;落實工傷預防、認定和康復政策,組織實施工傷和職業病致殘等級鑑定工作;落實工傷保險統籌基金管理辦法、待遇項目和給付標準;落實工傷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目錄、醫療服務設施範圍及支付標準;組織實施協定醫療機構、康復機構、輔助器具配置機構的評估確定辦法。
(十七)農村社會保險科(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科)。貫徹落實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和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障的政策、規劃和標準;落實征地方案中有關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措施的審核辦法;落實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費籌集、養老金支付、基金管理辦法和經辦機構管理規則;落實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社會化管理服務政策。貫徹落實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政策;負責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業務經辦監管;辦理高級專家延長退休年齡審批手續。
(十八)宣傳與信息網路科。負責全局宣傳工作;負責全局政務信息的收集、整理及報送工作;指導監督人社系統信息化規劃、建設工作;指導監督局機關網站和政務新媒體工作;統籌協調本系統電子政務工作。
(十九)社會保險基金監督科(內審科)。貫徹落實全市基本養老、失業、工傷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和企業(職業)年金、個人儲備性養老保險基金監管政策;依法監督基金收支、管理和投資運營;組織查處重大案件;負責機關及直屬單位的內部審計工作。
(二十)調解仲裁與信訪工作科。組織落實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制度及實施規範;指導市本級及縣區落實勞動爭議案件調解、仲裁和勞動爭議預防工作;依法協調指導重大勞動人事爭議案件的處理;研究處理重要信訪案件和集體上訪事件;承擔信訪事項的受理、協調、交辦、轉送、督辦,以及信訪信息的報送、統計等工作;指導全市勞動人事爭議調解員、仲裁員和信訪工作人員隊伍建設,組織開展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員資格認證工作。
(二十一)勞動保障監察科(農民工工作科)。組織實施勞動保障監察工作制度;依法查處和督辦重違法案件;指導和落實全市勞動保障監察工作;協調有關單位開展勞動者維權工作;組織處理有關突發事件;負責全市勞動保障監察員管理和培訓工作。執行農民工工作綜合性政策和規劃,推動相關政策落實;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協調處理涉及農民工的重點難點問題和重大事件;組織落實推動家庭服務業發展促進就業的相關規劃、政策標準和家庭服務從業人員權益保護政策措施,做好相關工作。
(二十二)大同市表彰獎勵辦公室。組織落實表彰獎勵制度,根據授權承辦以市委、市政府名義開展的表彰獎勵活動;按照職責分工負責全市功勳榮譽表彰獎勵獲得者的管理等工作;承擔全市評比達標表彰工作的政策指導、統籌協調、審核備案、監督檢查;審核以市人民政府名義實施的表彰獎勵活動,評選審核全市受市以上表彰的人選和單位;承辦市人大常委會和市人民政府的人事任免事項。

現任領導

黨組書記:楊建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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