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種因素研究法

多種因素研究法是西方犯罪學界採用的一種運用統計犯罪相關因素進行研究的方法。其代表人物是美國犯罪學家希利·伯特和格盧克夫婦。這種研究方法通過犯罪行為產生的相關因素的統計和分類,確定犯罪人違法犯罪的主因和從因。

希利曾統計出138個罪因,並發現大多數違法者的犯罪活動中只存在一個主因和幾個從因。他認為違法者最重要的罪因是“心理變態和奇癖”。伯特統計出170個罪因,並將它們分為9大類。袼盧克夫婦在他們設計的罪行預測表中也套用了這種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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