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人(指非本國國籍的人)

外國人(指非本國國籍的人)

外國人俗稱“老外”,是指在一國境內不具有該國國籍而具有他國國籍的人或用於一國人對他國人的統稱。不具有該國國籍的人有時也包括無國籍人。從國家主權原則出發,國家對於境內的一切人和物都享有屬地優越權,外國人亦不例外。外國人一進入一國國境就處於該國的屬地優越權之下,要服從所在國的管轄,遵守所在國的法令。所在國則要保護外國人的生命財產的安全和合法權益。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外國人
  • 別名:老外
  • 國籍:多樣或無國籍
  • 信仰:多樣
定義,相關權益,權利,地位,總述,國民待遇,最惠國,專利權,外交保護,就業居留,

定義

英文通常為foreigner,相對而言,不屬於本國國籍的人。通常他們講的語言和本國母語不一樣,稱做外語。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入境出境管理法中表述外國人是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不具有中國國籍的人。無國籍人不是外國人,因為其不具有任何國家的國籍,但按照國際慣例一般被視為外國人。

相關權益

權利

外國人入境須經所進入的國家許可。國家沒有準許外國人入境的義務。為了本國的安全和利益,一般國家都禁止具有某種情況的外國人入境,其中包括精神病或危險傳染病患者和刑事罪犯。外國人有離境的權利,對於沒有未了民刑案件,已交付應交的捐稅、罰款、債務,並辦理了出境手續的外國人,國家無權禁止其出境。但國家有權驅逐境內具有某種情況(如違反該國法律)的外國人出境。

地位

由所在國加以規定,但需參照國際法的一般原則和國際通例。外國人中的外交官員、領事官員、國際組織官員等 享有外交特權與豁免領事特權與豁免,他們具有同一般外國人不同的特殊法律地位。外國人在人身和財產安全方面,應該享受同本國人一樣的待遇;大體享受與本國人同等的民事權利和義務。 外國人待遇與本國人待遇,通常有如下區別:①外國人不享有所在國公民所享有的政治權利,沒有服兵役的義務。②外國人不得從事某些特定的職業和擔任某些特定的職務,以及取得某種權益。例如一些國家規定,外國人不能充當引水員、飛行員,不得任文官、商船船長、律師等;在一些國家外國人不得取得土地所有權。③有些國家對於外國人的旅行、居住有某些限制,如前往非開放地點需辦理證件。④國家有可能根據互惠原則,對於某些外國人適用特別的優惠規則。如兩國協定互對在本國境內對方的某些人員給予徵稅方面的優惠。
外國人的法律地位是通過在一國法律中,對外國人的權利和義務規定體現的。包括外國人在入境、居留、出境等各個方面的權利義務。根據國際法,給予外國人何種法律地位,是一國主權範圍內的事項,不受別國干涉。國家通過其國內法對外國人的法律地位自主地作出規定。但是,對外國人法律地位的規定不得違背國家依據條約承擔的國際義務或國際法的一般原則、規則,並應考慮外國人國籍國的屬人管轄權。
外國人處於居住國的屬地管轄權之下,必須遵守居住國的法律。他根據居住國關於外國人地位的規定,承擔相應的權利和義務。
同時他還應履行對其國籍國效忠及其他義務。當其權利受到侵害並滿足相關條件時,有權請求國籍國的外交保護

總述

國際法上沒有統一規定,通常有“國民待遇”和“最惠國待遇”兩種標準。國民待遇即一個國家對外國自然人(或者法人、商船等)在某些事項上(如在民事權利方面)給以與本國自然人(或法人、商船等)同等的待遇;最惠國待遇即一國(施惠國)給予另一國(受惠國)的國民(或法人、商船等)的待遇,不低於現時或將來給予任何第三國國民(或法人商船等)的待遇。這種待遇本身是一國給予另一國的權利。最惠國待遇通過條約中的最惠國條款給予。最惠國條款是一項條約規定,依據這項規定,一國承諾在議定的關係領域內給予另一國最惠國待遇。最惠國條款通常含有締約雙方相互給予最惠國待遇的義務,但有時也有一方把單方義務加於另一方的情況。

國民待遇

國民待遇是指一國將給予內國人的待遇平等地給予外國人的一種制度。依該制度,外國人與內國人在內國處於平等的民事法律地位。該制度適用的領域相當廣泛,當今各國除公認應賦予外國人在必需的民事權利方面以國民待遇外,還將國民待遇制度適用於船舶遇難救助、申請發明專利權、商標註冊、著作權以及民事訴訟權利方面。但從各國實踐看,在沿海貿易、國內漁業、內水航行、公用事業等領域,則一般不給予外國人以國民待遇。該制度的特點有:國民待遇是通過國內國民、公司、產品、船舶或其他物品所享有的待遇表現出來的。

最惠國

最惠國待遇是指授予國(給惠國)給予另一國(受惠國)人的待遇,不低於或不少於授予國已給予或將給予任何第三國(最惠國)人的待遇。該制度是以不特定的第三國自然人、法人等所享有的最優惠待遇作為參照標準,其作用的結果是使不同外國自然人、法人之間處於平等的民事法律地位。該制度在適用中具有如下特點:最惠國待遇以互惠為基礎;最惠國待遇主要適用於經濟貿易領域,諸各國家間的商品、支付和服務往來,國家之間交通工具的通過,彼此的自然人和法人在對方定居、個人的法律地位和營業上的活動,著作權、專利權和商標權的保護,彼此的外交代表團、領事代表團和商務代表團的特權和豁免,判決和裁決的相互承認和執行等;最惠國待遇在適用中有較多例外,有特殊歷史、政治和經濟關係的國家間形成的特定地區的特權與優惠例外,經濟集團內部各成員國之間的特權與優惠例外等;最惠國待遇是通過一國自然人法人商船、產品等所享有的待遇表現出來的。

專利權

外國人是否能夠與本國人一樣申請專利並獲得專利權呢?對這個問題各國的規定有所不同。有些國家對外國人的專利申請不附加任何條件,即無條件允許外國人享有 和本國國民同樣的待遇,如美國、英國、德國等。但大多數國家並非無條件地允許外國人到本國申請專利,也就是說,外國人要享有和本國國民一樣的待遇,要具備一定的條件,諸如在本國有住所營業所;其所屬國與本國同屬巴黎公約成員國;其所屬國與本國有雙邊關係;其所屬國與本國採取互惠或對等原則等。 中國專利法第十八條規定:“在中國沒有經常居所或營業所的外國人、外國企業或者外國其他組織在中國申請專利的,依照其所屬國同中國簽訂的協定或 者共同參加的國際條約,或者依照互惠原則,根據本法辦理。”在中國有經常居所或者營業所的外國人、外國企業或外國其他組織與中國單位、個人享有同等申請並 獲得專利的權利。
外國人外國人

外交保護

外國人除受所在國管轄外,還要服從本國的管轄並享受本國的外交保護。外交保護是國家根據其對一切在國內或國外的本國人享有屬人優越權而對在國外的本國僑民的正當利益通過外交途徑所進行的保護。遇有本國在外國的僑民的正當權益受到侵害而未能得到當地救濟時,不等有關僑民的申請,國家的駐外使領館可隨時向僑民所在國提出救濟或賠償要求。國家對外國僑民權利的侵害,構成國際侵權行為,引起國家責任。

就業居留

外國人就業證所需外國人材料1、護照原件
外國人(指非本國國籍的人)
2、二寸白底或藍底照片兩張
3、境外人員體檢證明原件
4、勞動契約複印件(蓋齊封章)
5、外國人就業許可原件
6、護照首頁複印件及工作簽證複印件
所需公司材料
1、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複印件(蓋公章)
2、外國人就業登記表一份(蓋公司公章)
辦理完外國人就業證之後,接著辦理外國人居留許可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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