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第21號
《
外商投資電影院暫行規定》經2003年9月28日國家廣播電影電視總局局務會議通過,並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
文化部同意,現予發布,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
二○○三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規定
外商投資電影院暫行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於外國的公司、企業和其他經濟組織或個人(以下簡稱合營外方)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經中國政府批准,同中國境內的公司、企業(以下簡稱合營中方)設立
中外合資、合作企業,新建、改造
電影院,從事電影放映業務。
第三條 外商不得設立獨資電影院,不得組建
電影院線公司。
第四條 外商投資電影院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一)符合當地文化設施的布局與規劃;
(二)註冊資本不少於600萬元人民幣;
(三)有固定的營業(放映)場所;
(四)中外合資
電影院,合營中方在註冊資本中的投資比例不得低於51%;對全國試點城市:北京、上海、廣州、成都、西安、武漢、南京市中外合資電影院,合營外方在
註冊資本中的投資比例最高不得超過75%;
(五)合資、合作期限不超過30年;
(六)符合中國有關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
第五條 合營中方若以國有資產(現金投資除外)參與投資,應按國有資產管理的有關規定履行相關手續。
第六條 設立外商投資電影院依下列程式報批:
(一)合營中方須向所在地省級商務行政部門提出申請,提交以下材料:
1.設立外商投資電影院項目申請書;
3.合營外方的資格證明材料、銀行資信證明、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財務狀況證明材料;
4.工商行政部門出具的外商投資電影院名稱預核准通知書;
5.可行性研究報告、契約、章程;
6.法律、法規和審批機構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三)獲批准設立的外商投資電影院,應自收到《外商投資企業批准證書》之日起一個月內,持《外商投資企業批准證書》到省級工商行政部門辦理註冊登記手續。
(四)外商投資
電影院完成建設、改造任務後,經有關部門驗收合格,持《外商投資企業批准證書》、《營業執照》向省級電影行政部門申領《電影放映經營許可證》,方可從事電影放映業務。
第七條 已設立的外商投資電影院變更股權及投資額時,應按本規定第六條的程式辦理。
第八條 外商投資電影院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依照《
電影管理條例》從事經營活動,接受中國政府有關部門的監督和管理,放映的影片必須持有
國家廣播電影電視總局頒發的《電影片公映許可證》,不準放映
走私、盜版電影,不得從事營業性的錄像、VCD、DVD的放映。
第九條 外商投資
電影院附屬從事其他娛樂服務業務要符合國家有關規定。
第十條 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和台灣地區的投資者在內地設立從事電影放映業務的企業參照本規定辦理。
第十一條 本規定及其附屬檔案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本規定及附屬檔案施行之日,2000年10月25日國家廣播電影電視總局、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和
文化部發布的《外商投資電影院暫行規定》同時廢止。
附屬檔案
一、自2004年1月1日起,允許香港、澳門服務提供者在內地以合資、合作的形式建設、改造及經營電影院。允許香港、澳門服務提供者擁有多數股權,但不得超過75%。
二、香港、澳門服務提供者在內地投資電影院的其他規定,仍按《外商投資電影院暫行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