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匯行政管理由學習出版社出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外匯行政管理
- 作者:徐學文、戎富琴
- 出版社:學習出版社
- 出版時間:1994年08月01日
- 定價:15.00
- 開本:1/32
- 裝幀:精裝
- ISBN:7-80116-017-7
外匯行政管理由學習出版社出版
外匯行政管理由學習出版社出版內容簡介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和進一步對外開放,推動我國國民經濟的持續、快速、健康發展,1994年國務院決定進一步改革我國的外匯管理體制,重新公布了一些外匯行政法規和規定。為便於外匯管...
國家外匯管理局行政複議程式 (國家外匯管理局公告2024年第1號)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了防止和糾正違法的或者不當的國家外匯管理局及其分支機構(以下簡稱外匯局)行政行為,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監督和保障外匯局依法行使職權,發揮行政複議化解行政爭議的主渠道作用,推進法治建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
國家外匯管理局行政許可實施辦法 國家外匯管理局公告2021年第1號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範國家外匯管理局及其分支機構(以下簡稱外匯局)實施行政許可的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和國務院有關規定,結合外匯管理工作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外匯局實施行政許可適用本辦法。...
國家外匯管理局公告2022年第1號(國家外匯管理局行政處罰辦法)為規範國家外匯管理局及其分支機構(以下簡稱外匯局)行政處罰行為,保障和監督外匯局依法履行職責,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國家外匯...
外匯市場監管是指一國政府運用經濟手段、行政手段和法律手段對外匯的收支、使用、結算、買賣以及匯率和外債變化等進行監管。外匯市場監管的主體 為了方便對外匯市場的監管,在對外匯市場實行管制的國家,一般都設有相應的監管機構,有的國家授權中央銀行對外匯市場進行監管,有的國家設立外匯管理局履行監管職責。我國是中國...
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發布《國家外匯管理局行政許可項目表》的通知 根據《國務院關於第五批取消和下放管理層級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國發【2010】21號),外匯局總局重新制定了《國家外匯管理局行政許可項目表》(見附屬檔案)。現予發布,請遵照執行,並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取消經常項目外匯管理行政審批項目有關問題的通知》在2003.04.02由國家外匯管理局頒布。中文名 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取消經常項目外匯管理行政審批項目有關問題的通知 頒布單位 國家外匯管理局 頒布時間 2003.04.02 實施時間 2003.05.01
第三條 有本規定所列違反外匯管理規定的行為的,除依法給予行政處罰外,對有關責任人員依照本規定給予行政處分或者紀律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四條 經批准經營外匯業務的金融機構、國有外經貿企業的工作人員,有下列騙購外匯行為之一,...
《涉外行政管理教程》是“涉及與外國有關的”行政管理的教材,即對具有涉外因素事務的行政管理。講述了行政管理面對的問題以及應採取的應對措施。內容簡介 《涉外行政管理教程》介紹和闡述了涉外行政管理基本理念、外交管理、涉外經濟貿易管理、涉外教育管理、涉外勞務管理及國際移民管理等方面的內容。目錄 第一章 涉外行政...
三、穩步推進新版政府網站建設工作。2012年8月,國家外匯管理局新版政府網站正式上線運行,為外匯管理政府信息公開提供更好的平台。第二部分 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一信息公開的主要內容 (一)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切身利益的信息公開情況。一是及時向社會公開一些不涉及國家機密、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的行政許可實施...
核准機關對不予核准的項目,應以書面決定通知項目申請人,說明理由並告知項目申請人享有依法申請行政複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權利。核准檔案同時抄送同級土地、環保、城市規劃、質量監管、安全生產監管、外經貿、勞動與社會保障、工商、海關、稅務、外匯管理等行政管理部門。第十一條 對項目申請報告的核准條 件是:(一)...
①制定和修改有關證券發行與交易活動的管理政策和發展方針;②制定並解釋證券市場的各種法律和管理規章,並組織實施;③管理一切證券發行和證券交易活動,制定證券發行與上市的條件和標準,維護證券市場秩序,調查、檢查和仲裁證券發行與交易過程中的各種不法行為和交易糾紛,執行行政管理和法律管理措施;④作為全國證券發行和...
中國人民銀行使用行政編制,工作人員納入國家公務員統一規範管理,執行國家公務員工資待遇標準。8月18日,中國人民銀行31個省份(自治區、直轄市)分行,深圳、大連、寧波、青島、廈門5個計畫單列市分行和317個地(市)分行掛牌。中國人民銀行各分行加掛國家外匯管理局分局牌子,各省、自治區分行加掛分行營業管理部牌子。...
對出口文物或個人攜帶文物出境,必須在報關前,和國家文化行政管理部門指定的省、自治區、直轄市文化行政管理部門鑑定,海關憑該部門蓋的火漆標誌或文物出口證明放行。國家對需要辦理鑑定的出境文物的品種作出了規定,在一些地方還成立了文物鑑定站負責此項工具境外人員託運、攜帶文物出境的,還應在報關時交驗用外匯購買的...
當前成熟市場一般都採取“負向清單”的監管方式,“從國際外匯監管制度的演變來看,多數國家均已放棄嚴格外匯管制的做法,在不發生重大政治和經濟危機的情況下,世界範圍內的外匯監管將進一步放寬”。我國實施的“正向清單”外匯管理方式存在以下弊端:(一)有悖“法不禁比即可行”的社會基本行為原則。我國《行政許可法》...
如果外國公司分支機構違反中國的海關、工商行政管理、金融、財稅、外匯、環境保護等法律、法規,情節嚴重的,有關主管部門有權責令其停業,並吊銷其《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執照》。⒋外國公司分支機構無故歇業。⒌外國公司自行撤銷其分支機構。外國公司分支機構是外國公司申請設立的,外國公司當然也可撤銷其設立的分支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