歸還方式
外匯銀行或金融機構對涉外企業的外匯借款執行“有借有還、誰借誰還”的原則,借款企業必須按借款契約規定的期限還本付息,借款到期借款單位無力償還的,應由擔保單位償還。借款企業如在規定的期限內不能歸還貸款本息,可向銀行申請延期。未經批准的不能按期歸還的本息,銀行作為逾期貸款處理,並加收利息。外匯借款的償還方式,主要有以下幾種:
(1)用創匯收入直接償還。創匯收入即企業經國家批准並經外匯管理部門審核的、在外匯指定銀行開立外匯賬戶的不結匯的外匯收入。
(2)按貸款協定規定,用人民幣向外匯銀行購匯償還。
(3)用償債基金償還。國家鼓勵和支持各地區、各部門和外債較多的企業按債務餘額的一定比例建立償債基金,將國家批准的專項還貸出口收匯直接存入在外匯銀行開立的現匯賬戶,專項用於歸還外匯借款的本息。
特點
由上述外匯借款的種類和償還方式可見,外匯借款相對人民幣借款而言,具有以下特點:
(1)外匯借款必須用外匯償還,並用外匯支付借款利息。
(2)外匯借款以美元作為借貸核算貨幣。如採用其他貨幣,需要按當日外匯牌價折成美元人賬。特殊情況經銀行批准也可以用其他貨幣作為借貸核算貨幣。但是,買方信貸原則上“借什麼貨幣還什麼貨幣”,並用相應的貨幣支付利息。
(3)外匯借款實行浮動利率和支付承擔費的辦法。銀行的短期外匯貸款按浮動利率計收利息。企業按借款計畫申請的外匯貸款未使用的,銀行要收取一定的費用作為承擔費,以彌補臨時調度外匯的損失。
辦理
外匯借款企業要獲得外匯借款,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借款人是法人。借款需要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法登記註冊、有營業執照、具有法人資格。銀行不向個體工商戶發放外匯貨款。
(2)國內配套要落實。一般而言,進口了國外設備,還需要有廠房、有關輔助設備、原材料等國內人力物力的配合,才能夠正常運轉,形成生產能力。所以,利用外匯貨款進口國外設備的項目,必須先落實國內的配套措施。
(3)貸款項目必須經過批准並納入計畫。
(4)還款確有保證。外匯貸款必須以外匯來償還。因此借款單位必須有可靠的外匯來源和按期還本付息的能力,並提出有根據的還款計畫。
(5)使用貸款項目的經濟效益必須良好。貸款項目符合花錢少、收益大、創匯高、還款快的四項要求。
核算
涉外企業向外匯銀行或金融機構申請的外匯借款品種較多,但不外乎短期借款和長期借款兩類。
1.短期外匯借款的核算
短期外匯借款的核算涉外企業從銀行借人的償還期在1年以內或一個營業周期內的外匯借款,為短期外匯借款。
例1
某涉外企業按信貸契約向外匯銀行借入USDl00000,用以支付採購材料價款,匯率為USDl=CNY7.51,分錄如下:
借:材料採購——某供應商(100000×7.51) 751000
貸:短期借款 751000
此項短期借款到期,以人民幣購買(本利合計)USDl00500,匯率為USDl=CNY7.50,分錄如下:
借:短期借款 751000
財務費用——利息支出(500X7.50) 3750
貸:銀行存款(100500X7.50) 753750
匯兌損益 1000
2.長期外匯借款的核算
長期外匯借款是涉外企業向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借入的償還期限在1年以上的各種外幣借款。長期借款利息支出和外幣折算差額的列支應區別不同對象和發生時間進行不同賬務處理。
涉外企業為了反映和監督外匯長期借款的借入、應計利息和歸還本息情況,應設定“長期借款”賬戶核算,貸方登記長期借款本息的增加額;借方登記長期借款本息的減少額;期末貸方餘額反映企業尚未償還的長期借款本息。本賬戶應按借款單位、借款種類和不同的幣種設定明細賬戶,進行明細核算。
例2
某涉外企業依貸款協定從外匯銀行借人3年期借款USD50000,年利率10%,每年計算一次複利,到期一次還本付息,該項借款的賬務處理過程和分錄如下:
(1)借入借款時匯率為USDl=CNY7.53:
借:銀行存款(50000×7.53) 376500
貸:長期借款 376500
(2)第一年末,計付借款利息時匯率為USDl=CNY7.52:
利息額=50000×10%=USD5000
借:財務費用——利息支出(5000×7.52) 37600
貸:長期借款 37600
(3)第一年末,按期末美元匯率調整長期借款賬面人民幣餘額:
賬面人民幣餘額=376500+37600=414100(元)
按年終匯率調整後人民幣餘額=(50000+5000)×7.52=413600(元)
發生差額(匯兌損失)=414100—413600=-500(元)
借:匯兌損益 500
貸:長期借款 500
(4)第二年計付借款利息時匯率為USDl=CNY7.53:
利息額=55000×10%=USD5500
借:財務費用——利息支出(5500×7.53) 41415
貸:長期借款 41415
(5)第二年末計付利息,按期末匯率USDl=CNY7.53調整長期借款賬面人民幣餘額:
賬面人民幣餘額=413600+41415=455015(元)
按年終匯率調整後人民幣餘額=(55000+5500)×7.53=455565(元)
發生差額(匯兌損失)=455015-455565=-550(元)
借:匯兌損益 550
貸:長期借款 550
(6)第三年末計付利息時匯率為USDl=CNY7.50:
利息額=(50000+5000+5500)×10%=USD6050
借:財務費用(6050×7.50) 45375
貸:長期借款 45375
(7)第三年末按期末匯率USDl=CNY7.50調整長期借款人民幣餘額:
賬面人民幣餘額=413600+41415+45375=500390(元)
按年終匯率調整後人民幣餘額=(50000+5000+5500+6050)×7.50=499125(元)。
發生差額(匯兌收益)=500390-499125=1265(元)
借:長期借款 1265
貸:匯兌損益 1265
(8)長期借款3年期滿歸還時,本息總計USD66550,當13美元買入價為7.51元,分錄如下:
借:長期借款(66550×7.50) 499125
匯兌損益 665.5
貸:銀行存款(66550×7.51) 499790.5
例3
某大型涉外企業以美元為記賬本位幣,因新建項目向銀行借入USDl00000,年利率10%,其限3年,計算複利,第二年末歸還到期本息的50%,其餘到期歸還,建設項目於第二年完工交付使用。其會計處理過程及分錄如下:
(1)借人款項時:
借:銀行存款——美元 USDl00000
貸:長期借款——美元 USDl00000
有關新建項目施工建設的賬務處理參照企業財務會計的處理。
(2)第一年末,應計利息為USDl0000:
借:固定資產——購建支出 USDl0000
貸:長期借款——美元 USDl0000
(3)第二年末,應計利息為USDll000:
借:固定資產——購建支出 USDl1000
貸:長期借款——美元 USDll000
(4)第二年末,支付本息的50%:
121000×50%=USD60500
借:長期借款——美元 USD60500
貸:銀行存款——美元 USD60500
(5)第三年末,應計利息為USD6050:
借:財務費用——利息支出 USD6050
貸:長期借款——美元 USD6050
(6)借款到期償還時:
借:長期借款——美元 USD66550
貸:銀行存款——美元 USD66550
3.償債基金的核算
涉外企業向外匯銀行借入外匯借款後,經國家有關領導機構或外匯管理局批准,可在銀行建立償債基金專項賬戶,用以籌集和歸還外匯借款。其來源包括經批准不予結匯的出口收入、經批准以人民幣購入的外匯、從一般外匯存款賬戶轉入的外匯等。
例4
某涉外企業經批准用出口收匯建立償債基金,出口收匯USD350000,作為償債基金,在“銀行存款”賬戶下設定“償債基金”專戶單獨進行核算。
(1)將出口收匯轉入專戶存儲時:
借:銀行存款——償債基金 USD350000
貸:應收賬款 USD350000
(2)經外匯管理局批准,以人民幣購人USIM50000,轉入專戶存儲,備用歸還外匯借款,匯率為USDl=CNY7.15(開出人民幣支票3375000元):
借:銀行存款——償債基金(USD450000) CNY3375000
貸:銀行存款——人民幣 CNY3375000
(3)經批准從美元存款現匯賬戶中劃出USD200000,轉入專戶存儲,備用歸還外匯借款:
借:銀行存款——償債基金 UDS200000
貸:銀行存款——美元 UDS200000
(4)歸還前期外匯借款本金USD950000,利息USD50000:
借:長期借款(或短期借款)——美元 USD950000
財務費用——利息支出 USD50000
貸:銀行存款——償債基金 USD10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