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期外匯貸款核算指商業銀行向有償還能力並具備貸款條件的企業單位發放短期外匯貸款業務的會計核算。短期外匯貸款,用於進口國內短缺的原材料和先進技術設備,發展出口商品生產,並須以外匯收入償還貸款本息。
短期外匯貸款的發放,需與借款單位實際對外支付外匯同時進行,借款單位需填具短期外匯借款憑證,經商業銀行審核同意後發放,借記 “短期貸款(外幣)”,貸記 “存放港澳及國外同業 (外幣)”。其貸款利息,於每季末月20日為結息日,按浮動利率的變動時期分段計算。若以外匯存款償付利息,借記 “活期存款(外幣)”,貸記 “利息收入 (外幣)”; 若借款單位暫無款償付利息轉為資本金時,借記 “短期借款 (外幣)”,貸記 “利息收入(外幣)”。借款單位用外匯存款償還貸款本息,借記 “活期存款 (外幣)”,貸記 “短期貸款 (外幣)”、“利息收入 (外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