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銀行外匯借款核算

投資銀行外匯借款核算是指投資銀行利用帳簿對國外借入的外匯資金進行反映和監督。外匯借款核算包括外匯借款的確立、外匯借款的提取、外匯借款的各項支出、外匯借款的還款等核算。為了反映和監督來自國際復興開發銀行和國際開發協會承諾的借款限額情況,應設定“外匯借款承諾限額”表外科目。在貸款和信貸協定生效後,根據協定規定的外匯借款額分別軟、硬貸款確定外匯借款時,應增記本科目,並據以登記“外匯借款承諾限額登記簿”的增加欄;經批准向世界銀行提取外匯借款時,應減記本科目,據以登記“外匯借款承諾登記簿”的減少欄。

本科目的餘額反映尚未支用的外匯借款承諾限額。為了反映和監督由財政部轉貸世界銀行集團貸給中國的外匯借款和其他國際金融機構的外匯借款,應設定屬於負債類的“外匯借款”科目,並按貸款的國際金融機構設定明細帳戶;借入或支用外匯借款應記入本科目的貸方;歸還外匯借款應記入本科目的借方; 貸方餘額反映尚未歸還的外匯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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