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來、劇烈、偶然事故

外來、劇烈、偶然事故是傷害保險事故的構成要素。一般意外傷害保險條款均規定,只有遭到外來、劇烈、偶然事故所致傷殘或死亡,保險人才負保險責任。外來,指傷害的原因由於被保險人身體外部的作用所引起而言。劇烈,指事故突然發生而言,即事故的原因與傷害的結果之間,具有直接、瞬間的關係,並非長期積累所形成。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外來、劇烈、偶然事故
  • 類型:傷害保險事故的構成要素
偶然、指不可預見和非本意的事故,有三種形態:(1)事故的發生為偶然;(2)結果的發生為偶然;(3)原因與結果均為偶然。在構成意外傷害事故的三個要素中,以非本意的偶然事故最為重要,而外來、劇烈僅僅是作為限定偶然的概念。在確定意外傷害事故時,外來、劇烈、偶然三個要素缺一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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