壽光市農村經濟管理局

根據中共壽光市委、壽光市人民政府印發的《壽光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壽發[2010]6號),設定壽光市農村經濟管理局,正科級規格,為市政府直屬事業單位,掛壽光市農民專業合作發展與促進中心牌子,經費實行全額預算管理。

職責調整,職責任務,內部機構設定,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

職責調整

增加指導、扶持農民專業化合作社建設與發展的職責。

職責任務

(一)健全村級集體資產管理制度,完善以委託代理為重點的資金管理,深化農村集體資源管理;負責全市農村財會隊伍培訓工作;指導開展農村建設工程和集體資產處置招投標工作;定期組織農村財務審計,督促鎮(街)、村全面落實民主管理與財務公開制度。
(二)宣傳貫徹《農村土地承包法》和土地承包政策;指導搞好農業承包契約的簽訂、鑑證工作;監督檢查農業承包契約的履行;會同有關部門處理農業承包契約糾紛;指導建立農業承包契約的檔案;完善土地流轉的規範化管理機制,積極建立和發展農村土地流轉市場;建立健全對侵害農民土地承包經營權案件的查處機制,維護農民的土地承包權益。
(三)宣傳貫徹落實黨的各項減負政策;規範“一事一議”才煉船束籌資籌勞議事規則、議事範圍和審批程式,完善監督管理辦法,引導農民積極開展農村公益事業建設;規範農民負擔監督卡,完善農民負擔監測體系;定期開展專項審計檢查,對農民反映強烈的問題進行督查督辦;配合有關部門搞好“三求店愚多亂”治理工作。
(四)宣傳貫徹落實《農民專業合作社》和《農民專業合作社財務會計制度》,健全內部各項管理制度,指導農民專業合作社搞好規範化管理;做好農民專業合作社統計信息分析,針對不同類型合作社搞好分類指導和業務培訓;培育具有產業優勢特色的示範社,搞好典型帶動;配合農業、財政等部門,爭取更多項目落戶農民專業合作社擔龍乃,採取得力措施,加大“農超對接” 力度。
(五)指導、扶持農民專業化合作社建設與發展。指導村集體經濟組織發揮自身優勢,確立主導產業培育壯大龍頭企業,搞好基地建設,搞活商品流通,處理好農業產業化經營與農村雙層經營的關係,與各個分配環節的關係,與農業結構調整的關係,提高農業經濟效益。
(六)指導搞好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加強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發展監測,摸清底數,提供決策建議,推動多元化農業服務組織的發展。
(七)負責本單位安全生產監管和維護穩定工作。
(八)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部機構設定

根據上述職責,農村經濟管理局設4個職能科室。
(一)綜合科。承辦宣傳、政工、財務、保密、安全、檔案、離退休管理、辦公自動化和後勤保障等工作;指導和監督減輕農民負擔的法律、法規、規章和相關政策的貫徹實施;對農民反映強烈的問題進行督查督辦;協助有關部門查處涉及農民利益案(事)件。協助局領導處理日常事務;協助黨組織、紀檢、監察等組織開展工作;組織接待和協調處理來信來訪;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局察農村財務管理科。加強村級集體資產管理,維護集體資產的安全完整;健全和完善村級集體經濟組織地烏簽財務制度,重點做好村級財務委託代理;負責全市農村財會隊伍培訓,提高農經管理隊伍整體素質;開展農村財務審計,強化審計監督;促進財務公開和民主管理;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農村土地承包契約管理科(農村土地承包仲裁庭雅乎櫻)。宣傳貫徹《農村土地承包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調解仲裁法》等有關法規政策;指導農業承包契約的簽訂和鑑證工作;監督檢查農業承包契約的履行;指導建立農業承包契約的檔案管理工作;指導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及契約管理;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農村合作經濟管理科。宣傳貫徹《農民專業合作社法》、《農民專業合作社財務乃道全會計制度》等有關法規政策;引導農民創辦農民專業合作社,逐步壯大農民專業合作社隊伍;加強現有農民專業合作社的業務指導,逐步走向規範化管理、標準化生產、品牌化經營的發展模式;定期開展農民專業合作社管理人員及財會人員的業務培訓;協調、組織和實施農民專業合作社項目建設的開展工作;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

市農村經濟管理局事業編制11名。配備局長1名、副局長2名,科長4名。
(三)農村土地承包契約管理科(農村土地承包仲裁庭)。宣傳貫徹《農村土地承包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調解仲裁法》等有關法規政策;指導農業承包契約的簽訂和鑑證工作;監督檢查農業承包契約的履行;指導建立農業承包契約的檔案管理工作;指導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及契約管理;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農村合作經濟管理科。宣傳貫徹《農民專業合作社法》、《農民專業合作社財務會計制度》等有關法規政策;引導農民創辦農民專業合作社,逐步壯大農民專業合作社隊伍;加強現有農民專業合作社的業務指導,逐步走向規範化管理、標準化生產、品牌化經營的發展模式;定期開展農民專業合作社管理人員及財會人員的業務培訓;協調、組織和實施農民專業合作社項目建設的開展工作;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

市農村經濟管理局事業編制11名。配備局長1名、副局長2名,科長4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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