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西哥教育制度

墨西哥是拉丁美洲的文明古國。1521年淪為西班牙殖民地。在西班牙殖民統治時期,所有學校為天主教教會所控制,文盲率高達95%。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墨西哥教育制度
  • 現行教育制度:1917年憲法和1973年聯邦教育法
  • 全國教育體系:正規教育和非正規教育兩個系統
  • 高等教育:三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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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在1810~1821年的獨立運動期間和1821年獨立之後,法國啟蒙運動思想家的教育思想和英國的蘭開斯特學校制度(見貝爾-蘭開斯特製)相繼傳入墨西哥。經過19世紀50年代的“改革戰爭”,特別是1910~1917年的資產階級民主革命,天主教被趕出學校,世俗的國民教育制度才得以建立起來。第二次世界大戰後,墨西哥教育發展迅速。全國城市基本普及初等教育,1980年文盲率降至 6.2%。1980年,政府又提出普及10年制基礎教育的新目標。1981年全國學生共約2100萬人,其中大學生117.4萬,中學生423萬,小學生1560萬。

墨西哥教育

墨西哥現行教育制度以1917年憲法和1973年聯邦教育法為依據。由全國教育體系正規教育和非正規教育兩個系統組成。

義務教育

隨著政府對教育的重視和投入的增加,墨西哥義務教育體制日臻完善。2002年,墨西哥正式頒布實施《學前義務教育法》,將義務教育年限從9年擴大至12年(3至15歲),成為世界上第一個將3歲納入學前義務教育階段的國家。10年後,墨西哥又將高中教育納入義務教育體系,成為世界上為數極少實行15年義務教育的國家之一。
2012年2月墨西哥總統卡爾德隆批准國會對憲法第三條和第三十一條所做的修正,正式將高中階段教育納入該國的義務教育體系。隨著這一法令的頒布與實施,墨西哥的義務教育階段將從之前的12年延長至15年(3至18歲)。
據悉,該方案將普及高中教育的緩衝期設定為10年,最遲到2022年完全實現全國高中教育普及率100%的目標。據官方估計,未來10年間政府需投入資金4500億比索(約合360億美元)以有效推動高中義務教育,預計到2015年墨西哥的高中義務教育普及率有望達到85%。

初等教育

始初教育
孩子從出生到 4歲上保育學校,稱始初教育。 墨西哥教育界有一種理論,認為人出生後的第一年,是很關鍵的一年,生活上會發生很多中大的、對形成人的個性具有決定意義的變化,因此,從嬰兒出生的那一天開始,就應該吧嬰兒納入教育的軌道,不斷地給他各種教育性的刺激和影響。根據這種觀點也就產生了始初教育。
學前教育
4~5歲上幼稚園或西班牙語教學中心(印第安兒童為 5~7歲),稱學前教育,又稱國小預備教育。
6歲開始上國小。國小為 6年制義務教育,分普通國小、雙語國小(招收印第安兒童)和開放國小3種,後者專收12歲以上沒有機會上正規國小的兒童,形式多樣。國小課程有西班牙語、數學、自然科學、社會科學、藝術、體育、技術和衛生等 8門。國小畢業後不再升學者,受終結性初等教育(即就業前的職業訓練),目的在於培養學生參加社會生產勞動的能力,修業1~4年不等。

中等教育

中等教育分國中、高中兩個階段。國中有普通國中(主要為升高中作準備)、技術國中(除開設普通課程外,還進行基本的技術訓練和職業訓練)、電視國中、職工國中(招收具有國小畢業程度的工人、年齡不限,通常是夜課制)和開放國中 5類。前4類都是3年制;後一類招收15歲以上未上過國中或沒有讀完國中的人,形式多樣,修業年限也因人而異。所有 5類國中都開設西班牙語、 數學、外語、自然科學(生物、 物理、化學)、社會科學(歷史、地理、公民)、體育、藝術和技術等核心課程。畢業後都可升高中。不願升學者,受終結性中等教育(即就業前的技術教育),修業2~4年不等。
高中分3類。一類是普通高中,又叫大學預備學校,修業2~3年。另一類是技術高中,包括同時具有大學預備教育和職業教育兩種性質的綜合高中,培養中級技術人員,修業3~4年。第三類是開放高中,由各大學的附屬高中負責,招收因工作和時間的原因不能上正規高中的人,修業年限因人而異。屬於高中一級的,還有師範學校,分幼兒教育師範學校、國小教育師範學校和職業教育師範學校3類,學制都是4年。

高等教育

高等教育分為大學和研究所教育。研究所教育則分為三類,說明如下:
(一) 碩士班研究(Maestra)
碩士班研究生必須具備學士學位,通過入學考試、或申請入學錄取後,研究所課程修業二年、或以上,並撰寫碩士論文。論文口試通過後,授予碩士學位,即「Maestra」,相當於美制的「Master」。擁有碩士學位者可從事學術研究或大學授課工作。
(二) 專門技術研究(Especialidad)
專門技術研究系指因某種特殊專業需求而設立的學士後課程,例如:心理咨商、企業管理等。修業後不授予碩士學位,因此不具備在大學院校任教或研究之資格。
(三) 博士班研究(Doctorado)
攻讀博士學位,必須具備碩士學位、或同等學歷,通過博士班入學考試、或經申請入學錄取。墨西哥的博士班課程分二種,即:學分制和師徒制。
1. 學分制:在規定年限內修完必修學分,並撰寫論文,論文口試答辯通過後,授予博士學位
2. 師徒制:人文科學研究學門較常採用師徒制,以培育研究生的學術研究能力為目的。博士生有一位正指導教授(tutor/asesor),另有二位或以上的共同指導教授(co-asesor)。除了跟隨指導教授群做研究外,博士生仍須選修「討論課」(seminario)、或「專題課程」(curso monogrfico)。學期成績則由學術委員會(comit)考評,其考評標準系參考:指導教授群的考評意見書、博士生的修業證明、博士生的研究進度報告、其他研究成就證明等。師徒制的博士生經二年修業後,才準予撰寫博士論文,論文口試答辯通過後,授予博士學位
學分制與師徒制不同處在於,師徒制旨在培育博士生的學術研究能力;因此,師徒制的博士生必須時有論文發表於學術研討會、或刊登於學術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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