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信息披露義務人是指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中國證監會規定的應履行基金信息披露義務的自然人、法人和其它組織。在基金募集和運作過程中,負有信息披露義務的當事人主要有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基金份額持有人。他們應當依法及時披露基金信息,並保證所披露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
基金信息披露義務人是指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中國證監會規定的應履行基金信息披露義務的自然人、法人和其它組織。在基金募集和運作過程中,負有信息披露義務的當事人...
基金信息披露是指基金市場上的有關當事人在基金募集、上市交易、投資運作等一系列環節中,依照法律法規規定向社會公眾進行的信息披露。...
《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信息披露管理辦法》是為了最佳化公募基金信息披露制度,切實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而制定的,自2019年9月1日起施行。...
基金信息披露義務人應當按照法律、行政法規和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會”)的規定披露基金信息,並保證所披露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
網路證券交易的信息披露也稱持續階段的信息披露,是指網路證券發行上市後的發行人所要承擔的信息披露義務。主要是公告中期報告、年度報告、臨時報告。網路證券信息必須在...
基金臨時報告,解釋為對於重大性的界定,我國基金信息披露法規採用較為靈活的標準,即“影響投資者決策標準”或者“影響證券市場價格標準”。...
2014年11月19日,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公告〔2014〕49號發布《證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資產證券化業務信息披露指引》。該《指引》分總則、資產支持證券發行環節...
信息披露違法行為行政責任認定規則,為規範信息披露違法行政責任認定工作,引導、督促發行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收購人等信息披露義務人(以下統稱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