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建設資金監督

基本建設資金監督是中國人民建設銀行在辦理基本建設撥款或貸款過程中所進行的事前調查、事中審查和事後檢查。主要通過對撥款或貸款的審批、發放和貸款的歸還等來實 現。(1) 事前監督,供應資金前所進行的監督。包括建設項目是否符合國家建設方針政策的要求和國家基本建設計畫,能源及材料是否落實,設計、工藝是否過關,建設條件是否具備,投產後生產條件是否具備,產品質量是否有保證,產品是否有銷路,是否確有經濟效益,所需資金是否突破撥款限額或貸款指標等。實行事前監督有利於用款單位加強對基本建設項目的可行性研究,減少損失浪費,也有利於提高投資效果。

(2)事中監督,亦稱日常監督,是供應資金時所進行的監督。主要審查用款是否符合基本建設程式和工程進度,建設材料採購是否按計畫進行,材料價格是否按規定結算,是否有弄虛作假、套取資金、轉移國家資金、提高開支標準、擴大補助範圍以及投機倒把、貪污盜竊等違法亂紀行為等。實行事中監督有利於合理使用建設資金,節約資金,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堵塞資金使用中的漏洞。(3)事後監督,對建設資金運用的實際效果和各項計畫的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主要通過財務報表分析和現場檢查等完成。檢查投資是否達到預期效果,工程質量是否合格,建設資金有無浪費等。實行事後監督既可發現問題及時採取補救措施,也可通過事後監督來檢驗事前各項政策、計畫、制度、規定是否科學、合理、有效,以指導今後的工作。事前監督、事中監督和事後監督三位一體,相輔相成,缺一不可,共同構成了基本建設資金監督的完整體系。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