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於自然的氣候變化減緩解決方案

《基於自然的氣候變化減緩解決方案》(Nature-based Solutions for Climate Change Mitigation),是全球首份用基於自然的解決方案來推動氣候變化減緩的報告。該報告由聯合國環境規劃署(UNEP)與世界自然保護聯盟(IUCN)於2021年11月4日聯合發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基於自然的氣候變化減緩解決方案
  • 外文名:Nature-based Solutions for Climate Change Mitigation 
  • 發布日期:2021年11月4日 
該報告的主要作者是Lera Miles、Raquel Agra、Sandeep Sengupta、Adriana Vidal,以及Barney Dickson。報告總計42頁,分為九章。
第一章是綜述。第二章解釋“為什麼要採用基於自然的解決方案”(NbS)。第三章是基於自然的解決方案能在多大程度上促進氣候減緩?該章分別從氣候變化緩解挑戰、基於自然的解決方案的氣候減緩潛力研究、以及不同的基於自然的解決方案如何有助於氣候變化緩解、在海洋生態系統中可能會有更多的基於自然的解決方案、我們可以從基於自然的解決方案中得到多少緩解等五個方面進行了闡述。
第四章是講述NbS提供多種好處;第五章講社會和環境保障;第六章講增加對基於自然的解決方案的支持,包括:6.1國家緩解承諾中基於自然的解決方案;6.2私營部門緩解氣候變化的承諾;6.3基於自然的解決方案夥伴關係。第七章是關於金融需求。第八章是“補償”(offset)的角色(並警告要審慎);第九章是結論。
要避免氣候變化的最壞後果,就必須立即採取意義深遠的行動,迅速減少溫室氣體排放,並從大氣中清除二氧化碳。
概而言之,該報告的核心信息主要有八個方面:
(一)政府間氣候變化專門委員會(IPCC)的減排構想是明確的。為了保持氣溫上升接近巴黎協定1.5°C的目標,我們必須在2050年實現二氧化碳淨零排放。這些情景表明,除了大規模快速脫碳外,這還需要陸基方案做出重大貢獻。通過保護、恢復和可持續管理自然碳匯和水庫,基於自然的解決方案提供了提供這些陸基選擇的最佳方式。此外,沿海和海洋生態系統中基於自然的解決方案還有其他緩解潛力。
(二)考慮到相關的不確定性和部署保障措施所需的時間,對現有證據的謹慎解釋表明,到2030年,在所有生態系統中實施的基於自然的解決方案可以實現每年至少5 GtCO2e的減排和清除,最大估計為每年11.7 GtCO2e。到2050年,這將上升到每年至少10 GtCO2e,最高估計為每年18 GtCO2e。這是所需總緩解措施的一個重要部分。(編者註:1 GtCO2e = 10億噸二氧化碳當量)
(三)估計約62%的貢獻來自與森林有關的自然解決方案,約24%來自草原和農田的解決方案,10%來自泥炭地的其他解決方案。其餘4%將來自在沿海和海洋生態系統中實施的解決辦法。“保護、管理和恢復”不同生態系統的行動平衡將有所不同。
(四)基於自然的解決方案的這一貢獻,需要遵守嚴格的社會和環境保障措施,以避免產生破壞。在制定此類保障措施方面已經進行了大量細緻的工作。這反映在世界自然保護聯盟(IUCN)發布的“基於自然的解決方案全球標準”等工具中,以及更具體的生態系統文書中,如坎昆REDD+保障措施(減少毀林和森林退化造成的排放量,加上森林的可持續管理,以及保護和加強森林碳儲量)。應以同樣的謹慎和決心實施這些保障措施。
(五)世界各國在應對氣候變化及其影響的國家自主貢獻(NDCs)中經常引用基於自然的氣候減緩方案。本報告審查的100份國家自主貢獻表明,與其他生態系統相比,它們更重視森林行動,對生態系統碳儲量的管理和恢復承諾略多於(slightly more than)保護生態系統中的碳儲存。
(六)基於自然的解決方案如果做得好的話,可以帶來諸多裨益,包括適應氣候變化、保護生物多樣性。因此,要認真規劃、設計和實施這些措施,以使得這些好處能變成現實。
(七)基於自然的解決方案的貢獻需要額外的資金。這將需要公共和私人行動者採取行動,並且保持密切協調。至關重要的是,當私營部門購買基於自然的解決方案的補償(offset)作為其實現淨零的途徑的一部分時,這些補償是符合社會和環境保障的,而且是主要以深度脫碳為重點的更廣泛的緩解戰略的一小部分。目前正在制定這方面的規則和指導方針。
(八)需要在經濟與政治決策中更好地反映自然(Nature)的價值和重要性,並加強生物多樣性、氣候變化和發展議程之間的融合(integration)。如果不能實現這點,將加劇氣候變化和其他重要的社會挑戰,導致可持續發展目標將無法實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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