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建概預算審計

基本建設概預算是初步設計“概算”和施工圖“預算”的統稱。是確定工程造價的檔案。對基本建設概預算進行審查,對於正確核定工程造價,促進加強經濟核算,提高經濟效益,控制建設規模,具有重要的意義。基本建設概預算審查的方式有: 審計機關單獨審查,組織建設單位、施工單位、設計部門和建設銀行審查或由審計機關組織有關部門分頭審查。

審查的內容包括:
一、對總體的審查,包括:
(1)審查工程項目的批准檔案,是否按照規定程式和審批許可權批准;
(2)審查建設規模、建築結構、建築面積、費用標準是否符合設計檔案要求,是否突破總概算;
(3)審查概預算是否有高估、低估或漏列等情 況。
二、對各分項概預算的審查,包括:
(1)建築安裝工程預算的審查。審查重心放在建安工程數量、工程的直接費用,施工管理費和獨立費三個方面;
(2)設備、工具、器具、儀器儀表購置概算的審查。應審查這些設備器具等的品種、規格、數量是否符合設計要求、其價格是否合理,運輸費計算是否正確等;
(3)其他概預算的審查。如土地徵用費、建設單位管理費等應注意有無虛列,是否符合建設進度和規定的標準,是否貫徹內部控制的原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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