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層政法幹警招錄指的是法院、檢察院幹部和法警,公安民警,司法所幹部及獄警正式在編人員,臨時工和僱傭工除外。
要獲得政法幹警的身份,參加基層政法幹警招錄考試,被錄取後到所報考的院校進行為期兩年的學習深造,並在畢業後被授予相應的畢業證和學位證,然後分配到相應的崗位任職的一種政法類公務員錄取的新程式,進行新錄用公務員培訓,包括法官,檢察官,警官,司法所工作人員等。具體相關考試制度,請參照2012年政法幹警招錄培訓體制改革試點工作實施方案。政法幹警的一般是基層幹警,不要求工作經歷,招考對象是應屆生和退伍軍人。法官和檢察官首先要過的是司法考試,考試與錄取的程式和公務員是一樣,參加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舉辦的政法幹警錄用考試,一般在每年的九月份舉辦的政法幹警錄用考試,考試合格進入報考院校進一步深造,兩年後分配到相應的單位工作。政法幹警考試中的警察類(公安幹警和監獄民警)的體檢執行統一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執行。 政法幹警的錄用程式與一般公務員相同,但錄用後要到規定的院校接受兩年的專業培訓,學習期間免學費有補助。畢業後,研究生要在基層服務5年,本科7年,專科9年。如果違約,交違約金,在規定年限之內不可以報考任何地方的事業單位與公務員,如果報考需要交納7萬的違約費 。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基層政法幹警
- 工作部門:法院、檢察院等
- 職業:公務員
- 編制:在編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