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層人民法院管轄第一審智慧財產權民事、行政案件標準

基層人民法院管轄第一審智慧財產權民事、行政案件標準

《基層人民法院管轄第一審智慧財產權民事、行政案件標準》是最高人民法院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第一審智慧財產權民事、行政案件管轄的若干規定》確定的標準,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基層人民法院管轄第一審智慧財產權民事、行政案件標準
  • 實施時間:2022年5月1日
  • 發布單位:最高人民法院
  • 發文字號:法〔2022〕109號
發布通知,標準,

發布通知

法〔2022〕109號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印發基層人民法院管轄第一審智慧財產權民事、行政案件標準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解放軍軍事法院,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生產建設兵團分院: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第一審智慧財產權民事、行政案件管轄的若干規定》,最高人民法院確定了具有智慧財產權民事、行政案件管轄權的基層人民法院及其管轄區域、管轄第一審智慧財產權民事案件訴訟標的額的標準。現予以印發,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本通知施行前已經受理的案件,仍按照原標準執行。
最高人民法院
2022年4月20日

標準

《基層人民法院管轄第一審智慧財產權民事、行政案件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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