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職能
(一)貫徹
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
教育、
體育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
政策;擬訂全區教育、體育改革與發展的
規劃、政策,並組織
實施。(二)負責全區基礎教育(含學前教育)、
職業教育、
成人教育和
民辦教育的統籌規劃和協調
管理;負責推進全區義務教育均衡
發展,促進教育
公平。(三)制定全區中等及以下學歷教育招生政策並組織實施。(四)負責全區教育督導與評估工作。(五)主管全區中國小、幼稚園教師工作,指導學校教師隊伍建設和學校內部管理體制改革;指導師範類畢業生就業相關工作;負責國中、國小、幼稚園教師資格認定工作。(六)負責全區教育、體育基本信息的統計、分析和發布;參與擬訂教育經費籌措、教育撥款、教育基建投資、教育收費的政策、規定。(七)指導全區中國小教育教學改革、教育科研、教學研究、電化教育、德育、體育、衛生健康、藝術教育和國防教育工作;負責高考、中考和自考的招生報名工作。(八)督查、指導、協調全區教育系統安全穩定工作和防範、處理突發應急事件,負責全區教育系統安全穩定工作。(九)負責對外教育、體育交流與合作工作。(十)擬訂全區語言文字工作中長期規劃,負責全區語言文字管理工作。 (十一)負責對在城陽高校、中等專業學校的協調服務工作。 (十二)負責全區教育系統思想政治、宣傳教育、精神文明、幹部隊伍建設、黨的建設、團的建設、
少先隊建設、工會、婦女、計生、統戰和人才工作。(十三)負責推動多元化體育服務體系建設,推進體育公共服務和體育體制改革;統籌規劃全區民眾體育發展,推行全民健身計畫;監督實施國家體育鍛鍊標準,推動國民體質監測和社會體育指導工作隊伍制度建設;指導公共體育設施建設,負責對公共
體育設施的監督管理。 (十四)統籌規劃全區競技體育發展,確定體育運動項目設定和重點布局;指導協調體育訓練和體育競賽,指導運動隊伍建設,指導全區體育運動項目的業餘訓練和體育後備人才的培養;指導體育宣傳、科研、教育和培訓工作,負責體育教練員、裁判員隊伍的管理和培訓。 (十五)擬訂全區體育競賽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市級以上重大賽事代表團的組建和參賽,承辦在本區舉辦的重大體育比賽,管理和指導全區體育競賽工作。 (十六)擬訂全區體育產業發展規劃、政策;規範體育服務管理,推動體育標準化建設;負責體育彩票銷售管理工作。 (十七)統籌規劃全區青少年體育發展,指導和推進青少年體育工作。 (十八)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辦公室:組織協調局機關日常工作;負責全區教育體育政務督查;負責局機關目標考核工作;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信息、信訪、保密、接待、政務公開、電子政務、建議和提案辦復等工作;負責機關車輛管理和安全保衛等工作;負責對外教育交流與合作工作。
人事科:規劃、指導全區教師隊伍建設,承辦人事管理、機構編制等工作;指導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和學校(幼稚園)內部管理體制改革;指導全區師範類畢業生就業相關工作;按許可權負責全區教師資格認定;組織、指導教職工學年度考核、教師培訓、評選優秀教師、評聘教師專業技術職務和教師繼續教育工作;負責教職工工資管理和人事檔案管理工作;協助做好教育幹部隊伍建設和局屬單位黨的組織工作、宣傳工作、統戰工作;協助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
教育科:管理、指導全區基礎教育、
特殊教育、職業教育和成人教育工作,負責教育教學改革和有關布局規劃;擬訂各類教育發展規劃並指導實施;負責審批許可權內各類學校的開辦、合併、撤銷、變更以及辦學章程;負責管理學校,組織、指導學校德育工作;負責
學籍管理、課程設定和
普通高中、職業高中有關招生工作;協調推進全區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和促進教育公平;組織、指導社區教育、親職教育及有關專項教育;負責全區民辦教育的協調管理工作。
體育科:指導全區教育系統學校體育、衛生與健康教育、藝術教育和國防教育工作;負責學生體質健康調查和檢測工作,擬訂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學生體育競賽和藝術展演活動;負責起草全區體育工作發展規劃、年度計畫和體育工作政策規定並監督實施;擬訂全區訓練、競賽工作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區競技體育運動項目設定與布局,負責本區參加市級以上重大賽事代表團、隊的組織協調工作,承辦在本區舉辦的重大體育比賽;指導全區體育運動項目的業餘訓練、體育後備人才培養和運動員隊伍建設,指導社會辦體育和項目俱樂部建設;負責體育
教練員、
裁判員的培訓與管理工作;指導體育科研,推行訓練、競賽體制改革;負責組織實施《全民健身計畫綱要》,開展國民體質檢測。
下設機構
城陽區招生辦公室:組織實施招生考試工作;制定我區中考招生檔案;承辦普通高校、
普通中專在我區的報名考試工作及
成人高校、
自學考試在我區的報名工作。
城陽區托幼辦公室:管理指導全區學前教育,擬定學前教育發展規劃並指導實施;負責審批幼稚園(所)的開辦、撤併、變更以及辦學章程;擬定學前教育評估標準及教育教學改革政策並指導實施。
城陽區教育人才分市場:負責提供教育人才供求信息和人事代理,託管學校落聘人員並為其提供培訓,推薦就業等服務。同時負責管理有關人員檔案,為社會力量辦學提供人事服務。
城陽區圖書發行站:負責全區中國小學生用書及輔導材料的征訂管理工作;承辦全區中小學生教材、教參的征訂、發行工作。負責全區中國小電化教育工作。
城陽區職成教教研室:組織指導全區職業學校、成人教育學校的教育教學工作;負責職成教教師的教材與教法培訓;組織職成教學校的考試工作;負責社會力量舉辦學校規劃、布局和調整。
城陽區教育督導室:統籌規劃、組織實施教育督導工作;制定教育督導與評估檔案,對政府及有關部門履行教育職責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和指導;對學校辦學方向、辦學水平、辦學質量和辦學效益等教育工作情況進行督導評估;對全區教育工作中的重大問題進行調查研究,向區政府報告情況。
城陽區教育體育局計畫財務辦公室:會同有關部門擬定教育經費籌措、教育撥款、教育基建投資、教育收費的政策、規定並組織實施;管理全區教育經費的籌措和使用;負責教育統計,指導直屬單位財務管理和內部審計工作;監督管理直屬單位教育事業費、基建投資、技術裝備投資和國有資產。
城陽區語言文字工作指導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貫徹執行國家語言文字工作的方針政策;擬定全區語言文字工作中長期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區社會用字的規範化管理、推廣和普及國語工作;負責語言文字方面的培訓測試工作。
城陽區教育體育局老幹部服務中心:負責全區教育系統離退休幹部管理工作;組織開展老幹部文體活動,豐富老幹部生活;組織參加市、區組織的老幹部活動。
城陽區教育體育局安全管理辦公室:貫徹落實關於學校、
幼稚園安全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研究制定全區中國小、幼稚園安全工作規劃;負責全區各學校(幼稚園)的安全宣傳教育;負責校舍安全、消防安全、治安安全、交通安全、飲食安全、上下樓安全及教學安全等安全管理工作;負責對學校(幼稚園)安全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及學校的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城陽區青少年活動中心:組織開展未成年人思想品德教育活動;開展未成年人校外科學技術普及教育活動;開展未成年人校外體育運動活動;開展未成年人校外文化藝術教育活動;開展未成年人校外勞動與社會實踐活動;開展綜合實踐課程教育教學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