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研究制定全區教育系統黨的建設規劃並指導實施。負責對全區教育系統黨的建設重大問題進行調查研究, 向區委提出意見和建議,在職權範圍內對有關問題作出決定。
(二)負責指導全區教育系統黨的基層組織建設和黨員隊伍建設工作。指導全區教育系統思想政治建設以及學校德育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全區教育系統工會、團委、婦委會等民眾團體的有關工作。
(三)貫徹執行教育和體育工作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擬訂教育和體育改革與發展的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教育和系統內體育基本信息的統計、分析、發布工作。
(四)負責基礎教育(含學前教育)、職業教育、繼續教育、民辦教育、成人教育和特殊教育的統籌規劃和協調管理工作。負責教育領域人才隊伍建設。負責教育督導與評估工作。
(五)負責推動全區義務教育均衡發展,促進教育公平。制定全域義務教育均衡發展規劃,合理規劃義務教育學校布局,均衡配置資源,縮小城鄉間、校際間義務教育差距。
(六)負責區級教育經費的統籌管理,參與擬訂教育經費籌措、教育撥款、教育基建投資和學生資助等政策,監測中等及以下學校教育經費籌措和使用。管理許可權內教育援助和教育貸款。承擔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有關工作。
(七)組織制定中等及以下學歷教育招生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高考、中考和自考的招生報名工作。
(八)主管中等及以下學校教師工作,指導學校教師隊伍建設和學校內部管理制度改革。負責師範類畢業生就業相關工作。
(九)指導中等及以下學校的教育教學改革、教育科研、教學研究、電化教育、德育、體育、衛生健康、藝術教育和國防教育等工作,指導學校參與創新體系建設,開展創新創業教育。
(十)督查、指導、協調教育和體育系統安全穩定工作和防範、處理突發應急事件,負責所屬單位安全穩定工作。
(十一)負責與國外、港澳台地區的教育交流與合作。承擔推進教育領域招商引資、招才引智等相關工作。負責推動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服務。培育、引導、扶持教育行業協會發展,推進行業協會自律,發揮服務國家、服務社會、服務民眾、服務行業等作用。
(十二)擬訂全區語言文字工作中長期規劃,負責語言文字工作,承擔區語言文字工作指導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十三)代管區體育發展中心。
(十四)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五)職能轉變。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關於轉變政府職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進審批服務便民化的決策部署,認真落實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區委、區政府深化“一次辦好”和推進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要求,組織推進本系統轉變政府職能。深化教育和體育領域綜合改革, 落實深化基礎教育、高等教育、現代職業教育、教育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等各項任務,實施惠民重點工程,促進教育事業高質量發展,加快推進教育現代化。
(十六)有關職責分工。涉及職責分工的部門,要建立信息共享、行政執法聯動等機制,加強協調配合和工作銜接, 形成監管合力。 1.關於校車安全管理。區教育體育局負責加強對學校的監管,指導、督促學校建立健全校車安全管理制度,明確和落實校車安全管理責任,負責校車安全管理責任書備案管理工作;指導學校開展交通安全教育,督促學校加強學生乘車管理;與公安機關會同有關部門建立校車安全管理工作協調機制;組織建立健全校車安全管理信息共享機制。區行政審批局負責校車使用許可申請的受理、分送、審查和上報工作。區交通運輸局負責依法審查校車使用許可申請材料並提出意見;合理規劃、設定公共運輸線路和站點,按照公路管理範圍,改善校車途經的農村公路安全通行技術條件,消除安全隱患,按照標準設定校車停靠站點預告標識和校車停靠站點標牌,施劃校車停靠站點標線;監督汽車維修企業落實校車維修質量保證期制度;依法對取得道路運輸經營許可企業的有關違法行為給予處罰。市公安局城陽分局負責依法審查校車使用許可申請材料並提出意見;依法做好校車駕駛人資格審查、審驗和校車檢驗合格標誌核發工作;依法發放校車標牌;依法查處校車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依法查處未經許可從事集中接送學生上下學、使用未取得校車駕駛資格的人員駕駛校車,轉讓、挪用校車標牌以及偽造、變造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校車標牌等行為;加強對校車行駛線路的道路交通秩序管理,查處機動車駕駛人不按照規定避讓校車等擾亂校車運行秩序的違法行為,保障運載學生的校車優先通行;協助教育部門組織學校開展交通安全教育,對校車服務提供者開展校車駕駛人安全教育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2.關於中國小校食品安全管理。區教育體育局負責指導和督促學校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與營養健康相關管理制度,將學校食品安全與營養健康管理工作作為學校落實安全風險防控職責、推進健康教育的重要內容,加強評價考核;指導、監督學校加強食品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降低食品安全風險,及時消除食品安全隱患,提升營養健康水平,積極協助相關部門開展工作。區市場監管局負責加強學校集中用餐食品安全的監督管理,依法查處涉及學校的食品安全違法行為;建立學校食堂食品安全信用檔案,及時向教育部門通報學校食品安全相關信息;對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人員進行抽查考核,指導學校做好食品安全管理和宣傳教育;依法會同有關部門開展學校食品安全事故調查處理;負責將學校校園及周邊地區作為監督檢查重點,定期對學校食堂、供餐單位和校園內以及周邊食品經營者開展檢查;每學期應當會同教育部門對行政區域內學校開展食品安全專項檢查,督促指導學校落實食品安全責任。區衛生健康局負責組織開展校園食品安全風險和營養健康監測,對學校提供營養指導,倡導健康飲食理念,開展適合學校需求的營養健康專業人員培訓;指導學校開展食源性疾病防控和營養健康的知識教育,依法開展相關疫情防控處置工作;組織醫療機構救治因學校食品安全事故導致人身傷害的人員。 3.區行政審批局和審批服務事項劃出部門堅持“誰審批誰負責、誰主管誰監管”的原則,按照《中共青島市城陽區委、青島市城陽區人民政府印發關於推進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組建行政審批服務局改革的實施意見的通知》檔案執行。區行政審批局對劃轉的行政許可和相關政務服務事項,依法履行職責;牽頭建立完善協調與其他審批部門、監管部門、執法機構的關係,研究解決現場踏勘、審圖和驗收等環節的銜接措施。審批服務事項劃出部門要全方位做好監管工作, 突出加強事中事後監管,依法對區行政審批局實施的審批行為和行政相對人行使行政許可權利進行監督,依法確定和調整行政審批實施所需的審批條件、技術標準等審批規範,明確行政相對人行使行政許可權利的要求、規則和限制性規定等,及時調整和完善行政權力清單、責任清單,嚴格落實監管職責。各部門要加強銜接配合,絕不允許推卸責任、絕不允許出現監管空白。
內設機構
綜合科(掛人事科牌子)
負責局機關文電會務、督查督辦、政府信息、新聞宣傳、政務公開、機要保密、財務監管、檔案管理、建議提案辦理、值班管理、信訪輿情、安全應急、後勤保障等日常工作,承擔國有資產實物管理工作;推進教育系統全媒體建設工作;擬訂教育和體育改革與發展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機構編制、幹部人事、統戰等工作;負責全區教師隊伍建設,指導學校內部人事管理制度改革,負責教育領域人才隊伍建設;負責教師培養、培訓、師德建設和獎懲工作;負責師範類畢業生就業相關工作;承擔綜合考核有關工作;負責教育領域對外交流合作和港澳台地區的交流合作;承擔推進本行業招商引資、招才引智等工作;負責教育行業的安全穩定工作。承擔局交辦的其他任務。
教育科
訂各類教育和體育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制定全域義務教育均衡發展規劃,合理規劃義務教育學校布局,均衡配置資源。負責基礎教育(含學前教育)、職業教育、繼續教育、民辦教育、成人教育和特殊教育的統籌規劃和協調管理工作;指導中等及以下學校的教育教學改革、教育科研、教學研究、電化教育、德育等工作,指導學校參與創新體系建設,開展創新創業教育;負責教育督導與評估工作;負責審批許可權內各類學校的辦學章程;負責學籍管理、課程設定和普通高中、職業高中有關招生工作;負責語言文字工作,承擔區語言文字工作指導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組織實施社區教育、親職教育及有關專項教育;負責全區民辦教育的協調管理工作。負責依法對涉及行業內的相關審批行為和行政相對人行使行政許可權利進行監督管理。承擔局交辦的其他任務。
體衛藝科
指導中等及以下學校的體育、衛生與健康教育、藝術教育和國防教育工作,擬訂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學生體質健康調查和檢測工作;指導學生體育競賽和藝術展演活動。承擔局交辦的其他任務。
城陽區教育和體育局計畫財務辦公室(掛青島市城陽區教育會計核算中心、青島市城陽區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牌子)
會同有關部門擬定教育經費籌措、教育撥款、教育基建投資、教育收費的政策、規定並組織實施;管理全區教育經費的籌措和使用;負責教育統計,指導直屬單位財務管理和內部審計工作;監督管理直屬單位教育事業費、基建投資、技術裝備投資和國有資產。
城陽區圖書發行站
負責全區中國小學生用書及輔導材料的征訂管理工作;承辦全區中小學生教材、教參的征訂、發行工作。負責全區中國小電化教育工作。
城陽區教育和體育局老幹部服務中心
負責全區教育系統離退休幹部管理工作;組織開展老幹部文體活動,豐富老幹部生活;組織參加市、區組織的老幹部活動。
城陽區招生辦公室
組織實施招生考試工作;制定我區中考招生檔案;承辦普通高校、普通中專在我區的報名考試工作及成人高校、自學考試在我區的報名工作。
城陽區托幼辦公室
管理指導全區學前教育,擬定學前教育發展規劃並指導實施;負責審批幼稚園(所)的開辦、撤併、變更以及辦學章程;擬定學前教育評估標準及教育教學改革政策並指導實施。
城陽區教育人才分市場(青島市城陽區教育和體育局檔案室牌子)
負責提供教育人才供求信息和人事代理,託管學校落聘人員並為其提供培訓,推薦就業等服務。同時負責管理有關人員檔案,為社會力量辦學提供人事服務。
城陽區教育督導室
統籌規劃、組織實施教育督導工作;制定教育督導與評估檔案,對政府及有關部門履行教育職責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和指導;對學校辦學方向、辦學水平、辦學質量和辦學效益等教育工作情況進行督導評估;對全區教育工作中的重大問題進行調查研究,向區政府報告情況
城陽區職成教教研室
組織指導全區職業學校的教育教學工作;負責職成教教師的教材與教法培訓;組織職成教學校的考試工作.
城陽區青少年活動中心
組織開展未成年人思想品德教育活動;開展未成年人校外科學技術普及教育活動;開展未成年人校外體育運動活動;開展未成年人校外文化藝術教育活動;開展未成年人校外勞動與社會實踐活動;開展綜合實踐課程教育教學任務。
城陽區語言文字工作指導委員會辦公室
負責貫徹執行國家語言文字工作的方針政策;擬定全區語言文字工作中長期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區社會用字的規範化管理、推廣和普及國語工作;負責語言文字方面的培訓測試工作。
城陽區教育和體育局安全管理辦公室
貫徹落實關於學校、幼稚園安全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研究制定全區中國小、幼稚園安全工作規劃;負責全區各學校(幼稚園)的安全宣傳教育;負責校舍安全、消防安全、治安安全、交通安全、飲食安全、上下樓安全及教學安全等安全管理工作;負責對學校(幼稚園)安全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及學校的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所獲榮譽
2020年4月3日,被青島市城陽區人民政府評為“2019年度城陽區質量強區工作先進集體”。
現任領導
姓名
| 趙 偉
| 職務
| 黨組書記、局長 |
工作分工
| 全面主持區教育體育局黨組、行政工作,主管黨建、辦公室、人事、財務、基建工作。 |
姓名
| 仇志傑
| 職務
| 黨組副書記、總督學 |
工作分工
| 分管教育督導工作,學前教育管理和改革工作,安全工作,中國小食堂管理及食品安全工作,宣傳工作,機關建設工作,工會、婦委會工作,政務督查工作,統戰、政策法規和精神文明建設工作,文書檔案工作;協助局長做好黨建工作。做好其它臨時性工作。 |
姓名
| 張 明
| 職務
| 黨組副書記 |
工作分工
| 分管教育內部審計工作,信訪、穩定工作,幹部教師隊伍管理工作,人事檔案、教育志編寫工作。協助局長做好紀檢監察、人事工作。做好其它臨時性工作。 |
姓名
| 徐立華
| 職務
| 黨組成員、區體育發展中心主任 |
工作分工
| 分管體育、衛生、藝術工作。做好其它臨時性工作。 |
姓名
| 張瑞岩
| 職務
| 副局長 |
工作分工
| 分管職業教育及學校管理、教育教學研究和改革工作。做好其它臨時性工作。 |
姓名
| 徐連吉
| 職務
| 黨組成員、副局長 |
工作分工
| 分管普通中國小、特殊教育及學校管理、教育教學研究和改革工作,德育、親職教育、團委工作,教育裝備工作,招生考試工作,教師培訓工作,語言文字工作;協助局長做好財務工作。做好其它臨時性工作。 |
姓名
| 趙本河
| 職務
| 黨組成員、副局長 |
工作分工
| 分管成人教育、社會力量辦學工作,行政執法工作,教育對外交流與合作工作,與駐城陽高校協調工作;協助局長做好基建工作。做好其它臨時性工作。 |
姓名
| 王集召
| 職務
| 正處級 |
工作分工
| 分管老幹部工作,助學基金會及學生資助工作。做好其它臨時性工作。 |
姓名
| 仇成先
| 職務
| 調研員 |
工作分工
| 協助仇志傑同志做好教育督導、工會、婦委會工作。做好其它臨時性工作。 |
姓名
| 胡慶曉
| 職務
| 區教育研究指導中心副主任 |
工作分工
| 協助趙本河同志做好社會教育中心工作。做好其它臨時性工作。 |
姓名
| 徐 寧
| 職務
| 副調研員 |
工作分工
| 協助仇志傑同志做好機關建設工作;協助徐連吉同志做好相關工作。做好其它臨時性工作。 |
姓名
| 孫恩領
| 職務
| 城陽二中副校長 |
工作分工
| 協助張明同志做好信訪、穩定工作。做好其它臨時性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