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陽區衛生局是一個機關單位,主要負責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監督疾控工作的法律法規等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城陽區衛生局
- 工作職能:推進醫療衛生體制改革等
- 內設機構:辦公室等
- 所在地:城陽區
工作職能,內設機構,下屬機構,
工作職能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衛生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以及衛生技術標準,擬訂全區衛生工作的政策並監督實施。(二)推進醫療衛生體制改革;組織制定並實施區域衛生規劃;規劃、協調衛生資源配置。(三)貫徹執行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和國家藥物政策,組織實施藥品法典和國家基本藥物目錄。(四)負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處理,預防、控制和消除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危害;組織協調對其他突發事件的醫療衛生救援應急處置工作。(五)負責衛生行政執法工作;按規定負責職業衛生、放射衛生、學校衛生、公共場所和飲用水衛生的安全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地方病、傳染病防治和醫療機構內醫療廢物處置的監督管理工作。(六)擬訂農村衛生、社區衛生、婦幼衛生髮展規劃和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綜合管理工作;規劃、指導社區衛生服務體系建設;負責婦幼保健的綜合管理和監督工作(七)負責醫療機構醫療服務的全行業監督管理;監督管理醫療機構及其從業人員資格、醫療服務質量、醫療服務技術準入和醫療衛生法律、法規、規章及規範、標準的執行情況;組織制定醫療衛生職業道德規範,建立醫療機構醫療服務評價和監督體系;協調醫療糾紛的處理工作。(八)負責疾病預防控制工作,擬訂全區重大疾病防治規劃、免疫規劃及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協調有關部門對重大疾病實施防控與干預;及時報告法定傳染病疫情信息。(九)擬訂全區衛生人才、醫療衛生科技發展規劃;指導衛生人才隊伍建設,承擔執業醫師、護士執業註冊工作;組織重點醫學科研攻關項目,指導成果普及套用;組織開展繼續醫學教育工作。(十)擬訂全區中醫事業發展規劃、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推進中醫事業的繼承、創新與發展。(十一)擬訂全區幹部保健工作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區保健委員會確定的保健對象的醫療保健工作。(十二)承擔全區食品安全綜合協調,組織查處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職責;承擔區食品安全委員會的日常工作。(十三)承擔區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的日常工作。(十四)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辦公室:組織協調局機關日常工作;擬訂工作制度、工作計畫並監督實施;負責局機關文電、會務、檔案、機要、保密、行政後勤管理、安全生產、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政務公開、信訪、督查督辦、提案建議辦復、對外聯絡、接待、目標績效考核和信息化建設等工作。擬訂全區幹部保健工作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區保健委員會確定的保健對象的醫療保健工作;承擔重要會議、重大接待任務的醫療保健工作;承擔區保健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政工科:擬訂全區衛生人才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做好全區衛生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負責所屬單位的人才引進和大學畢業生招聘工作;負責系統內各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等工作;組織全區衛生專業職稱評審晉升工作;負責黨建、廉政建設、精神文明建設、思想政治、信訪和團的工作;負責離退休幹部管理和服務工作。
醫政科:負責準入並管理一級綜合性醫院、門診部、診所、醫務室;承擔執業醫師、護士執業註冊工作;指導醫政執法;協調處理醫療糾紛;指導臨床用血管理;負責醫療急救體系建設;指導並組織母嬰保健專項技術的實施。組織實施國家和省、市制定的醫療機構建設標準、技術標準和管理規範;繼承和發展中醫文化、開展中醫人才培養;組織開展醫學科技攻關,指導醫學科技成果的推廣套用;負責全區醫療衛生機構重點學科、特色專科的建設。
公共衛生監督與疾病控制科:擬訂疾病預防控制方面的政策並組織實施;擬訂全區重大疾病及公共衛生相關疾病的防治規劃、全區免疫規劃和嚴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衛生問題的干預措施並組織實施,完善重大疾病防控體系;承擔突發公共事件的疾病預防控制工作;承擔法定報告傳染病疫情信息的有關工作;擬訂健康教育與健康促進行動規劃、政策並協調實施;承擔區防治愛滋病工作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擬訂衛生應急救援規劃、制度、預案和措施並組織實施;依法組織協調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組織指導衛生應急培訓和演練活動;承擔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信息的有關工作;指導街道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組織起草公共衛生的相關規章制度並監督實施;承辦公共衛生相關行政複議、行政訴訟和衛生行政執法工作,組織開展衛生普發宣傳工作。
下屬機構
城陽區疾病控制中心:負責全區傳染病、地方病及慢性病、食品安全與食源性疾病的預防控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實施免疫規劃、開展健康教育與健康促進及公共衛生技術服務等工作。
城陽區衛生局衛生監督所:負責衛生行政執法工作:按規定負責職業衛生、放射衛生、學校衛生、公共場所、消毒產品和生活飲用水的衛生監督管理工作;依法監督醫療機構和采供血機構及其執業人員的執業活動,打擊非法行醫和非法采供血行為;依法監督傳染病防治工作。
愛國衛生服務中心:承擔區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日常工作,負責全區愛國衛生的組織、協調、發動和督查工作;負責愛國衛生運動工作中的環境保護。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監督管理辦公室:1、貫徹執行區農村新型合作醫療保險工作領導小組決定;2、根據《青島市城陽區農村新型合作醫療保險試行管理辦法》制定區農村新型合作醫療保險配套檔案;3、擬定全區農村新型合作醫療保險工作方案並組織實施;4、負責組織區農村新型合作醫療保險工作的宣傳,及時解答參保對象關於農村新型合作醫療保險的有關政策及業務的諮詢工作;5、負責對城陽區農村新型合作醫療保險理賠中心(由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青島市分公司負責設立)及定點醫院的監督管理;6、負責監督區農村新型合作醫療保險統籌金的使用及公布情況;7、負責區農村新型合作醫療保險二次補償金、獨生子女大病補助金的審批工作;8、及時總結農村新型合作醫療保險工作的經驗和不足,積極向工作領導小組提出修訂相關政策、措施的建議和意見;9、負責受理民眾投訴,及時給予正確處理;10、承辦區農村新型合作醫療保險工作領導小組交辦的其它事宜。
社區衛生管理中心:推進醫療衛生體制改革;組織制定並實施區域衛生規劃;規劃、協調衛生資源配置。貫徹執行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和國家藥物政策,組織實施藥品法典和國家基本藥物目錄。
城陽區消殺服務站:組織開展全區環境衛生綜合治理工作和城鄉“除四害”工作
城陽街道衛生監督與疾病控制工作站:負責轄區內的衛生監督、疾病控制和婦幼保健等公共衛生管理工作,並監督指導村級醫療預防保健等工作。
流亭街道衛生監督與疾病控制工作站:負責轄區內的衛生監督、疾病控制和婦幼保健等公共衛生管理工作,並監督指導村級醫療預防保健等工作。
夏莊街道衛生監督與疾病控制工作站:負責轄區內的衛生監督、疾病控制和婦幼保健等公共衛生管理工作,並監督指導村級醫療預防保健等工作。
惜福鎮街道衛生監督與疾病控制工作站:負責轄區內的衛生監督、疾病控制和婦幼保健等公共衛生管理工作,並監督指導村級醫療預防保健等工作。
棘洪灘街道衛生監督與疾病控制工作站:負責轄區內的衛生監督、疾病控制和婦幼保健等公共衛生管理工作,並監督指導村級醫療預防保健等工作。
上馬街道衛生監督與疾病控制工作站:負責轄區內的衛生監督、疾病控制和婦幼保健等公共衛生管理工作,並監督指導村級醫療預防保健等工作。
河套街道衛生監督與疾病控制工作站:負責轄區內的衛生監督、疾病控制和婦幼保健等公共衛生管理工作,並監督指導村級醫療預防保健等工作。
紅島街道衛生監督與疾病控制工作站:負責轄區內的衛生監督、疾病控制和婦幼保健等公共衛生管理工作,並監督指導村級醫療預防保健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