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社區管理體制發展的制度分析

隨著我國經濟、社會轉型的快速展開,城市基層社會原來的管理方式逐步顯露出不足,眾多需要基層協理的問題在單位制衰弱、解體之後缺乏合理的承接機制,影響到了城市社會的穩定和發展。由此以民政部為首的相關組織在全國範圍內發起了社區服務、社區建設的號召,社區管理體制變革得以啟動。本文以新制度主義和公共產品理論為主要分析工具,試圖通過對上海市十個居委會的調查研究了解上海社區管理體制發展的現狀、具體成效及存在的問題。 本文是在上海市哲學社會科學規劃項目“城市社區管理體制創新”研究的基礎上展開的。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城市社區管理體制發展的制度分析
基本信息,內容簡介,

基本信息

副題名
基於對上海十個居委會的調查研究
外文題名
論文作者
劉偉紅著
導師
沈關寶指導
學科專業
社會學
學位級別
博士論文
學位授予單位
上海大學
學位授予時間
2009
關鍵字
城市 社區管理 管理體制
館藏號
D669.3
館藏目錄
2010\D669.3\10

內容簡介

論文在重新厘定城市特性以及社區概念、社區治理方式發展歷程的基礎上指出城市社區治理已經進入多元共治的發展階段,上海社區多元共治的複雜交易制度造成了社區公共產品供應在類別上的明顯差異。論文通過對居委會運行制度的分析,指出在社區管理體制發展的過程中居委會的雙重身份互動促進並得到進一步的發展,但是居委會本身的發展方向正面臨巨大的制度瓶頸。論文通過對業委會工作環境及運行制度的分析,指出由於業委會本身及其運行制度上存在的缺陷使其在與其他組織的各類交易活動中明顯居於弱勢,市場制度並未充分進入物業領域並賦予業委會充分的權力。論文通過對社工站以及社區居民組織發展狀況的分析,指出社工站的基本定位在當前的制度規劃中還存在明顯缺陷,未能良好的承擔體制轉型的任務,而居民組織作為社區自治力量發展的重要表現形式仍然缺乏自主發展的、穩定的、可持續的制度支持。論文通過對社區組織間協作制度的基本描述,指出社區組織間已經初步建立了以會議制度為典型代表的協作制度,但是受到關鍵性資源、共同事件、信任程度等因素的影響社區組織間協作的交易行為還遠未在一般意義上構成制度體系。 通過以上分析,論文指出我國城市社區管理體制的發展應該進一步突破基層政權建設的局限,構建多元化的、相對均衡社區發展目標;應該從更高的法律層面完善居委會運作的制度體系,增強居委會獨立運作的能力;在物業領域進一步引入市場機制,更加完善的將政府對物業的支持納入市場運作範圍,增強業委會實際運行的制度性支持體系;在進一步轉化政府職能的前提下,獨立化社工站的運作,放開社區居民組織的運作,引導性的促進社會力量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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