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革命幹部訓練班舊址--瀲江書院位於興國縣瀲江鎮文昌路,由南而北建在一條中軸線上,四周均建有圍牆,院內建築面積1689.9平方米,占地面積為4903平方米,書院共分為五進,依次為磚木結構,硬山頂、魁星閣為純木結構,歇山頂,前有如意斗拱和沖天式紅石四柱三間牌坊,左右有土木結構房二棟,牆上保存有“二戰時期戰爭勝利促進全國革命高潮、白軍士兵是工農出身不要替軍閥殺工農”等12條蘇區標語。
1941年,毛澤東在《興國土地法》的按語中指出《興國土地法》內容有一點重要的變更就是把“沒收一切土地”改為“沒收一切公共土地和地主階級土地”。這是一個原則的改正,是我黨從實際出發探索正確的土地鬥爭路線、方針和政策,並付諸實施的歷史見證。1957年,江西省人民政府將舊址公布為省級重點文物保護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