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利用方式

土地利用方式

土地利用方式即土地用途。土地利用是指在一定社會生產方式下,人們為了一定的目的,依據土地自然屬性及其規律,對土地進行的使用、保護和改造活動。生產性土地利用包括生產性利用和非生產性利用。土地的生產性利用,是指把土地作為主要生產資料或勞動對象,以生產生物產品或礦物產品為主要目的的利用。土地的非生產性利用,是指把土地作為活動場所和建築物基地的利用。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土地利用方式
  • 外文名:Land use patterns
  • 內容:土地利用包括生產性利用和非利用
  • 含義:人類對土地的使用保護改造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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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土地權利人按照土地的特性功能和有關規定對其產權範圍內的土地的利用方式,即土地作何種套用。國家規定將土地用途分為:農用地、建設用地和未利用地三類。在土地利用現狀調查中,土地用途是指調查當時的實際用途,一般按土地利用現狀分類表中的主要項目進行劃分。在土地登記申請書中,土地用途填寫登記時的實際用途,如學校、商店、工廠等。在進行土地登記時,建設用地的用途以城鎮土地分類中的二級地類為準,一般為商業金融用地、工業倉儲用地、市政用地、公共建築用地、住宅用地、交通用地、特殊用地、城市水域和其他用地。農業土地的用途以土地利用現狀調查中土地分類的一級地類為準,一般為耕地、園地、林地、牧草地、水域及其他農用地。申請土地登記的土地用途必須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規定。在城鎮,主要應與城市規劃和城市土地利用規劃、環境保護相協調;在農村,主要符合村莊、集鎮規劃,與合理利用每寸土地,切實保護耕地的基本國策相吻合。土地權利人不得擅自改變土地用途,不按規定用途使用土地和閒置土地的,都要追究責任並進行處理。土地使用者需要改變土地使用權出讓契約約定的土地用途的,必須取得出讓方和市、縣人民政府城市規划行政主管部門的同意,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契約變更協定或者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契約,相應調整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土地利用方式一般應根據土地適宜性和社會經濟發展的要求,因地制宜地確定。

轉變土地利用方式

在國土資源部召開的嚴格規範土地管理促進批而未用土地利用視頻會議上,國土資源部部長、黨組書記、國家土地總督察徐紹史強調,解決批而未用土地利用問題,努力緩解土地供需矛盾,努力轉變土地利用方式,提高土地利用效率,要不折不扣地抓好政策落實,絕不能搞“上有政策、下有對策” ,一定要確保政令暢通,嚴格規範土地管理,維護土地管理健康秩序。
在會議主會場,國土資源部黨組成員、副部長貟小蘇重點就當前批而未用土地利用形勢及對策作了講話。會議由部黨組成員、副部長王世元主持,部黨組成員、國家土地副總督察甘藏春,部黨組成員、總規劃師胡存智出席會議。
徐紹史在講話中強調,一是要認真解決批而未用問題,努力緩解土地供需矛盾。首先要從治標入手,想方設法採取措施把批而未用土地用起來,其次要圍繞規劃空間、計畫指標和占補平衡這三個核心問題,深入研究解決治本之策。
二是要認真貫徹黨的十七屆五中全會精神,努力轉變土地利用方式。轉變土地利用方式,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是供需雙方的共同責任,需要大家共同探索解決路徑。部省兩級要在體制機制上多下工夫,引導企業節約集約用地。企業要自覺回響調控要求,依法依規節約集約用地。同時,各地要大力總結推廣先進經驗,推動節約集約用地,最主要的是要不折不扣地抓好政策落實。
三是要全力做好當前的幾項重點工作。第一是“雙保工程”2011年行動要深入推進。第二是找礦突破戰略行動要搞好部署,各省要不等不靠、抓緊落實。同時,要加強地災防範,防止群死群傷。第三是房地產調控要堅定不移地抓好落實。要通過採取有力措施確保住房用地有保障,地價保持相對穩定,維護土地秩序不能亂。第四是落實47號文要嚴肅認真。當前關鍵要搞好農村土地整治和增減掛鈎的清理檢查,進而嚴格規範地操作。第五是變更調查和登記工作要確保落實。各地一定要克服干擾,嚴肅認真地整改土地調查中存在的問題,確保土地變更調查結果真實準確。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發證是一項基礎性工程,各省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一把手要親自過問,並儘可能與宗地統一編碼工作互相銜接。第六是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要持續深入推進。
徐紹史指出,從表面看,批而未用土地是土地管理一個方面的問題,但實際上折射出土地管理方方面面存在的問題。他希望部省各級能夠齊心協力,認真思考探索,共同促進批而未供土地的有效利用,提高國土資源管理服務經濟社會發展的能力和水平。

土地日主題

2014年第24個全國土地日主題確定:節約集約利用土地,轉變土地利用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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