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是地球陸地(包括水域)的表層,由土壤、岩石、水文、氣候、植被等組成的自然綜合體。作為人類生活和生產活動的基地,一切可利用的自然資源中最基本、最寶貴的資源,土地是人類創造物質財富的重要源泉和憑藉。土地的形成與發展主要取決於自然力的作用,同時也受人類活動的影響。在農業中,土地是基本的生產資料,既是農業生產活動的基地,又是農業生產的勞動對象和勞動手段。從某種意義上說,沒有土地就沒有農業。因此,合理地利用土地,對農業生產和國民經濟的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土地和土地利用
- 特點:數量有限
- 含義:地球陸地(包括水域)的表層
- 利用現狀:共有149.5公頃
定義
特點
土地利用分類
中國土地總面積約為 960萬平方公里(960000千公頃),僅次於蘇聯和加拿大,居世界第3位。全國山地面積約占土地總面積33%,高原占26%,盆地占19%,丘陵占10%,平原僅占12%。1986年各類土地的利用結構大體是:耕地約占土地總面積的10.0%,果、茶、桑、橡膠等園地占0.3%,林地占12.0%,牧地占33.2%,城鎮工交用地占7.0%,內陸水域包括海塗占3.0%,其他未利用的宜農宜林荒地荒山,難利用的石骨裸露地、沙漠、戈壁、寒漠、永久積雪及冰川等占34.4%。各類土地的分布也不平衡。90%以上耕地分布在東南部濕潤和半濕潤地區,現有耕地中質量較好的約占2/3,存在各種障礙因素的約占1/3。林地主要集中分布在東北和西南地區,約占全國的一半以上;廣大農區和牧區,特別是西北和華北地區,林地很少。草地則集中分布在西、北部乾旱、半乾旱地區,約占全國草地面積的86%以上,其中生產力低的荒漠和高寒草地約占60%以上。因缺水、缺井等原因尚未開發利用的草地約占西、北部乾旱、半乾旱地區草地面積的27%。在南部和中部各省、自治區的草山、草坡面積只占全國草地面積的8%,利用率僅20%。內陸水域的92%,分布在愛輝-蘭州-騰衝一線的東南部,其中可養魚的水面只占18.8%,已利用的尚不足2/3。 中國由於人口眾多,按人平均的土地資源相對低於世界平均數(表 2)。1985年全國人均占有土地面積不足14畝,只有世界平均數42.2畝的1/3。人均耕地1.4畝,僅及世界平均數4.6畝的1/3。人均林地1.7畝,是世界平均數12.9畝的13%。人均草地4.6畝,不到世界平均數9.9畝的一半。由於農墾歷史悠久,質量好的土地後備資源已為數不多,可供開墾種植農作物和人工牧草的僅約5億畝,其中質量較好的僅1.5億畝左右;質量較差的3.5億畝左右,包括鹽鹼地、沼澤地、紅黃壤山丘、高寒地、乾旱地和沿海灘涂等。 土地利用效果評價 農業中土地利用狀況是否合理,可從不同的方面進行評價。常用的主要指標有:①土地利用程度。通常用土地利用率,即已利用的土地面積占土地總面積的比例表示。已利用的土地包括直接生產用地(如耕地、園地、林地、牧地等)和間接生產用地(如道路、渠道及其他生產性建設用地)。衡量耕地利用程度的指標,通常用複種指數,即全年農作物的播種面積與耕地面積之比表示,可用來說明同一畝耕地上一年內平均收穫農作物的次數。②土地生產能力。通常用土地生產率,即單位面積土地上所能得到的產品產量或產值表示。③土地抗災能力。指可以抗拒乾旱、洪澇、風害等自然災害的能力,常用易受災害的土地總面積中具有灌溉排水條件的面積、防澇面積及其所占比重,以及森林覆蓋面積、林帶有效控制面積、水土保持面積及其比重等表示。④土地利用結構。以各類用地面積在土地總面積中所占的比重,或各項生產如農林牧副漁等部門用地面積在生產用地總面積中的比重,以及各種用地面積相互之間的比例關係表示,用於反映各生產部門的構成是否合理,是否有利於保持生態系統的平衡等。
合理利用
①因地制宜地確定農業的部門結構和生產布局。主要是根據土地的自然、經濟條件,包括地勢、日照、氣溫、降水量以及土地本身的肥瘠,土地所在的位置、交通條件和所在地區的經濟狀況、物質技術水平等,抉擇生產、經營的門類及其比重,並著眼於防止生態環境惡化,促進生態系統的良性循環。
②集約利用土地,提高農業用地的生產能力。主要是用現代物質技術裝備農業,進行農業基本建設,採用先進農業技術措施,包括選育良種、合理耕作、施肥、防治病蟲害以及增加複種面積,發展多種經營等。世界上每人平均耕地較少的國家,如中國、荷蘭、英國、日本、比利時等,大多重視採用這些措施以提高其土地生產率。
③擴大農業用地。國家通過政府立法,對擴大農業用地給予支持和鼓勵,以促進有計畫地開墾宜農荒地,改造利用一切可利用的非生產用地。
④加強土地管理。國家通過立法、行政經濟等手段保障土地權益不受侵犯和保護土地資源免遭破壞。社會主義國家的土地管理工作主要包括:各類土地數量、質量、分布和利用情況的調查、統計,以及土地評價等;地籍管理,如進行土地權屬及其變更的登記,土地證的發放,土地糾紛的調處,徵用、撥用土地的審核以及對土地被徵用者的補償、安置等;土地資源的利用管理,對土地的開發利用、改良和保護進行科學規劃和檢查、監督,防止各種非農業生產性項目擅自侵占農用土地和農業利用中浪費、破壞土地資源的現象,維護良好的生態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