團體人身保險

團體人身保險是以某團體或單位年滿16歲到60歲,身體健康,能正常工作和勞動的在職人員為保險標的,當被保險人在保險期限內死亡或傷殘,保險人負有給付保險金責任的一種保險。它是一種定期人壽保險,投保人是團體或單位,被保險人是該團體或單位的在職人員,保險金額在1000元至5000元內任意選定,保險費由團體或單位匯總交付,保險期限一般為一年。保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團體人身保險
  • 含義團體保險
  • 特點:危險選擇的對象基於團體
  • 主要險種:團體人身保險
基本信息,主要險種,保險特點,投保事項,

基本信息

在團體人身保險中,投保人“團體組織”如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等獨立核算的單位組織。
被保險人是團體中的在職人員。已退休、退職的人員不屬於團體的被保險人。
另外,對於臨時工、契約工等非投保單位正式職工,保險人可接受單位對其提出的特約投保。
團體人身保險是以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的在職人員為保險對象,被保險人在保險期間因疾病死亡或意外事故傷殘的,由保險人按規定給付全部或部分保險金的一種人身保險。團體人身保險為死亡殘廢保險,在保險期內被保險人死亡則給付全額保險金;若被保險人傷殘則根據不同傷殘程度按有關規定給付全額或部分保險金。
凡年滿16周歲到60周歲,身體健康,能正常勞動或工作的人,都可作為被保人,由其所在單位向保險人集體辦理投保手續。
該險種具有手續簡便、收費低廉、經濟保障較大等特點,投保單位根據實際情況選擇保險金額,確定後中途不可更改。
團體人身保險的保險期限一般以1年為期,以被保險人在保險期限有效期內死亡或殘廢為條件,以團體單位為投保人,以團體單位在職員工為被保險人,保險費由投保人匯總交付。

主要險種

團體人身保險,包括團體人壽保險(團體定期(終生)人壽保險),團體年金保險團體意外傷害保險和團體健康保險(疾病保險、醫療保險、收入補償保險)等種類。
大部分企業為員工購買的是團體意外傷害保險和團體健康保險。根據公司的性質和員工工種的性質不同,投保的保費也有所不同。
比如經常在高空作業、井下作業、煤礦作業的企業員工的保費和同樣在這些企業坐辦公室的員工,同樣的保額,前者的保費會相對更高一些。因為這些工種在日常工作中可能出現的風險會更高。
據了解,保險公司根據企業員工工種的不同,具體列出了各類別工種對應的職業類別,每種職業類別對應的年交保險費也有所不同。

保險特點

1、危險選擇的對象基於團體。團體人身保險的保險人在承保時選擇的對象是團體而不是個人。因此,進行對象選擇的重點是審查團體的合法性和團體成員的比例。投保團體必須是依法成立的合法組織,如各種企業、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等。
投保團體中參加保險的人數,與團體中具有參加資格的總人數的比例,必須達到保險人規定的比例。通常規定,如果團體負擔全體保險費,符合條件的人必須全部參加;如果團體與個人共同負擔保險費,投保人數必須達到合格人數的75%以上。另外,對少於 10人的團體可能不能投保團體人身保險。
2、被保險人不需體檢。對投保團體進行選擇後,可以確保承保團體的死亡率符合正常水平,對個別具體的被保險人就不需體檢了。由此,既方便了被保險人,也節省了成本費用。
3、團體人身保險的保險費率低。由於團體人身保險的保險手續簡化,節約了大量的費用,從而降低了附加保費毛保費自然降低。而且,團體人身保險的死亡率比較穩定,與個人保險的死亡率基本一致,甚至低於個人保險的死亡率,也使得團體人身保險的費率低於個人保險的費率。
4、團體人身保險採用經驗費或由於針對團體設定保險費率,其團體的死亡率隨團體人員的工作性質不同而不同,因此,不同方向類別的團體適用不同的費率。該費率根據投保團體的理賠情況制定,為經驗費率
5、團體人身保險使用團體人身保險單。團體人身保險以集體的名義投保,投保人是組織,其使用的保險單為團體人身保險單,即一份總的保險單,而不像個人保單那樣,通常針對單個的被保險人分別開立保險契約。在團險的保險單中要明確投保人與保險人的權利與義務關係,其變更等契約行為在投保人與保險人之間進行。通常,被保險人的保險金給付通過投保人或專門的賬戶進行,不直接面對單個的被保險人。
6、團體人身保險的保險計畫具有靈活性。團體人身保險的投保人是單位團體,保單使用團體保單,保費統一繳納,因此,保險人對於團體人身保險給予了一定的靈活性。如在保險期限上,可以是定期、終身、定期與終身相結合等多種方式;在保費繳納上,投保人可以選擇是躉繳、分期繳納、躉繳與分期繳納相結合,定期或不定期繳費等多種繳費方式;在被保險人方面,被保險人可以是確定的個人,也同以是約定條件下不確定的個人;在保險金的給付上,可以是定額給付,也可以是根據被保險人不同而不同的非定額給付。

投保事項

為了保證承保質量,保險公司對團體保險設定了一定條件:
一是團體保險的投保人必須是正式的法人組織,有特定的業務活動,獨立核算。
二是為保障承保對象總體的平均健康水平,團體保險中的被保險人必須是能夠正常參加工作的在職員工。
三是在團體保險的參保人數方面,保險公司規定,投保團體的員工比例不得低於75%,而且絕對人數不能少於8人。
消費者購買團險應遵循“保障為先”原則:
一是合理確定保額。因為保險的費率是和工作性質掛鈎的,不同的職業繳付的金額不盡相同。
二是關注保障範圍。由於不同保險公司給出的保障範圍不同,因此投保時應尋求最適合企業實際情況的團險產品,同時應關注免賠額和賠付比例。
三是投保團險企業在給保險公司提供資料的時候一定要如實告知,保險公司如發現當初入庫資料和實際情況不符,契約會立即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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