團體補充醫療保險

團體補充醫療保險又稱團體高額醫療保險,是以團體為投保人,團體成員為被保險人,當被保險人因疾病住院時,保險人負責給付保單限額下,保險責任範圍內的各項費用的一種團體保險。

團體補充醫療保險的來源
由於大部分基本醫療保險(包括團體醫療費用保險)對於藥品、器材、假肢、假牙、血或血漿、診斷服務、預防性藥物、門診治療、護理及其他很多費用均不予承保,而且,基本醫療保險(包括團體醫療保險)對於各種醫療費用也有許多限制(包括時間以及金額的限制),這使得團體補充醫療保險這種以排除基本醫療保險中的諸多限制為目的的團體健康保險產品開始出現。
團體補充醫療保險通常由團體或僱主與保險人共同協商醫療費用的限額。不過,保險人為了規避醫療費用過高的風險,在團體醫療保險契約中,還常常附加有免賠額條款及共同保險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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