圍產期心肌病

一種發生在婦女分娩前、後,病因不明,以心肌病變為基本特徵和以充血性心力衰竭為主要表現的心臟病變。本病國內發病率約占產婦的0.023%。高齡、多產、多胎及有妊娠中毒史的產婦中發病率較高。本病預後較原發性心肌病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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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床表現

1.心臟擴大。以左室擴大為主。
2.心力衰竭。表現為進行性加重的勞力性呼吸困難和體循環淤血體徵。
3.心律失常:各種類型心律失常均有,室早和房顫最多見。
4.栓塞:腦、肺、腎動脈栓塞最常見。

診斷鑑別

診斷依據
1.妊娠期婦女在產前3個月至產後6個月內出現心臟擴大、心力衰竭症狀。
2.臨床特點符合擴張型心肌病改變。

疾病治療

治療原則

1.臥床休息。
2.治療心力衰竭
3.預防栓塞。
4.處理心律失常
5.免疫抑制劑。
6.忌用避孕藥、禁止再次孕妊。
7.內科治療無效的終末期病例可考慮心臟移植治療。

用藥原則

本病病因未明,缺乏特異性治療方法。當前用藥以對症治療為主。
1.急性期或重症患者應爭取儘快控制病情宜考慮以靜脈給藥途徑用藥,如西地蘭、速尿、硝普鈉等,必要時治療應在監護下實施。
2.慢性期或輕症患者應優先口服途徑給藥,並注意各種治療用藥帶來的併發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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