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協會下設的冰淇淋專業委員會和燒烤專業委員會。引進了可愛雪意式冰淇淋、獨家記憶涮烤吧、一路飄香美食車、小塊頭台灣風味烤腸、饞掉牙開心花甲粉等優秀的國際餐飲項目,為中國餐飲行業的發展做出了貢獻。
國際餐飲酒店行業協會商業登記證 理事成員
會長:談誠
副會長:周凡、池海棠、 秦進波 、吳明紅
秘書長:孫志勇
冰淇淋專業委員會會長:周建國
燒烤專業委員會會長:肖長秋
協會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本協會名稱為“國際餐飲酒店行業協會”,英語名為“International Food and beverage and Hotel Industry Association”。
第二條 本協會的性質是 由從事國際優秀餐飲行業管理,優秀餐飲行業項目及餐飲理論研究餐飲文化宣傳等企業、事業單位及個人自願組成的,國際性,專業性,具有法人資格(此處涉及專業內容,可以去除或修改)非營利性的社會團體。
第三條 本協會的宗旨:遵守國家憲法、法律、法規,貫徹國家和本省有關政策,遵守社會道德、職業道德,為餐飲、烹飪、酒店行業、企事業單位及個人服務,增強國際交流;規範餐飲、烹飪行業行為,促進餐飲、烹飪行業發展。
第四條 本協會接受主管單位的指導和監督管理。
第二章 業務範圍
第六條 本協會的業務範圍和主要任務是
(一)貫徹國家關於發展餐飲、烹飪、酒店行業的方針、政策和法規。反映會員和飯店和餐飲酒店行業的有關問題、意見和願望。
(二)引進國際優秀餐飲項目和技術,宣揚中國傳統餐飲文化,增強中西融合,推動中國餐飲酒店行業發展。
(三)組織飯店和餐飲業的會展活動,擴大國內、國際交流與合作,引進先進的管理經驗和技術,開拓國內、國際市場;
(四)開展餐飲、烹飪行業技術、經營管理人才培訓和人才交流,共同增進行業人才的技術能力進步。
(五)為會員提供市場信息和各種業務諮詢服務
(六)承擔政府有關部門授權或委託辦理的本行業的事項。
第三章 會員
第七條本會設單位會員和個人會員。
第八條 申請加入本會的條件
(一)團體會員:
各地飯店、餐館和飲食服務企業集團以及與飯店和餐飲業相關的企事業單位、飯店餐飲業協會(學會、研究會)、飯店和餐飲業的院校、研究機構,不分隸屬關係,所有制性質,凡擁護本會章程,均可自願申請入會,成為本會的團體會員。
(二)個人會員:
飯店和餐館的中高級經營管理人員、研究人員、教授以及對行業經營管理有豐富經驗的人員,凡擁護本會章程,熱愛中國飯店事業,均可自願申請入會,成為本會的個人會員。
第九條會員入會程式
(一)凡申請入會者,需填寫單位會員或個人會員“入會申請表”.單位會員“入會申請表”需加蓋公章。
(二)經協會審定批准即可成為協會單位會員或個人會員。
(三)個人會員由協會發給貼有個人照片加蓋公章和鋼印的“國際餐飲酒店行業協會會員證”;單位會員由協會發給加蓋公章和鋼印的“國際餐飲酒店行業協會單位會員證”並授予“國際餐飲酒店行業協會單位會員”標誌牌。
(四)單位會員代表一般為該單位的法人或法人委託的代表。單位會員代表同時成為本協會個人會員。若法人或委託人工作有所變動,則由現任法人接替或重新委託代表接替.同時須報協會備案。
第十條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一)本會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二)參加本會組織的各種活動;
(三)對本會工作的批評、建議和監督權;
(四)按時繳納會費;
(五)有退會的自由。
第十一條 會員應履行下列義務:
(一)遵守本會章程,執行本會決議,
(二)積極參加本會組織開展的各種業務活動,烹飪、餐飲行業技藝交流活動,完成本會委託的任務;
(三)主動為本會編印的書刊、信息資料、報刊等撰寫文稿、提供資料;
(四)主動向本會反映情況.按要求提供各種必要的資料、經營管理經驗及有
關統計資料;
(五)主動維護本會的合法權益;
(六)支持協會開展工作。
第十二條 會員退會應書面通知本會,並交回會員證,摘下標誌牌。
第十三條 會員如有嚴重違反本章程的行為,經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表決通過,予以除名。
第四章 組織機構和負責人產生,罷免
第十四條 會員代表大會。
本會的最高權力機構是會員代表大會,會員代表大會的職權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選舉和罷免理事;
(三)審議理事會的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四)決定其他重大事宜,
(五)決定終止事宜。
第十五條 會員代表大會須有2/3以上的會員代表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的會員代表半數阻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十六條 會員代表大會每屆5年.因特殊情況需提前或延期換屆的,須由理事會表決通過.並經社團登記管理部門批准同意。延期換屆最長不超過一年。
第十七條理事會是會員代表大會的執行機構,在閉會期問領導本會開展工作,對會員代表大會負責。理事會由單位會員代表及個人會員代表經選舉產生組成。
第十八條 理事會的職權是:
(一)執行會員代表大會的決議;
(二)選舉和罷免協會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對已經退會或除名的理事、常務理事進行免除和相應調整、變更和增補理事、常務理事;
(三)籌備召開會員代表大會;
(四)向會員代表大會報告工作和財務狀況;
(五)決定設立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
(六)決定協會副秘書長、各機構主要負責人的聘任,決定聘請名譽會長、顧問等事宜;
(七)領導本會各機構開展工作;
(八)制定內部管理制度;
(九)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第十九條 理事一般任期5年,可連選連任。對不履行章程、不執行決議的理事,根據具體情況,分別進行批評教育,勸其退會或取消其理事、常務理事資格。
第二十條 理事會每年舉行一次.情況特殊時,也可採用通訊方式召開。理事會頌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理事2/3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二十一條 本會設常務理事會。常務理事會由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副秘書長和單位會員代表組成。常務理事不超過理事人數的1/2。
第二十二條常務理事會的職權:
常務理事會對理事會負責,在理事會閉會期間行使第十八條之(一)(三)(五)
(六)(七)(八)(九)項的職權。
第二十三條 常務理事會須有三分之二以上常務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到會常務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二十四條 本會的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堅持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政治素質好。
(二)在本會業務領域內有較大影響。
(三)會長、副會長、秘書長最高任職年齡原則上不超過70周歲。
(四)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
(五)未受過剝奪政治權利的刑事處罰的。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第二十五條 本會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如果超過最高任職年齡的,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經社團登記管理部門批准同意後,方可任職。
第二十六條 本會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常務理事一般任期5年。可以連選連任。但最長不超過兩屆,因特殊情況需要延長任期的,須經會員大會2/3以上會員代表表決通過,經社團登記管理部門批准同意後方可任職。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常務理事若因工作調離或其他原因不能繼續任職者,其代表資格和擔任本協會的職務自行免除,若屬本人不履行協會章程、不執行決議又無業績者,經常務理事會通過取消其職務,理事會補辦手續。
第二十七條 本會會長為本會法定代表。
第二十八條本會會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會、常務理事會.
(二)核查會員代表大會、理事會、常務理事會決議的落實情況;
(三)代表本會簽署有關重要檔案,
第二十九條 本會秘書長行使以下職權:
(一)主持或授權副秘書長主持日常工作,組織實施年度工作計畫,進行年度工作總結。
(二)審定、核批單位會員、個人會員,並向會長報告備案。
(三)在會長授權下負責零星開支的審批.對大宗開支書面報告進行初審,報會長審定。
(四)提名副秘書長以及各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主要負責人.交常務理事會決定。
(五)對辦事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專職工作人員的聘任提出建議,報會長審定。
(六)處理其他日常事務。
第五章 資產管理、使用原則
第三十條 本會經費來源
(一)會員繳納的會費;
(二)有關單位的贊助捐贈;
(三)政府資助;
(四)本會舉辦的業務活動、諮詢及信息服務的收入;
(五)利息及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一條 本會經費支出
(一)召開各種業務會議和開展各種活動的必要支出費用;
(二)編輯出版書刊、報刊、信息其他資料的費用;
(三)協會辦公、差旅費用等;
(四)協會聘請的專職工作人員的聘金和補貼及國家規定的相關費用;
(五)協會的其他相關費用;
協會各項經費支出,應編造年度預算,由秘書長審簽並報會長審批後方可購置和支出。
第三十二條 本會依據社團管理有關規定開設銀行專戶.統一收支,獨立核算。配備具有專業資格的會計人員,會計不得兼任出納。建立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隨時接受社團登記管理部門的財務審計。
第三十三條 本會的資產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占、私分和私用。
第六章 附 則
第三十四條 本章程由協會常務理事會或授權萬客國際投資(北京)有限公司負責解釋。
商業登記證 國際餐飲酒店行業協會商業註冊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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