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背景
早在2014年年5月29日,
中央紀委便會同多部門召開了一場國際反腐座談會,近期亮相的國際追逃追贓工作辦公室成員單位負責人士悉數出席了那次會議。2014年5月30日下午,中央紀委又邀請了7位專家學者專門針對國際追逃追贓工作發表意見。
北京大學廉政建設研究中心副主任
莊德水認為,作為一個專門的議事協調機構,該辦公室的存在可以有效整合各部委的職能資源,而中央紀委將在其中發揮主導作用。
2014年7月,中央紀委廉政理論研究中心副主任謝光輝介紹,中央紀委在機關機構改革中,把預防腐敗室、外事局整合為國際合作局,一個很重要的職能就是加大海外追贓追逃,同時有組織查辦案件的職能。
除了中央紀委,這個辦公室還有最高法、最高檢、外交部、公安部、國家安全部、法務部、中國人民銀行等其他7個單位的負責人士參與,各單位按照中央反腐敗協調小組的統一部署和職責分工開展工作。
整體介紹
2014年10月10日,中央紀委副書記、監察部部長黃樹賢首次以“中央反
腐敗協調小組國際追逃追贓工作辦公室負責人”的身份亮相併接受媒體採訪。
據悉,國際追逃追贓工作辦公室成員由中央紀委、最高法、最高檢、外交部、公安部、國家安全部、法務部、中國人民銀行等八單位負責人士組成。下一步,將通過建立動態的外逃人員資料庫、加強國際反腐敗執法合作等方式壓縮外逃官員的生存空間。
社會影響
我國將通過建立動態的外逃人員資料庫、推動有關國家拒絕為腐敗分子提供“避風港”等方式進一步加強國際追逃追贓工作。此外,“加快引渡條約、刑事司法協助條約、資產分享協定等的談判、締約、履約進程,建立與有關國家的反腐敗執法合作機制”也被納入到計畫表中。對此,莊德水分析,“目前,對贓款的追繳力度要遠遠小於對官員的追逃力度。”在國際追逃追贓辦公室成立之後,能否通過相關條約的制定完善對贓款的追繳工作值得關注。“畢竟,對於資金的追繳應該是最能看出反腐效果的。而現實情況是,不少外逃官員用投資等方式將資金轉移或隱匿起來,對贓款的追繳可謂難上加難。”
莊德水認為,“我國沒有專門負責境外追逃的部門,因此,國際追逃追贓工作辦公室在成員部門的選擇上,主要依據於現實工作需要。”按照下一步工作規劃,防止人員偷渡外逃的海關總署、針對“裸官”採取一定限制措施的組織部門也有可能被納入到這個議事協調機構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