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貨櫃安全公約是指為保障貨櫃運輸安全而簽訂的國際公約。1972年12月1日聯合國政府間海事協商組織(簡稱海協,1982年改稱國際海事組織)在日內瓦召開的國際貨櫃運輸會議上通過。主要內容是統一規定貨櫃結構方面的技術要求,以保證貨櫃在正常的裝卸、堆放和運輸過程中的安全。公約適用於國際運輸中所使用的各類貨櫃,但不包括為空運專門設計的貨櫃。公約有兩個附屬檔案:附屬檔案一為貨櫃試驗、檢查、批准和維修規則;附屬檔案二規定了貨櫃結構的安全要求和試驗程式。公約自1977年9月6日起生效。中國於1980年9月23日加入公約。根據公約規定的修正程式,1981年4月2日通過了一項修正案,對公約的附屬檔案作了補充修改,主要是對出廠的新貨櫃的批准及首次檢驗日期和現有貨櫃的首次檢驗日期及重新檢驗日期作出規定。修正案於1981年12月1日起生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際貨櫃安全公約
- 外文名:the International Convention for Safe Containers
- 英文簡稱:CSC
- 適用對象:國際運輸中所使用的貨櫃
- 生效日期:1977年9月6日
- 通過日期:1972年 12月1
簡介
締約國
公約內容
主要內容
目錄
- 前言
- 正文
第一條 本公約的一般義務
第二條 定義
第三條 適用範圍
第四條 試驗、檢查、批准和維修
第五條 接受批准
第六條 管理
第七條 簽字、批准、接受、核准和加入
第八條 生效
第九條 本公約中某一部分的修改程式
第十條 修改附屬檔案的特定程式
第十一條 退出
第十二條 終止
第十三條 解決爭端
第十四條 保留
第十五條 通知
第十六條 有效的文本 - 附屬檔案一貨櫃的試驗,檢驗,認可和維修規則,共分五章和附錄。
第一章 適用所有認可方式的規則
第二章 由形式認可方式進行的新箱認可規則
第三章 由單個認可方式進行的新箱認可規則
第四章 對存在的貨櫃或生產時未認可的新箱進行認可的規則
第五章 修改箱的認可規則
附錄 安全認可銘牌 - 附屬檔案二貨櫃結構安全要求及試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