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防職能

國防職能指國家最重要的職能之一。國防職能包括:捍衛國家主權、保衛領土完整、保證人民生活安全、防禦外來的武裝侵略和顛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防職能
  • 內容:捍衛國家主權、保衛領土完整、保證人民生活安全、防禦外來的武裝侵略和顛覆
職能簡介,法律依據,

職能簡介

社會主義國家國防的職能是:捍衛社會主義國家主權、領土完整和安全,捍衛社會主義的政治、經濟制度,捍衛世界和平。社會主義國家的國防是為全體勞動人民服務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法》第一條
為了建設和鞏固國防,保障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順利進行,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根據憲法,制定本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法》第二條
國家為防備和抵抗侵略,制止武裝顛覆和分裂,保衛國家主權、統一、領土完整、安全和發展利益所進行的軍事活動,以及與軍事有關的政治、經濟、外交、科技、教育等方面的活動,適用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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