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事裝備工作

為滿足國家安全和軍事需求而開展的裝備發展、保障、管理等的職能活動。簡稱裝備工作。國防和軍隊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軍隊現代化建設的重要內容,完成作戰和其他軍事任務的重要保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軍事裝備工作
  • 外文名:work on military equipment
裝備工作是一項複雜的系統工程,服從於國家或政治集團的軍事戰略,受政治、經濟、科技及自然條件、社會環境等多種因素的影響和制約。
從全局上籌劃和指導未來較長時期內裝備建設的方略。通常由國家和軍隊的裝備領導機關,依據國家發展戰略、軍事戰略及國家安全形勢、國家科技與經濟基礎、裝備發展趨勢等因素,按照規定的程式和方法,通過科學論證後制定。包括確定裝備發展的戰略需求、戰略目標、戰略重點和政策措施等內容。制定裝備發展戰略的主要程式是:分析發展戰略環境、明確發展指導思想、制定發展戰略目標、確定發展戰略重點、選擇發展戰略途徑、劃分發展戰略步驟、評估發展戰略草案、決定發展戰略方案等。裝備發展戰略的實施是通過裝備建設規劃計畫進行的。裝備建設規劃計畫是國家和軍隊對未來一定時期內裝備建設的總體設計和安排,是裝備發展戰略的具體化,通常按時間跨度、管理層次、業務領域進行制定,以確立完整、系統的實施方案。按時間跨度,制定裝備建設規劃(通常為十年)和裝備建設計畫(通常分為五年計畫和年度計畫);按管理層次,制定全軍裝備建設規劃計畫,各軍種、兵種裝備建設規劃計畫和專項裝備建設規劃計畫;按業務領域,制定預先研究規劃計畫、裝備研製規劃計畫、裝備採購規劃計畫、裝備保障規劃計畫、裝備維修規劃計畫等。在規劃計畫的實施過程中,裝備部門要對計畫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和評估,適時進行調整;通過規劃計畫和預算的一體化,合理分配裝備發展資源,保證裝備發展戰略的順利執行。
裝備科研的基本任務是探索研究裝備技術、發展新型裝備和改進提高現役裝備的作戰使用性能。裝備生產的基本任務是生產一定數量和質量的武器裝備,滿足軍隊及其他武裝組織的需要。裝備科研與生產一般劃分為裝備預先研究、裝備型號設計與試製、裝備試驗與定型、裝備試生產、裝備批量生產等階段,並通過裝備建設計畫、裝備建設項目和裝備科研生產契約付諸實施。裝備建設計畫特別是中長期計畫,對裝備科研生產起著巨觀指導的作用,決定了裝備科研和生產的方向。在計畫實施過程中,組織計畫檢查和中期評價,並根據需要對後續計畫進行調整。對計畫中具體項目的運作,在堅持集中統一領導、提高效益的原則下,通常依據項目的重要程度,實行總部和軍隊使用部門分級負責的制度,按各自特點規定不同的工作程式。裝備科研生產契約是裝備供需雙方為了完成裝備科研生產任務,按照契約法規和國家軍事訂貨制度要求訂立的條文。是完成裝備科研生產任務、滿足軍事需求、提高效益的重要保障。
根據裝備建設目標、發展規劃和體制系列,結合國內外裝備採購資源,採購符合戰術技術指標和配套要求的裝備,交付部隊,並協助部隊形成作戰能力。由於國情、軍情不同,各國軍隊組織實施裝備採購的體制、模式和方法也不盡相同。但是,各國普遍實行高度集中的計畫管理,實行訂貨契約制度,以最佳化資源配置,使有限的裝備資源投到取得整體效能最大的項目上去,採購到效費比高的裝備。在裝備採購的組織實施過程中,通常分為制定裝備採購計畫、簽訂裝備訂貨契約、履行裝備採購契約三個階段。制定裝備採購計畫主要是確定裝備採購目標、任務,通常需要制定中長期計畫(一般為5~10年)、年度計畫和調整計畫。簽訂裝備訂貨契約一般引入競爭機制,獲得性能先進、質量優良、配套齊全的裝備。履行裝備採購契約主要由軍事代表依據裝備採購契約和國家、軍隊的相關法律、法規、標準及裝備生產圖紙規定,對承包方履行契約過程實施監督,包括質量監督、檢驗驗收、交接發運、服務保障等工作。
通過裝備和技術的引進、裝備軍援軍貿和軍備控制等活動,為國家戰略利益和裝備建設服務。主要包括:引進國外先進技術、裝備和人才;出口軍事技術、裝備並提供售後服務;對外派遣留學生、專家從事學習與技術交流;研究、擬制軍備控制政策與對策,參與軍備控制談判會議,履行國際軍備控制條約。裝備對外合作與交流涉及國家的政治、軍事、經濟、外交等重要領域,政策性、時限性強。在其決策、談判、簽約、履約過程中,都必須服從和服務於國家的政治、軍事和經濟利益。通過對外合作與交流獲取符合合作與交流目的,滿足裝備建設需求的最大效益,減少和避免可能產生的風險。由於不同國家的國家體制、軍隊體制、價值和利益取向、法規制度不同,對外合作與交流的原則不盡一致。中國人民解放軍裝備對外合作與技術交流的一般原則是立足本國裝備建設實際,服從國家利益和外交大局,執行國際和國家外事法規,堅持原則、講究策略,堅持集中統一領導和歸口管理,嚴守國家和軍隊機密。
保持部隊裝備的完好率、在編率、配套率,使部隊裝備隨時處於齊裝配套的完好狀態,以保障軍事行動的順利實施。通常包括裝備申請、補充、調撥供應、換裝、調整、交接、退役、報廢和儲備等工作。通過裝備調配達到最佳化裝備體系結構,實現保持和提高部隊戰鬥力的目的。裝備調配的範圍廣、內容多、任務重,組織實施的難度大、要求高,要統籌兼顧部隊需要與保障可能,最大限度地緩解供需矛盾,滿足部隊的需求。為此,要依據裝備體制及部隊編制、任務需求、所處環境、保障能力等,按照保障要求及一定的調配模式實施。裝備調配有平時、戰時兩種活動形態。平時按制定裝備調配計畫、實施裝備儲備、調撥供應、裝備運輸、調整和退役報廢等組織程式進行。戰時分為臨戰和戰中兩個不同階段,按照部隊作戰任務的需求,分別組織實施。
對裝備實施有效地監控、維護和修理,使部隊裝備隨時處於良好的技術狀態,保障部隊作戰、訓練和其他各項任務的順利完成。裝備技術保障的組織實施可分為平時、戰時兩種保障活動狀態。平時各級保障機構通過擬制相應的裝備技術保障計畫、統籌安排裝備技術保障經費、籌措和供應裝備維修器材、組織專業技術培訓等實施裝備技術保障,以保持裝備良好的技術狀態,延長裝備的壽命。戰時在裝備技術保障戰備方案的基礎上,擬制裝備技術保障計畫,合理運用裝備技術保障力量,籌措、供應維修器材,進行裝備維護,組織裝備技術保障,快速修復戰損裝備,保持軍隊持續作戰能力。
國家為滿足戰爭或其他重大事件對裝備保障的需求,由平時狀態轉入戰時狀態或應急狀態,統一調動國家和社會人力、物力、技術等資源,迅速增強武裝力量的裝備水平和裝備保障能力所進行的活動。一般由裝備部門會同軍隊和地方的有關部門組織實施,主要包括裝備科研動員、裝備生產動員、民用裝備動員和技術力量動員。裝備動員組織實施的過程分為裝備動員準備和裝備動員實施兩個階段。裝備動員準備包括調查研究裝備動員潛力,建立健全裝備動員法規,制訂裝備動員計畫,建立健全裝備動員機構,組建軍工企業技術保障力量和預備役裝備保障力量等。裝備動員實施包括下達裝備動員任務,完善裝備動員計畫,組織裝備動員工作展開,遂行武裝力量動員的裝備保障任務等。
主要包括裝備緊急採購和動員的組織指揮、裝備保障組織指揮及裝備科研試驗組織指揮。裝備緊急採購和動員組織指揮的內容,主要是測算裝備需求,制訂緊急採購計畫,組織裝備科研生產動員、技術保障人員和設備設施動員等。裝備保障組織指揮分為戰略、戰役和戰術裝備保障三個層次。主要內容包括制定裝備保障計畫和方案,部署裝備保障力量,組織裝備保障行動,組織裝備保障協同,組織裝備保障防衛和通信。戰略裝備保障指揮負責戰爭全局的裝備保障巨觀決策和全面的指揮;戰役裝備保障指揮負責戰役軍團裝備保障的組織指揮;戰術裝備保障指揮負責師以下單位的裝備保障指揮。裝備科研試驗組織指揮的內容,主要是運用各種試驗資源,保障裝備試驗正常進行。按照科研試驗的階段,分為試驗準備階段裝備指揮和試驗實施階段裝備指揮;按照科研試驗的種類,分為常規兵器試驗指揮、航天裝備試驗指揮、戰略裝備試驗指揮和電子信息裝備試驗指揮等。
按照軍隊建設的要求,規劃計畫裝備教育訓練,籌措裝備教育訓練資源,建設裝備教育訓練的機構、平台、硬體和軟體條件,全面提高官兵的素質和履行裝備工作職責的能力。在裝備教育訓練中, 要依照初、中、高級的裝備人才培訓體制,將院校教育與部隊裝備訓練緊密結合,建立和完善裝備教育訓練的制度,規範教育訓練的秩序。院校教育按照裝備人才建設的目標和規劃嚴密組織實施,為部隊裝備訓練起到先行示範作用。部隊裝備訓練按照條令、條例和訓練大綱的要求嚴格組織實施,通過野戰訓練、基地訓練、模擬訓練、網路訓練及複雜電磁環境訓練,實現訓練目的。
目的是科學發展裝備、合理配置裝備並保持裝備的良好技術狀態,保證部隊遂行作戰、訓練和其他任務。在裝備管理中堅持全系統全壽命的管理思想與方法,堅持集中統一的管理體制與原則。主要內容包括裝備發展管理、部隊裝備管理和專項工作管理。裝備發展管理包括裝備發展戰略管理、裝備規劃計畫管理、裝備預先研究管理、裝備型號管理、裝備定型管理、裝備科研生產管理、裝備採購管理、軍內裝備科研管理等。部隊裝備管理包括裝備調配管理、裝備技術保障管理、裝備日常管理、裝備安全管理、裝備訓練管理等。專項工作管理主要包括裝備契約管理、裝備質量管理、裝備經費管理、裝備價格管理、裝備對外合作與技術交流管理、裝備技術基礎管理、裝備人才管理、裝備信息管理等。實施裝備管理,應充分發揮裝備管理部門及管理者的決策職能、計畫職能、組織職能和領導職能,通過計畫管理、目標管理、系統管理、項目管理、風險管理、責任制管理等管理方式和手段,實現最佳化資源配置、縮短裝備研製生產周期,降低裝備全壽命周期費用,減少技術風險,提高裝備的可靠性、可維修性和保障性,增強裝備管理綜合效益的目標。
目的是為裝備工作提供行為規範和法律依據。建立健全裝備法規是依法管裝、依法治裝的重要前提和內容,也是國防和軍隊現代化建設的重要保證。裝備法規由一系列調整裝備工作中各種社會關係的法律規範構成。健全的裝備法規是一個門類齊全,層次分明,具有內在聯繫的和諧統一的完整體系。按照法規性檔案發布機關的級別和法律效力的等級,可分為裝備法律、裝備法規和裝備規章;按照調整對象的範圍,可分為規範軍地雙方的裝備法規和規範地方、軍隊各自系統的裝備法規。建立健全裝備法規要以國家憲法、法律和軍事基本法規為依據,緊密結合裝備工作實際,遵循裝備工作特點和規律,注重整體協調和配套。
裝備理論研究的任務是揭示裝備及裝備活動的客觀規律,建立裝備理論體系,發展和完善裝備理論,為裝備工作的實踐活動提供理論指導,為裝備建設的科學決策服務。開展裝備理論研究工作,包括制定裝備理論研究規劃計畫,促進裝備學術研究,加強研究成果的推廣和套用,總結裝備工作經驗等。在裝備理論體系的建設中,要按照裝備建設的需要,重視基礎理論研究,加強套用研究,突出對重大現實問題的研究。通過理論和實踐的結合,回答裝備工作中急需解決的重點、難點問題,揭示裝備工作的基本規律,探討裝備工作的基本理論和基本方法。同時在開展裝備理論研究中,還要進行研究成果的檢驗、評估和推廣套用,使其在裝備工作中充分發揮作用。
軍隊中負責裝備工作的組織系統及相關制度。主要包括裝備工作機構的設定及其職能劃分、相互關係,以及相關的法規制度。基本功能是平時對裝備建設工作和各個領域的裝備活動實施指導,戰時對各種裝備組織和各個裝備領域的裝備活動實行統一指導。裝備工作體制對於裝備科研生產、訂貨,保障部隊使用直至裝備退役、報廢的全系統全壽命管理活動具有極其重要的作用。
裝備工作體制從職能上,分為裝備發展體制和裝備使用管理體制兩大部分。裝備發展體制通常由發展決策系統、需求系統、研製系統、訂貨系統四個系統構成。世界各國裝備發展體制各有差異,有的國家採用高度集中統一的發展體制,有的國家則按其中幾個系統分別設立機構。各國裝備發展體制的模式主要有:①國防部統一領導、軍種負責實施的體制,如美國。②國防部統一領導、國防部所屬部門負責實施的體制,如法國、英國等西歐國家。③國防部統一領導、國防部所屬裝備科研與裝備訂貨兩個專門機構分開管理的體制,如以色列和日本。④政府和軍隊在裝備科研和裝備訂貨中分階段管理的體制,如俄羅斯。裝備使用管理體制通常由組織計畫和實施兩個系統構成,其職能機構一般設立在軍隊的軍種以下各級組織中。中國人民解放軍根據裝備工作需要,形成具有中國特色的裝備工作體制。
裝備工作的體制,儘管各國有所區別,但通常可劃分為決策、管理和執行三個層次。決策層次是以最高統帥部為核心的決策機關,是裝備工作的最高層次。管理層次通常稱為戰區或戰略區裝備部,是裝備工作的中間層次。執行層次通常稱為部隊裝備部,包括集團軍(軍)、師、旅、團裝備部(處),是裝備工作的基礎層次。
裝備工作作為軍事與政治、經濟、社會、技術等相結合的綜合性活動,具有保障性、系統性、技術性、經濟性、協作性、創新性和時效性等顯著特徵。
武器裝備是戰爭的工具,是敵對雙方贏得戰爭勝利的重要手段。由此,從根本上決定了裝備工作的保障性。裝備發展、裝備保障、裝備管理等工作,是國防和軍隊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為了保障國家安全和軍事需求的實現而展開的。裝備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都是為了保障部隊戰鬥力的生成、保持和提高,檢驗裝備工作的唯一標準是部隊的戰鬥力。戰時的裝備工作,從裝備的編配、部署到各種技術活動,都是為了保障戰爭的勝利。
一個國家軍隊的武器裝備體系是由若干相互關聯的複雜系統構成的有機整體,因而使裝備工作呈現出系統性的特徵。在裝備體系的構建上,要著眼系統最佳化,進行系統分析,開展系統的綜合論證,尤其在多代裝備並存時,要實現高中低檔搭配、遠中近程銜接、進攻防禦兼備、結構完整最佳化、機制靈活高效。在大型武器裝備研製上,要從系統工程觀點出發,運用系統工程方法,實施系統的計畫、組織和控制,以保證工程的順利進行。在裝備管理上要貫徹裝備全系統全壽命管理的思想,以求實現系統的最佳效益。
裝備是軍事技術物化的實體,因而裝備工作的各個環節、各個層次都具有鮮明的技術性特徵。從裝備工作的客體來看,涉及陸軍、海軍、空軍、火箭軍等複雜裝備的技術;從裝備技術研發工作來看,既有基礎技術研究,又有技術基礎研究,還有套用技術研究;從裝備技術工作的環節來看,有研究開發階段的論證、試驗、設計方面的技術工作,有製造生產階段的工藝、材料、質量控制等方面的技術工作,有服役階段的維護修理、勤務保障、報廢及管理等方面的技術工作;從裝備工作的層次來看,有戰略層次制定的技術發展戰略和技術發展規劃計畫方面的工作,有戰役層次組織開展各種技術演習、技術訓練等活動,有戰術層次實施裝備的具體技術操作和技術研究、技術保障等工作。
裝備的發展建設有賴於國家經濟的支撐,尤其是複雜裝備的研製、生產、採購、維修和管理,需要消耗大量的資金和物資,使裝備工作各個環節無不顯現出經濟性的特徵。①要運用裝備工作的巨觀籌劃和調控,將裝備建設納入國家經濟建設的軌道,按照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分步實施,實現裝備建設與國民經濟建設的協調發展。②對裝備科研費、採購費、維修費的使用和管理,要在充分論證的基礎上,科學決策,最佳化經費的分配結構,通過投向、投量的調整控制,最大限度地發揮裝備經費的使用效益。③建立必要的國防科技工業體系,在依託國防經濟的同時,有效利用國家經濟資源,尋求裝備建設以最小的投入獲取最大效益的途徑。④裝備工作必須遵循經濟規律,遵守財經紀律,實施財務監督,以保證裝備經費的有效管理和使用。
裝備工作離不開社會環境提供的各種條件,是社會活動的特殊領域,具有明顯的社會協作性。裝備的研製、生產和技術保障,從能源、動力、材料到各種保障器材,都來源於社會,有賴於社會協作。大型複雜裝備的研發難度大、投入高、周期長,友好國家之間往往通過開展技術合作實現優勢互補、共同發展。無論是和平時期還是戰爭時期,裝備保障都離不開軍民合作,裝備保障的社會化已經成為裝備工作新時期的重要趨勢。國際上,國家或地區相互之間開展的裝備交流、合作、貿易,以及各種形式的軍備控制活動,成為裝備外事工作的重要內容。
裝備技術水平是一個不斷發展和提高的動態過程,出於國家安全利益的最高需要,各國往往把最新的科技成果優先用於武器裝備領域,以求保持軍事實力的優勢,由此決定了裝備工作創新性的特徵。一方面,要始終關注軍事技術發展的最新動態,跟蹤最新技術發展的前沿,保證相關技術信息的及時了解和掌握;另一方面,盡力提高本國裝備技術的自主創新能力,牢牢掌握武器裝備核心技術的自主智慧財產權。隨著技術的發展和武器裝備的更新換代,尤其在發生軍事技術革命的情況下,裝備工作更要強化裝備思想的創新、裝備體系的創新、裝備理論的創新,以及裝備發展機制的創新,以便為裝備技術創新和裝備升級換代,以及裝備系統適應軍事變革創造良好的政策制度環境。
裝備工作的軍事屬性決定了其具有很強的時效性。裝備是軍事實力的物質基礎,為了保持軍事實力優勢,裝備所運用的技術要保持最佳的壽命期,裝備工作需要保證軍事鬥爭急需的重大裝備的研發、採購及戰鬥力的形成按照預定時間和周期實現目標。在部隊服役的武器裝備有明確的使用壽命期,只有嚴格實施裝備壽命的使用控制,形成裝備壽命良好的梯次使用序列,才能有效保證裝備戰鬥力的穩定生成。武器裝備壽命消耗的狀況和趨勢是裝備補充、調整、更新、維修、退役、報廢等工作的基本依據。平時要依據訓練計畫,按時完成各種訓練任務的技術保障工作。戰時則要服從作戰意圖和命令,限時完成裝備緊急訂貨、改裝、檢修、部署和調整。在特殊情況下,一聲令下要實現裝備快速反應、應急機動和持續保障,保證遂行並圓滿完成各項緊急任務。
裝備工作是實施和貫徹國家軍事戰略,加強國防和軍隊建設的重要環節,是軍隊各項工作正常進行的重要保障。裝備工作不僅關係到裝備的發展和軍隊現代化的進程,關係到戰爭的準備與實施,同時還影響到國家的建設和發展。
裝備經歷了由簡單到複雜,由低級到高級的發展過程。無論裝備發展處於什麼階段,裝備工作始終是實現裝備發展目標的保證。現代條件下裝備發展與社會經濟和科學技術的聯繫更加緊密,軍事需求的牽引作用更加突出。制定裝備發展的戰略思想、戰略目標、戰略重點,確定實現戰略目標的步驟、途徑、政策措施,都更加依賴於裝備工作的嚴密組織和科學計畫,更加依賴於裝備工作的可靠性。裝備工作除直接承擔裝備發展的決策外,還要在實踐中不斷修正、補充和改變裝備發展的速度和方向。在科學技術迅速發展、世界新軍事革命不斷深入的新形勢下,裝備工作對裝備發展的促進作用將變得更加重要。
生成、保持和提高軍隊戰鬥力是裝備工作與作戰指揮、軍事訓練綜合作用的結果,需要裝備部門同作戰、訓練、幹部、兵員、後勤等部門密切協調和配合才能完成。從裝備的戰術技術性能向軍隊的作戰能力轉化過程看,裝備工作承擔著主要的組織、協調及保障任務。其作用表現為三個方面:①通過制定武器裝備的發展戰略、武器裝備體制和科學的規劃計畫,對生成、保持和提高軍隊戰鬥力的需要進行整體籌劃。②通過研製生產和採購為軍隊提供性能優良、質量可靠、系統配套、價格合理的武器裝備,為生成、保持和提高部隊戰鬥力做好物質準備。③通過調配保障解決戰鬥力諸要素在創建、發展、完善及綜合過程中的難題,通過技術保障解決軍隊戰鬥力的保持問題。
軍事技術進步,武器裝備的更新,是引發軍事變革最活躍的因素。通常軍隊的組織結構和作戰方式、方法的發展演變,都是由裝備的發展變化引起的。裝備工作在促進裝備發展的同時,也必將推動軍隊作戰樣式、作戰理論及體制編制和訓練方式的變革。同時,裝備工作把部隊戰鬥力作為裝備建設的目標和價值導向,也必然會帶動軍隊的人才建設。在裝備工作的發展過程中,通過裝備發展與人才建設的相互牽動,促進人與武器的協調發展,從而對軍隊整體建設產生重大影響。
戰爭歷史表明,裝備工作直接影響到戰爭的準備、發起、發展和結局,是贏得戰爭勝利的重要前提之一。科學、規範的裝備工作能適應戰爭的需求,提高效率,順利完成戰爭準備、加速戰爭進程、贏得戰爭勝利。反之,則會貽誤戰機,甚至導致失敗。現代戰爭中,由於平時裝備保障力量的規模與戰時裝備保障力量的需求相差懸殊,戰爭準備必須建立在充分運用國家綜合國力的基礎上。只有通過嚴密而科學的裝備動員工作,才能順利地由平時體制轉入戰時體制,完成軍隊同國家經濟、科技部門乃至外交、外貿部門之間的協同,將裝備保障的潛力轉化為實際能力,迅速壯大裝備保障力量。戰爭中裝備保障的任務更為繁重,由於戰爭發起突然,戰場變化急劇,作戰樣式轉換迅速,裝備保障的內容綜合複雜,只有高效的裝備工作才能確保裝備保障具有快速反應能力。在統帥部作出作戰決策、下達作戰命令、機動和部署兵力的同時,裝備保障組織指揮機構就必須快速組織部隊進行裝備物資補充,使得一切作戰需要的裝備保障能與作戰行動同步甚至先機展開。而裝備工作的進展情況,反過來又會成為作戰決策的重要依據。裝備保障能力對作戰目標、範圍、規模、發起和持續時間的確定以及作戰方法的選擇都具有制約作用。戰爭中軍隊武器裝備的數量、質量及技術狀態,彈藥、器材等裝備物資的供應程度,裝備維修的效率等,都會對戰爭的進程和結局產生影響。
國際間的競爭和抗衡已不單純表現在軍事力量上,已擴展為政治、經濟、科技、軍事等多方面的綜合較量。裝備工作是連線軍事與經濟、科技的橋樑,它體現的既有軍事領域中的經濟、科技因素,又有經濟和科技領域中的軍事因素。通過自身特有的中介和轉化功能,把軍事與經濟、科技聯繫起來,把提高軍事效益同提高經濟效益結合成一個不可分割的整體。裝備工作首先堅持的是軍事效益原則,以作戰對抗的有效性為首要標準,保證武器裝備能在敵方的干擾和攻擊等危險惡劣的戰場激烈對抗中,充分發揮作戰效能,有利於奪取戰場的主動權。同時,現代戰爭及武器裝備體系的高耗費對裝備工作的經濟效益提出了新的要求。裝備工作在提高經濟效益上具有兩種作用:①通過“軍民結合、民為軍用”將國防科技工業與民用科技工業緊密結合,以迅速發展的民用技術來保持國防科技工業的生機和活力,降低武器裝備的科研生產成本,以經濟可承受的方式來滿足軍隊的需求。②在確定重點發展的國防關鍵技術時,不僅考慮技術在提高軍事能力中的潛力,還要發揮它的軍民通用性,使其在經濟建設中產生輻射作用,為提高綜合國力作出貢獻。
裝備工作作為整個軍事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在一定社會歷史條件下產生和發展的,受社會發展條件制約。裝備工作在古代、近代、現代有著不同的內容,在不同國家和地區也有不同的表現,普遍經歷了從低級到高級、從簡單到複雜的歷史演變過程。
古代的裝備工作,經歷了原始社會末期、奴隸社會和封建社會三個重要階段。由於世界各國社會發展的不平衡,不同的國家和地區在時間區分上有較大差異。依據裝備的技術形態,普遍經歷了冷兵器時期的裝備工作和冷兵器與火器並用時期的裝備工作兩個重要發展階段。隨著古代部落與部落的戰爭成為一種經常性的活動,最早出現了代表氏族上層利益的武裝部隊,並逐步發展成為奴隸制國家的軍隊。由於戰爭實踐強烈的暴力性,對武器裝備的研製和生產提出了遠比一般生產工具更高的要求,逐步使一部分人從製造生產工具和作戰隊伍中分離出來,專門從事武器裝備的生產和管理工作,裝備工作也從此誕生並發展起來。
中國古代的裝備工作從原始社會末期至19世紀中葉,經歷了冷兵器、冷兵器與火器並用兩個發展階段。中國古代的裝備工作主要圍繞生產和管理進行。商代,重要裝備已由國家統一製造和管理。春秋戰國時期,裝備的生產完全由國家行政系統各級單位負責製造,取消了貴族都邑自鑄兵器、各自擁有的舊制,建立監造、主冶、鑄造的三級監造制度,並對裝備的驗收、庫藏作出嚴格規定。隋唐五代,為了不斷提高裝備質量,開始重視裝備製造人才的培養,規定由負責武器製造與供應的少府監負責培養匠人。宋代開始創製和使用火器,裝備工作在繼承冷兵器時期工作傳統的基礎上,適應火器發展的需要,裝備研製工作成為一項重要內容,產生了《神器譜》《武備志》《西法神機》等一批重要裝備技術研究成果,探討火藥的配比關係和火器的設計製造原理。戰時保障工作得到了加強,建立了隨軍的火器技師和工匠隊伍。
外國古代的裝備工作,一般包括奴隸制和中世紀兩個歷史發展階段。在奴隸制時期,古埃及到西羅馬帝國滅亡的3000多年時間裡,隨著各國社會發展的不斷進步,裝備工作逐步創立並得到了一定發展,武器裝備的生產和管理逐步得到加強。埃及古王國時期,已經成立了“軍械院”,主要負責武器與船舶的製造和軍隊的補給。埃及新王國時期,產生了軍工作坊和存放貴重武器的武庫。古代印度也設立了軍械庫主管人,負責監督熟練技工和工匠製造武器和作戰器材,確定工匠和技工的工作定額、完成任務的期限、工資及所製造武器的種類等。中世紀,加強了裝備供應體制改革,由國家統一組織軍費和進行軍工生產;注重加強相關法規制度建設,頒布相關敕令,提出裝備籌集的規定和違反規定的處罰原則;適應工業和商業的發展,通過商貿獲取武器裝備成為一項重要工作;加強裝備的集中生產,逐步實現城市手工業行會生產和建立龐大的軍事生產中心。
在資產階級革命普遍興起和兩次工業革命蓬勃發展的大背景下,熱兵器逐步成為軍隊的主要裝備並得到較快發展,裝備工作的內容有了很大變化。主要是不斷改革和加強軍隊裝備管理的領導機構,逐步實現統一管理;建立完善的裝備保障體制和組織機構,確保軍隊所需武器裝備的落實;採取果斷措施,建立強大的軍事工業;武器裝備作戰性能不斷提高,彈藥保障任務不斷加重;全面改革依賴後方倉庫的供應體制,建立了基地和中轉倉庫;武器的供應除繼續強調在國內製造外,已開始利用國際市場;裝備保障組織體制進一步完善,不僅陸軍裝備保障體製得到強化,海軍的裝備保障組織也得以建立健全;隨著新型武器裝備的大量套用,加強戰場裝備管理的任務日益突出。
19世紀中葉,中國裝備工作也開始進入近代發展階段。在“師夷之長技以制夷”思想的影響下,軍事工業有了一定的發展,引進了西方部分先進的生產技術和裝備。
20世紀初,西方一些國家為了滿足爭霸世界的需要,在新興科學技術的推動下,軍事裝備得到較快的發展,裝備工作的內容得到進一步豐富和完善。裝備理論尤其是裝備保障理論得到了快速發展;裝備工作的對象由陸軍裝備、海軍裝備逐步擴展到空軍裝備和通信裝備;運用先進科學技術成果不斷研製新型裝備已經成為裝備工作的重要內容;各國注重做好戰時裝備動員工作,為裝備保障奠定基礎;裝備組織結構進一步健全完善,戰時裝備保障體制更加科學合理;注重戰時裝備持續保障能力,後方基地建設進一步得到加強;各種裝備工作規章制度得以建立,不斷完善裝備採購制度和兵站制度;武器裝備的消費代替糧秣消費占據第一位,戰場所需彈藥的保障工作成為重中之重;運用先進的交通運輸工具搞好戰時保障工作,加強對鐵路和汽車等保障手段的組織管理;適應裝備經費投入不斷增大的客觀實際,不斷加強對裝備經費的分配和管理;圍繞裝備發展和保障的需要,進一步強化了裝備工作人員尤其是裝備保障人員的培訓工作。
與此同時,中國的裝備工作也發生了較大變化。北洋政府和國民政府不斷調整裝備機構和保障體制,發展軍事工業,加強裝備人才的訓練,加強軍費管理和推行財務新制,重視做好戰時的裝備保障工作。
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後的冷戰時期,形成了以美國為首的北大西洋公約組織和以蘇聯為首的華沙條約組織兩個對立的軍事集團。美、蘇為了爭霸世界,展開了一場技術複雜、費用高昂、規模龐大的軍備競賽。隨著軍備競賽逐步升級,其裝備工作也形成了各自的特點。隨著20世紀90年代後期新軍事革命的產生和發展,裝備工作的現代化進程更是得到極大的推動。
北約諸國的裝備工作體制以美國最為典型。第二次世界大戰後,美軍裝備工作體制幾經調整,逐步形成了由國防部裝備組織機構,參謀長聯席會議裝備組織機構和三軍裝備組織機構構成的裝備工作體系。國防部主管採辦、技術與後勤的副部長負責三軍裝備工作的方針政策與規劃事宜。三軍軍種部的一名助理部長及裝備物資供應機構分別負責本軍種的裝備發展、管理和保障工作。參謀長聯席會議的裝備指揮機構負責戰時的裝備指揮工作。20世紀60年代以後,美國國防部按照“項目管理”的原則與方法,對裝備工作進行了一系列的改革,用系統管理理論規範武器裝備建設規劃(計畫)制度,以系統工程的方法規範武器裝備研製採辦程式,並實行裝備的全壽命費用管理和綜合保障工程。美國及其盟國還以提高戰時裝備保障能力為目標,對裝備工作體制進行調整。通過在聯合作戰司令部中設立聯合保障機構,規定軍種司令部根據作戰需要可對多個軍種實施保障,以及建立以保障基地為核心的戰區保障體系等措施,努力實現戰時裝備的高效和精確保障。
20世紀中後期,為了保持與美國的戰略均勢,以蘇聯為首的華沙條約組織國家大力加強武器裝備工作,形成了一套有別於北約國家的裝備工作方法。蘇聯裝備工作的特點是高度集中統一,軍工生產獨立封閉,平時工作接近戰時體制,這些特點也一直延續到蘇聯解體後的俄羅斯裝備工作中。俄羅斯武裝力量和其他部門對裝備按門類實行全壽命管理。國防部是武器裝備的最高管理機關,負責制定武器裝備的科研與發展計畫,統一分配武器裝備採購資金,統一協調各軍種、兵種和其他部門的武器裝備訂貨工作,統一組織武器裝備的鑑定與驗收工作,保障武裝力量實行統一的技術與裝備政策。此外,國防部還直接負責通用裝備的採購與管理工作。各軍種、兵種(陸軍除外)負責專用武器裝備的採購與管理工作,核武器則由國防部管理的核國防工業綜合體按計畫進行研製和生產,總參謀部第十二總局負責管理和維護。經過多年的調整已經形成裝備發展軍地分管、技術保障相對獨立、保障指揮後裝分離的新特點。
90年代以後,出現了以信息戰和信息化戰爭為核心的新軍事革命,既以裝備技術的革命性發展為直接動因,又推動著傳統裝備工作的變革。裝備工作與信息化武器裝備相適應,發展完備的信息化裝備體系,管好、保障好信息化裝備,提高裝備指揮的信息化程度,已成為裝備工作新的內涵。針對裝備工作對象信息化、環境信息化、資源信息化、方法信息化等新特點,世界各國努力探究科學的裝備工作模式和機制,對裝備工作進行調整。美國為了保持在21世紀的裝備優勢,爭奪戰略主動權,採取了諸如“持續採辦與壽命周期保障(CALS)”等許多策略,大力推進本國的裝備工作變革,並通過信息化條件下局部戰爭的實踐,從體制編制、機構職能等多方面對裝備工作進行了調整和檢驗。英國、法國、德國和俄羅斯等國也相繼出台對裝備工作進行調整的方案和改革措施。
中國人民解放軍的裝備工作,在革命戰爭年代從無到有,奠定了一定基礎;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後,軍隊的裝備工作適應形勢,不斷發展。
革命戰爭時期,軍隊的裝備工作主要是滿足土地革命戰爭、抗日戰爭、解放戰爭對裝備的需求,武器裝備主要依靠戰場繳獲,同時也開始了自己生產武器彈藥的歷史。土地革命戰爭時期,1931年在江西興國縣官田鎮成立了第一個兵工廠。抗日戰爭時期,八路軍、新四軍建立多個槍械修理和彈藥生產工廠。解放戰爭時期,各戰略區相繼成立軍械工作機構,組織軍械、彈藥的生產、供應、維修和管理。這一時期的裝備工作,既保障了新民主主義革命的勝利,也為新中國的裝備發展奠定了一定基礎。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中國人民解放軍的裝備工作進入了一個新的發展時期。建國初期,為滿足抗美援朝戰爭、建設正規化現代化人民軍隊和鞏固國防的需要,在集中力量建設國防工業的同時,從蘇聯購買武器裝備,使陸軍裝備得到改善,保障了海軍、空軍、裝甲兵、防空兵、公安軍等軍種、兵種部隊建設的需要。相繼成立總後方勤務部軍械部、軍委軍械部、總參謀部兵器裝備計畫部、總軍械部、中央兵工委員會、航空工業管理委員會、國防科學技術委員會和國防工業辦公室,分工領導管理裝備工作。20世紀50年代中期,國家制定《一九五六—一九六七年科學技術發展遠景規劃綱要(草案)》,把發展國防科技列為國家規劃的重點,組建飛彈、核武器、航空、艦艇、無線電電子學等研究機構和國防科技高等院校,創建了試驗基地等。根據中蘇兩國簽訂的有關協定,蘇聯幫助中國新建和改建156項工程,相當一部分是國防工業專用項目和軍民通用項目。1960年11月成功試射了第一枚仿製的近程飛彈。1962年11月3日,中共中央批准成立中央專門委員會(簡稱中央專委),統一領導飛彈、核子彈、衛星研製工作。1964年6月29日成功試射了第一枚中近程飛彈。1964年10月16日成功爆炸了第一顆核子彈。1967年6月17日成功爆炸了第一顆氫彈。1970年4月24日成功發射了第一顆人造地球衛星。這一時期,逐步形成了比較健全的武器裝備領導管理體制和制度,建成了比較完整的國防科研體系和國防工業體系,調整布局和建設“三線”,建設了一支尖端和常規武器裝備的科研生產試驗隊伍,批量生產陸、海、空常規武器裝備,部隊裝備經歷了由舊雜式裝備向統一制式裝備、仿製裝備向自行研製裝備的轉變。70年代,裝備工作排除“文化大革命”的干擾,國防尖端技術有了新突破,常規武器裝備建設取得一定成績。
1977年11月,經中共中央批准,決定成立中央軍委科學技術裝備委員會,統一領導國防科學技術研究和國防工業生產工作。同年12月,中央軍事委員會頒發了《關於加速中國人民解放軍武器裝備現代化的決定》,強調集中力量,突出重點,以常規為主,加快洲際飛彈潛地飛彈和通信衛星的研製。70年代末到80年代初,國家恢復、增建國防科技工業高等院校和軍隊裝備技術、指揮院校,恢復和完善駐廠軍事代表制度,裝備建設項目設計師系統和行政指揮系統等管理制度。1982年5月,成立國防科學技術工業委員會,加強國防科研生產的統一領導和管理。80年代開始,制定實施武器裝備體制,調整改革和完善國防科技體制,建立科研基金制度,推進科研採購契約制、招標制,改進科研費管理辦法;組織開展武器裝備的發展戰略研究,制定國防科技“七五”計畫和高技術研究發展計畫,加強預先研究,強調多研製、少生產,對國防科技工業實行軍轉民戰略調整,開展軍民品出口貿易和對外技術交流;強化武器裝備研製、生產的全面質量管理,頒布了一系列裝備預先研究、型號研製、採購生產和裝備契約、質量、經費、價格等法規。在推進武器裝備發展的同時,大力加強部隊裝備管理工作。1981~1983年,全軍開展裝備整頓,規範了部隊裝備工作秩序。1990年頒布中國人民解放軍的第一部裝備管理法規《中國人民解放軍武器裝備管理工作條例》,全軍部隊裝備管理工作開始走上科學化、制度化、經常化的軌道。部隊裝備實行梯次更新,成建制換裝,逐步改善裝備結構。這一時期,裝備工作成效顯著,裝備建設取得了一系列重大成就,洲際飛彈全程飛行試驗、潛地飛彈試驗和試驗通信衛星相繼發射成功,主戰坦克和裝甲車輛的研製水平明顯提高,陸軍裝備形成配套系列,中高空高速殲擊機、強擊機及機載武器裝備的研製取得重要進展,一批自行研製的新型艦艇下水和新型艦用武器裝備研製成功,軍事電子技術得到迅速發展。
1998年4月,總裝備部成立,實現了全軍武器裝備的集中統一領導和全系統全壽命管理,改變過去裝備研、訂、修、管、用分離的狀況。此後,全軍團以上部隊相應成立裝備機關。在新的裝備工作體制下,確立了新時期裝備建設總體發展戰略,制定了統一的規劃計畫,明確集中統管與分級分系統管理的工作模式,裝備科研訂購普遍實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的契約制,建立完善競爭、評價、監督和激勵機制,加強裝備的體系建設,全力推進裝備機械化、信息化複合發展。全軍部隊廣泛開展裝備管理科學化、制度化、經常化達標活動,推行裝備管理責任制,開展武器裝備成系統成建制形成作戰保障能力建設,建立裝備戰備、指揮、訓練、動員體系,推行裝備保障體制改革,加強裝備保障力量建設。建立以《中國人民解放軍裝備條例》為代表的一整套裝備工作法規體系。這一時期,重大背景項目技術和國防關鍵技術的攻關取得重大突破,高新技術裝備建設成效顯著,一批先進的作戰飛機、軍用艦艇、精確制導武器、陸軍裝備和電子信息裝備交付部隊,武器裝備的整體水平上了一個新的台階,具有中國特色的裝備體系初步形成。
2016年1月,組建了中央軍委裝備發展部,科學技術委員會從原總裝備部中分離出來成為中央軍委直屬部門,第二炮兵裝備部改成火箭軍裝備部,新成立了陸軍裝備部和戰區陸軍裝備部。裝備發展部主要履行全軍裝備發展規劃計畫、研發試驗鑑定、採購管理、信息系統建設等職能,著力構建由軍委裝備部門集中統管、軍種具體管建、戰區聯合運用的體制架構。
隨著世界新軍事革命進程不斷加快和軍隊信息化建設的深入推進,裝備工作的對象、任務、要求發生了深刻變化,呈現出一些新的特點和趨勢。
進入21世紀,國家安全領域內的競爭日益集中在國防關鍵技術和高新技術武器裝備上,加快發展高新技術武器裝備,對爭取國際競爭主動權的作用越來越突出和重要。應對新軍事革命,發展新型作戰力量,組建新型軍種、兵種,推進軍隊轉型建設,對武器裝備發展提出強勁需求,武器裝備更加成為軍隊建設的重要內容和支撐。適應信息化條件下戰鬥力生成模式的轉變,提高戰鬥力,更加依賴國防科技創新和武器裝備發展,信息化武器裝備在生成、提高戰鬥力中的作用越來越突出。裝備工作在維護國家安全和推進軍隊現代化建設中的地位更加突出。
隨著國家戰略利益不斷拓展,適應軍事鬥爭新需求,既要發展應對傳統安全威脅的武器裝備,也要發展用於電磁空間、太空等新的作戰領域需要的新型武器裝備,不僅要發展傳統武器裝備,還要發展新概念、新機理武器裝備。信息化戰爭使用的武器裝備種類增多,涉及技術領域拓寬,使裝備發展、保障、指揮、管理的內容更加多樣、複雜。這都使得裝備工作的職能任務不斷增加,裝備工作的對象和範圍將進一步擴大,從傳統的機械化裝備及其相關領域,向新型的信息化裝備及其相關領域拓展。
武器裝備信息化建設,要求從體系建設的高度進行整體籌劃,科學確立建設的目標、方向、重點和資源的投向投量,採取統一的技術體制和標準規範,按照總體設計方案,協調一致地實施。一體化聯合作戰要求實施一體化裝備保障,系統整合、整體運用各種裝備保障力量,更加強調保障指揮的集中統一。這些新特點都要求裝備工作的領導管理體制向集中統一方向發展。
信息化條件下,裝備工作技術含量更高、綜合性更強、組織管理更複雜,需要廣泛採用系統工程、矩陣式管理、項目管理等現代管理理論和方法,採用計算機模擬仿真系統、管理信息系統等信息技術手段,提高決策的科學性和管理效率。裝備保障中將廣泛使用計算機技術、人工智慧技術等,積極發展自動化檢測系統、專家診斷系統等,裝備保障設施設備趨向信息化,裝備保障手段趨向智慧型化。裝備指揮將更多地運用先進的裝備指揮控制系統等信息化指揮手段,提高指揮的效率。
隨著軍民高技術領域的相互滲透和交叉,軍民技術的界限日趨模糊,融合程度日益加深,軍民技術的雙向轉移更加明顯。在裝備發展中,各國更加重視套用民用科技的力量和優勢加快武器裝備的發展,採用更多的商業標準和規範,更多地採用民用技術、工藝、產品和服務,積極推動國防科技工業與民用科技工業的有機結合,實現軍民技術研究開發和武器裝備生產製造一體化。同時,也將廣泛開展國際交流和合作,利用全球的資源來加快本國新型武器裝備發展。
發布者:中國軍事百科全書編審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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