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道三號公路

國道三號公路

“國道”三號,或俗稱二高(包括北二高,南二高與中二高),是台灣西部平原丘陵區上第二條南北縱向貫穿全島的高速公路。除了可以有效疏通“國道”一號(中山高)已趨近飽和的交通流量外,平衡城鄉發展也是這條高速公路非常重要的功能之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道三號公路
  • 俗稱:二高
  • 地區台灣
  • 通車:2004年1月11日
簡介,大事記,崩塌事件,

簡介

該高速公路全長430.5公里,中和以北限速:90km/h,中和土城限速:100km/h,土城以南限速:110km/h。該路2004年1月11日全線通車。
“國道”三號高速公路北起基隆市大武侖地區,與基金公路交會,南至屏東縣林邊鄉,貫穿台灣西部地區南北,是總長430.5公里(主線)的封閉式汽車專用道路系統。從1987年北二高部份路段開工後,一直到2004年1月11日中二高龍井到快官路段通車、全線貫通為止,總共興建了17年,建造經費新台幣4580億元。公路沿途設定了55個交流道,13個系統交流道,11個收費站及7個服務區,除此之外為了與部分重要都會區相連,或是與原本的中山高速公路相連形成路網,沿途還設有多處環線或支線。
該高速公路在初期時,是從北部路段開始修築,當時台灣只有一條“國道”(中山高速公路),因此很習慣地將新建的高速公路稱呼為“北部第二高速公路”(北二高),之後的南部路段與中部路段,則是依循北部的模式,稱呼為南二高與中二高。但根據台灣道路系統的命名規則(南北方向的道路是使用單數的編碼),這條新建的高速公路正式的編碼為“國道三號”。只是俗名與正式編號間的落差,常常讓用路人將北二高誤呼為“國道”二號(真正的“國道”二號是桃園環線)。為解決此問題,“國道”三號在公開徵求命名後,於2004年11月1日正式選定命名為“福爾摩沙”高速公路,簡稱為“福高”(“福爾摩沙”是葡萄牙文中對台灣的稱呼)。
“國道”三號自北開始,依序經過基隆市、台北縣、桃園縣新竹縣苗栗縣台中縣彰化縣南投縣雲林縣嘉義縣台南縣、高雄縣與屏東縣。相對於中山高當初規劃是以串聯台灣西岸主要大城市為目的,考量到平衡地區發展、土地取得的成本與避免都市附近短途通勤車流造成阻塞,“國道”三號的選線刻意避開人口稠密的都會區,通過許多原本低度開發的鄉村地帶。
“國道”三號從北部開始,分別在汐止系統交流道(台北縣)、新竹系統交流道(新竹縣)與彰化系統交流道(彰化縣)與中山高交會。其中汐止到新竹的路段,是行走較偏遠的山區鄉鎮,新竹到彰化則是經由濱海地區,彰化以南的路段都是沿山區行走,直到南端的林邊為止都採取與中山高平行的路線。相對於原本中山高較為直線的規劃,“國道”三號因適應地形與避開人口已非常密集的市鎮,路線迂迴較明顯,沿途大量使用高架橋的方式穿越不平坦的地形,工程難度較“國道”一號提升許多。全程共有15個隧道,其中有9個是聚集在台北盆地南邊的山區,沿線最長的隧道為1,875米長的木柵隧道。
除了主線,“國道”三號在台北南區設定用來連線市區(辛亥路)的支線-“國道”三甲(台北聯絡線),在萬芳交流道與信義快速道路(舊名北二高信義支線)相接。而除了三個與中山高相交會的系統交流道外,兩條南北向的高速公路間還有四條新修築的東西向高速公路互相連結,但這些東西向的高速公路擁有各自的編號,並不屬於“國道”三號的一部份。此外新修築的北宜高速公路(“國道”五號),也與“國道”三號在南港系統交流道相交。
車道數:“國道”三號本線除了南北兩端的路段采雙向四線道設計外,全線皆采雙向六至八線道設計。
收費站:七堵收費站、樹林收費站、龍潭收費站、後龍收費站、大甲收費站、名間收費站、古坑收費站、白河收費站、善化收費站、田寮收費站、竹田收費站。
休息站與服務區:木柵休息站(北上)、關西服務區、寶山休息站(南下)、西湖服務區、清水服務區、南投服務區、古坑服務區、東山服務區、新化休息站、關廟服務區。(註:“國道”三號的“休息站”原稱“停車場”,可停車輛數較少且僅有廁所設施,並未有販賣、加油等服務。)
速限:除了收費站與施工路段外,中和交流道以北速限90公里/小時,中和以南、土城交流道以北路段100公里/小時,土城交流道以南路段則擁有全台灣最高的110公里/小時速限(在2003年4月15日後正式調高)。
興建單位:台灣“行政院”交通部台灣區“國道”新建工程局
維護單位:台灣“行政院”交通部台灣區“國道”高速公路局
管理單位:台灣“行政院”內政部“國道”公路警察局

大事記

1987年 -“ 國道”三號(北二高路段)動工興建。
1993年1月 - 土城至三鶯段通車。
1993年7月 - 關西至新竹段通車。
1993年8月 - 中和至新竹全段通車。
1996年2月 - 新竹系統至香山段通車。
1996年3月 - 汐止至木柵段與台北聯絡道通車。
1997年8月 - 汐止系統至汐止交流道路段通車,北二高(除汐止以北的延伸路段外)全線通車。
2000年2月 - 南二高全線通車
2001年12月 - 斗六至新化段、香山至竹南鎮段通車。
2002年5月 - 竹南至後龍段通車。
2002年6月 - 草屯至斗六段通車。
2002年10月 - 中港系統至龍井段通車。
2003年1月 - 後龍至中港系統段、快官至草屯段通車。
2003年4月 - 中和至土城段速限調高為100公里,土城以南速限調高為110公里。
2004年1月11日 - 龍井至快官段通車,“國道”三號全線通車。
2004年3月23日 - 信義快速道路(原北二高信義支線)沿線的隧道在施工時,因為在推進鋼模過程中上方鋼筋倒塌,造成3死5傷的意外。
2004年11月1日 - “國道”三號正式命名福爾摩沙高速公路。

崩塌事件

國道三號3.1公里崩塌事件
又稱425山崩事件、走山意外,是中華民國國道三號(又稱福爾摩沙高速公路)基隆汐止段在2010年4月25日台灣時間約下午14時29分,於3.25公里處邊坡的“師公格山”所發生之山崩事件;山崩地點位於台灣基隆市七堵區瑪陵坑山區,造成雙向車道遭埋面積達200×60平方米,大埔跨越橋也隨著山崩斷成兩截而掉落至高速公路主線。南北雙向六個車道全遭土石覆蓋,高速公路局及國道公路警察局因此緊急雙向封閉國道三號汐止系統立交橋以北至基金立交橋以南路段,交通完全中斷。據統計倒坍塌下來的石堆約有10萬立方米。這也是中華民國國道通車36年來,除1974年9月28日中山高速公路八堵立交橋附近造成36人死亡的山崩事件外,最嚴重的崩塌意外。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