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資國企改革政策法規全書

國資國企改革政策法規全書

《國資國企改革政策法規全書》是2017年1月法律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北京德和衡律師事務所

基本介紹

  • 書名:國資國企改革政策法規全書
  • 作者:北京德和衡律師事務所
  •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 出版時間:2017年1月
  • 頁數:607 頁
  • 定價:118 元
  • 開本:16 開
  • 裝幀:平裝
  • ISBN:9787519705831
內容簡介,作者簡介,圖書目錄,

內容簡介

本書由北京德和衡律師事務所組織國資國企團隊律師編印,共十章,包括綜合類、產權登記、資產評估、國有產權轉讓、國有企業改革改制、混合所有制與職工持股、國有資產(股權)監管、“殭屍企業”清理、境外投資及責任追究等。

作者簡介

北京德和衡律師事務所(Beijing DHH Law Firm)是中國zui大的法律服務機構之一德衡律師集團在北京創建的總部機構,在北京、上海、濟南、青島、南京、邯鄲、鄭恥立雅體州、太原、深圳、杭州、海口、哈爾濱、天津和武漢等地設有辦公室,並在中國香港、中國台北、首爾、柏林、華盛頓、倫敦、多倫多、莫斯科及新加坡等設有境外代表機構,為客戶提供海內外一站式優質服務。
北京德和衡律師事務所始終致力於提供中國zui優質的商事法律服務,以客戶需求為核心,秉持“專業專心、專才專注”的服務理念,以專業化的精英團隊為客戶提供服務,組建了8大業務中心,在金融、公司業務、證券和資本市場、國際業務、房地產、智慧財產權、政府事務以及爭議解決等主要法律服務領域業績顯赫,被中國商務部指定為“國際投資法律服務供應商”,是中國zui具業務優勢的律師服務機構之一。
北京德和衡律師事務所擁有一支強大的律師人才隊伍,絕大多數律師擁有國內外ding尖高校教育背景及執業經歷,多位律師擁有多國律師執業證,由資深美國執業臘頸律師擔任國際業務總監,台灣地區知名律師擔任亞太法律顧問,真正實現了優秀律師人才密集儲備。北京德和衡律師事務所擁有多位全國和省市級優秀律師,獲得了大量ding級的職業殊榮。同時,還擁有數十位具有會計師、稅務師、評估師、專利師、經濟師和工程師等專業技術職稱或資格的複合型優秀人才,是國內較早取得證券從業、破產重喇元管理、商標專利代理資格的律師服務機構。
北京德和衡律師事務所堅持專業分工、團隊協作與質量第yi,嚴格保障案件辦理流程及風控監督機制,不斷創新客戶服務和律師管理,積累了成熟的規範管理機制,保障客戶能夠得到全面、優質、高效的法律服務。北京德和衡律師事務所,在國內素以管理規範著稱,具備業界領先的國際化一流管理能力,其快速、規範化的發展模式在中國律師界廣獲好評。
北京德和衡律師事務所始終堅持開放合作共贏,推動建立zui廣泛的律師合作機制。北京德和衡律師事務所主導發起組建了國內zui大的跨地域法律服務協作平台之一—— “中國德和精品律所聯盟(ECLA)”,推動國內外律師緊密合作。目前ECLA成員律所已達到37家,實現中國全覆驗駝閥蓋,成員所律師人數3000餘人。中國德和精品律所聯盟(ECLA)國際化戰略逐步展開,正向著以為客戶提供一站式、專業化、標準化、國際化法律服務的“全球法律服務供應商”的目標不斷邁進。

圖書目錄

第一章綜合類
2.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2013年12月28日修正)
3.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2006年8月27日)
4.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2006年8月27日修訂)
5.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2015年4月24日修正)
6.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契約法(2012年12月28日修正)
7.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2007年12月29日)
8.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2006年2月28日修正)
9.中華人民共和國資產評估法(2016年7月2日)
第二章產權登記
1.企業國有資產產權登記管理辦法(1996年1月25日)
2.企業國有資產產權登記管理頌辣糊辦法實施細則(2000年4月6日)
3.山東省人民疊歡采政府國資委關於規範改制企業職工勞動保障費用支付等有關問題的通知(2007年5月22日)
4.國家出資企業產權登記管理暫行辦法(2012年4月20日)
5.國家出資企業產權登記管理工作指引(2012年7月24日)
第三章資產評估
1.國有資產評估管理辦法(1991年11月16日)
2.國有資產評估管理辦法施行細則(1992年7月18日)
3.國有資產評估管理若干問題的規定(2001年12月31日)
4.國務院辦公廳轉發財政部關於改革國有資產評估行政管理方式加強資產評估監督管理工作意見的通知(2001年12月31日)
5.國有資產評估違法行為處罰辦法(淚只芝兵2001年12月31日)
6.企業國有資產評估管理暫行辦法(2005年8月25日)
7.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加強企業國有資產評估管理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2006年12月12日)
8.金融企業國有資產評估監督管理暫行辦法(2007年10月12日)
第四章國有產權轉讓
1.企業國有資產交易監督管理辦法(2016年6月24日)
2.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財政部、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關於向外商轉讓上市公司國有股和法人股有關問題的通知(2002年11月1日)
3.商務部、國資委辦公廳關於上市公司國有股向外國投資者及外商投資企業轉讓申報程式有關問題的通知(2004年1月21日)
4.中共國務院國資委紀委、監察部駐國務院國資委監察局關於印發《關於加強對國有企業改制及國有產權轉讓監督檢查工作的意見》的通知(2004年3月8日)
5.國資委關於企業國有產權轉讓有關事項的通知(2006年12月31日)
6.國有股東轉讓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管理暫行辦法(2007年6月30日)
8.財政部關於貫徹落實《金融企業國有資產轉讓管理辦法》有關事項的通知(2009年12月27日)
9.境內證券市場轉持部分國有股充實全國社會保障基金實施辦法(2009年6月19日)
10.企業國有產權交易操作規則(2009年6月15日)
11.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中央企業國有產權協定轉讓有關事項的通知(2010年1月26日)
12.企業國有產權無償劃轉管理暫行辦法(2005年8月29日)
14.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辦理上市公司國有股權無償轉讓暫不徵收證券(股票)交易印花稅有關審批事項的通知(2004年8月2日)
15.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做好產權交易機構選擇確定工作的指導意見(2004年7月14日)
第五章國有企業改革改制
(一)總體規定
1.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2013年11月12日)
2.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指導意見(2015年8月24日)
3.國務院關於促進企業兼併重組的意見(2010年8月28日)
4.國務院關於促進創業投資持續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2016年9月16日)
5.國資委關於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指導意見》的通知(2015年9月16日)
6.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規範國有企業改制工作的意見(2003年11月30日)
7.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資委關於進一步規範國有企業改制工作實施意見的通知(2005年12月19日)
8.國家經貿委、財政部、人民銀行關於進一步做好國有企業債權轉股權工作的意見(2003年2月17日)
9.國務院辦公廳轉發財政部等部門關於推進和規範國有企業債權轉股權工作意見的通知(2004年12月30日)
10.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資委關於推進國有資本調整和國有企業重組指導意見的通知(2006年12月5日)
11.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務院國資委、財政部關於國有企業職工家屬區“三供一業”分離移交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2016年6月11日)
12.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推動中央企業結構調整與重組的指導意見(2016年7月17日)
13.最高人民法院對《商務部關於請確認〈關於審理與企業改制相關的民事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是否適用於外商投資的函》的復函(2003年10月20日)
(二)財務
1.企業國有資本與財務管理暫行辦法(2001年4月28日)
2.財政部關於印發《企業公司制改建有關國有資本管理與財務處理的暫行規定》的通知(2002年7月27日)
3.財政部關於《企業公司制改建有關國有資本管理與財務處理的暫行規定》有關問題的補充通知(2005年1月26日)
4.財政部關於企業公司制改建應付工資等餘額財務處理的意見(2006年3月17日)
5.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稅務總局等關於印發《關於企業職工教育經費提取與使用管理的意見》的通知(2006年6月19日)
6.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完善股權激勵和技術入股有關所得稅政策的通知(2016年9月20日)
(三)職工安置
1.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契約法實施條例(2008年9月18日)
2.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2001年4月16日)
3.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二)(2006年8月14日)
4.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三)(2010年9月13日)
5.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四)(2013年1月18日)
6.勞動部關於印發《違反和解除勞動契約的經濟補償辦法》的通知(1994年12月3日)
第六章混合所有制與職工持股
1.國務院關於國有企業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的意見(2015年9月23日)
2.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財政部關於印發《國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內)實施股權激勵試行辦法》的通知(2006年9月30日)
3.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規範國有企業職工持股、投資的意見(2008年9月16日)
4.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實施《關於規範國有企業職工持股、投資的意見》有關問題的通知(2009年3月24日)
5.財政部、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印發《關於國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業開展員工持股試點的意見》的通知(2016年8月2日)
第七章國有資產(股權)監管
(一)職責劃分
1.地方國有資產監管工作指導監督辦法(2011年3月31日)
2.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地方國有資產監管工作的若干意見》的通知(2009年9月19日)
3.國務院關於改革和完善國有資產管理體制的若干意見(2015年10月25日)
4.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財政部關於印發《關於完善中央企業功能分類考核的實施方案》的通知(2016年8月24日)
5.國資委、財政部聯合印發《關於完善中央企業功能分類考核的實施方案》(2016年9月26日)
6.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和改進企業國有資產監督防止國有資產流失的意見(2015年10月31日)
(二)上市公司國有股權管理
1.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凍結、拍賣上市公司國有股和社會法人股若干問題的規定(2001年9月21日)
2.財政部關於上市公司國有股質押有關問題的通知(2001年10月25日)
3.財政部關於上市公司國有股被人民法院凍結拍賣有關問題的通知(2001年11月2日)
4.關於印發《國有單位受讓上市公司股份管理暫行規定》的通知(2007年6月28日)
5.關於轉發國務院國資委《國有單位受讓上市公司股份管理暫行規定》的通知(2007年12月17日)
6.上市公司國有股東標識管理暫行規定(2007年6月30日)
7.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規範國有股東與上市公司進行資產重組有關事項的通知(2009年6月24日)
8.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規範上市公司國有股東發行可交換公司債券及國有控股上市公司發行證券有關事項的通知(2009年6月24日)
9.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印發《關於規範上市公司國有股東行為的若干意見》的通知
(2009年6月16日)
10.山東省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轉發國務院國資委國資發產權〔2009〕124號檔案規範國有股東與上市公司進行資產重組有關事項的通知(2009年11月16日)
11.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規範上市公司國有股東發行可交換公司債券及國有控股上市公司發行證券有關事項的通知(2009年6月24日)
12.關於轉發國務院國資委國資發產權〔2009〕125號檔案《關於規範上市公司國有股東發行可交換公司債券及國有控股上市公司發行證券有關事項的通知》的通知(2009年11月16日)
13.證監會、財政部、國資委、銀監會關於鼓勵上市公司兼併重組、現金分紅及回購股份的通知(2015年8月31日)
(三)其他
1.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加強中央企業對外捐贈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2009年11月5日)
2.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加強中央企業智慧財產權工作的指導意見(2009年4月22日)
3.董事會試點中央企業專職外部董事管理辦法(試行)(2009年10月13日)
4.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印發《中央企業商業秘密保護暫行規定》的通知(2010年3月25日)
5.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在部分中央企業開展分紅權激勵試點工作的通知(2010年10月11日)
6.財政部關於進一步加強國有金融企業股權管理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2016年12月7日)
第八章“殭屍企業”清理
1.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若干問題的規定(二)(2014年2月20日修正)
2.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若干問題的規定(一)(2011年9月9日)
3.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若干問題的規定(二)(2013年9月5日)
4.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企業破產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規定(2007年4月12日)
5.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破產案件立案受理有關問題的通知(2016年7月28日)
6.工商總局關於全面推進企業簡易註銷登記改革的指導意見(2016年12月26日)
第九章境外投資
1.中央企業投資監督管理辦法(2017年1月7日)
2.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印發《中央企業投資監督管理暫行辦法實施細則》的通知(2006年7月18日)
3.中央企業境外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暫行辦法(2011年6月14日)
4.中央企業境外國有產權管理暫行辦法(2011年6月14日)
5.中央企業境外投資監督管理辦法(2017年1月7日)
6.財政部關於印發《駐外機構國有資產管理暫行實施辦法》的通知(2007年12月20日)
7.外商投資企業設立及變更備案管理暫行辦法(2016年10月8日)
第十章責任追究
1.中央企業資產損失責任追究暫行辦法(2008年8月18日)
2.國有企業領導人員廉潔從業若干規定(2009年7月1日)
3.關於進一步推進國有企業貫徹落實“三重一大”決策制度的意見(2010年6月5日)
4.黨政主要領導幹部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規定(2010年10月12日)
5.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國家出資企業中職務犯罪案件具體套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2010年11月26日)
6.黨政主要領導幹部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規定實施細則(2014年7月27日)
7.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2015年10月18日)
8.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建立國有企業違規經營投資責任追究制度的意見(2016年8月2日)
9.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節錄)(2015年8月29日修正)
6.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契約法(2012年12月28日修正)
7.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2007年12月29日)
8.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2006年2月28日修正)
9.中華人民共和國資產評估法(2016年7月2日)
第二章產權登記
1.企業國有資產產權登記管理辦法(1996年1月25日)
2.企業國有資產產權登記管理辦法實施細則(2000年4月6日)
3.山東省人民政府國資委關於規範改制企業職工勞動保障費用支付等有關問題的通知(2007年5月22日)
4.國家出資企業產權登記管理暫行辦法(2012年4月20日)
5.國家出資企業產權登記管理工作指引(2012年7月24日)
第三章資產評估
1.國有資產評估管理辦法(1991年11月16日)
2.國有資產評估管理辦法施行細則(1992年7月18日)
3.國有資產評估管理若干問題的規定(2001年12月31日)
4.國務院辦公廳轉發財政部關於改革國有資產評估行政管理方式加強資產評估監督管理工作意見的通知(2001年12月31日)
6.企業國有資產評估管理暫行辦法(2005年8月25日)
7.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加強企業國有資產評估管理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2006年12月12日)
8.金融企業國有資產評估監督管理暫行辦法(2007年10月12日)
第四章國有產權轉讓
1.企業國有資產交易監督管理辦法(2016年6月24日)
2.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財政部、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關於向外商轉讓上市公司國有股和法人股有關問題的通知(2002年11月1日)
3.商務部、國資委辦公廳關於上市公司國有股向外國投資者及外商投資企業轉讓申報程式有關問題的通知(2004年1月21日)
4.中共國務院國資委紀委、監察部駐國務院國資委監察局關於印發《關於加強對國有企業改制及國有產權轉讓監督檢查工作的意見》的通知(2004年3月8日)
5.國資委關於企業國有產權轉讓有關事項的通知(2006年12月31日)
6.國有股東轉讓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管理暫行辦法(2007年6月30日)
8.財政部關於貫徹落實《金融企業國有資產轉讓管理辦法》有關事項的通知(2009年12月27日)
9.境內證券市場轉持部分國有股充實全國社會保障基金實施辦法(2009年6月19日)
10.企業國有產權交易操作規則(2009年6月15日)
11.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中央企業國有產權協定轉讓有關事項的通知(2010年1月26日)
12.企業國有產權無償劃轉管理暫行辦法(2005年8月29日)
14.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辦理上市公司國有股權無償轉讓暫不徵收證券(股票)交易印花稅有關審批事項的通知(2004年8月2日)
15.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做好產權交易機構選擇確定工作的指導意見(2004年7月14日)
第五章國有企業改革改制
(一)總體規定
1.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2013年11月12日)
2.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指導意見(2015年8月24日)
3.國務院關於促進企業兼併重組的意見(2010年8月28日)
4.國務院關於促進創業投資持續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2016年9月16日)
5.國資委關於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指導意見》的通知(2015年9月16日)
6.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規範國有企業改制工作的意見(2003年11月30日)
7.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資委關於進一步規範國有企業改制工作實施意見的通知(2005年12月19日)
8.國家經貿委、財政部、人民銀行關於進一步做好國有企業債權轉股權工作的意見(2003年2月17日)
9.國務院辦公廳轉發財政部等部門關於推進和規範國有企業債權轉股權工作意見的通知(2004年12月30日)
10.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資委關於推進國有資本調整和國有企業重組指導意見的通知(2006年12月5日)
11.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務院國資委、財政部關於國有企業職工家屬區“三供一業”分離移交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2016年6月11日)
12.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推動中央企業結構調整與重組的指導意見(2016年7月17日)
13.最高人民法院對《商務部關於請確認〈關於審理與企業改制相關的民事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是否適用於外商投資的函》的復函(2003年10月20日)
(二)財務
1.企業國有資本與財務管理暫行辦法(2001年4月28日)
2.財政部關於印發《企業公司制改建有關國有資本管理與財務處理的暫行規定》的通知(2002年7月27日)
3.財政部關於《企業公司制改建有關國有資本管理與財務處理的暫行規定》有關問題的補充通知(2005年1月26日)
4.財政部關於企業公司制改建應付工資等餘額財務處理的意見(2006年3月17日)
5.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稅務總局等關於印發《關於企業職工教育經費提取與使用管理的意見》的通知(2006年6月19日)
6.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完善股權激勵和技術入股有關所得稅政策的通知(2016年9月20日)
(三)職工安置
1.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契約法實施條例(2008年9月18日)
2.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2001年4月16日)
3.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二)(2006年8月14日)
4.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三)(2010年9月13日)
5.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四)(2013年1月18日)
6.勞動部關於印發《違反和解除勞動契約的經濟補償辦法》的通知(1994年12月3日)
第六章混合所有制與職工持股
1.國務院關於國有企業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的意見(2015年9月23日)
2.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財政部關於印發《國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內)實施股權激勵試行辦法》的通知(2006年9月30日)
3.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規範國有企業職工持股、投資的意見(2008年9月16日)
4.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實施《關於規範國有企業職工持股、投資的意見》有關問題的通知(2009年3月24日)
5.財政部、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印發《關於國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業開展員工持股試點的意見》的通知(2016年8月2日)
第七章國有資產(股權)監管
(一)職責劃分
1.地方國有資產監管工作指導監督辦法(2011年3月31日)
2.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地方國有資產監管工作的若干意見》的通知(2009年9月19日)
3.國務院關於改革和完善國有資產管理體制的若干意見(2015年10月25日)
4.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財政部關於印發《關於完善中央企業功能分類考核的實施方案》的通知(2016年8月24日)
5.國資委、財政部聯合印發《關於完善中央企業功能分類考核的實施方案》(2016年9月26日)
6.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和改進企業國有資產監督防止國有資產流失的意見(2015年10月31日)
(二)上市公司國有股權管理
1.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凍結、拍賣上市公司國有股和社會法人股若干問題的規定(2001年9月21日)
2.財政部關於上市公司國有股質押有關問題的通知(2001年10月25日)
3.財政部關於上市公司國有股被人民法院凍結拍賣有關問題的通知(2001年11月2日)
4.關於印發《國有單位受讓上市公司股份管理暫行規定》的通知(2007年6月28日)
5.關於轉發國務院國資委《國有單位受讓上市公司股份管理暫行規定》的通知(2007年12月17日)
6.上市公司國有股東標識管理暫行規定(2007年6月30日)
7.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規範國有股東與上市公司進行資產重組有關事項的通知(2009年6月24日)
8.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規範上市公司國有股東發行可交換公司債券及國有控股上市公司發行證券有關事項的通知(2009年6月24日)
9.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印發《關於規範上市公司國有股東行為的若干意見》的通知
(2009年6月16日)
10.山東省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轉發國務院國資委國資發產權〔2009〕124號檔案規範國有股東與上市公司進行資產重組有關事項的通知(2009年11月16日)
11.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規範上市公司國有股東發行可交換公司債券及國有控股上市公司發行證券有關事項的通知(2009年6月24日)
12.關於轉發國務院國資委國資發產權〔2009〕125號檔案《關於規範上市公司國有股東發行可交換公司債券及國有控股上市公司發行證券有關事項的通知》的通知(2009年11月16日)
13.證監會、財政部、國資委、銀監會關於鼓勵上市公司兼併重組、現金分紅及回購股份的通知(2015年8月31日)
(三)其他
1.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加強中央企業對外捐贈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2009年11月5日)
2.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加強中央企業智慧財產權工作的指導意見(2009年4月22日)
3.董事會試點中央企業專職外部董事管理辦法(試行)(2009年10月13日)
4.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印發《中央企業商業秘密保護暫行規定》的通知(2010年3月25日)
5.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在部分中央企業開展分紅權激勵試點工作的通知(2010年10月11日)
6.財政部關於進一步加強國有金融企業股權管理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2016年12月7日)
第八章“殭屍企業”清理
1.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若干問題的規定(二)(2014年2月20日修正)
2.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若干問題的規定(一)(2011年9月9日)
3.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若干問題的規定(二)(2013年9月5日)
4.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企業破產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規定(2007年4月12日)
5.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破產案件立案受理有關問題的通知(2016年7月28日)
6.工商總局關於全面推進企業簡易註銷登記改革的指導意見(2016年12月26日)
第九章境外投資
1.中央企業投資監督管理辦法(2017年1月7日)
2.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印發《中央企業投資監督管理暫行辦法實施細則》的通知(2006年7月18日)
3.中央企業境外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暫行辦法(2011年6月14日)
4.中央企業境外國有產權管理暫行辦法(2011年6月14日)
5.中央企業境外投資監督管理辦法(2017年1月7日)
6.財政部關於印發《駐外機構國有資產管理暫行實施辦法》的通知(2007年12月20日)
7.外商投資企業設立及變更備案管理暫行辦法(2016年10月8日)
第十章責任追究
1.中央企業資產損失責任追究暫行辦法(2008年8月18日)
2.國有企業領導人員廉潔從業若干規定(2009年7月1日)
3.關於進一步推進國有企業貫徹落實“三重一大”決策制度的意見(2010年6月5日)
4.黨政主要領導幹部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規定(2010年10月12日)
5.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國家出資企業中職務犯罪案件具體套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2010年11月26日)
6.黨政主要領導幹部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規定實施細則(2014年7月27日)
7.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2015年10月18日)
8.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建立國有企業違規經營投資責任追究制度的意見(2016年8月2日)
9.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節錄)(2015年8月29日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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