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營企業調節稅征納審計

國營企業調節稅征納審計亦稱“調節稅審計”。對征納了國營企業所得稅的國營大中型企業,就其稅後剩餘利潤超過國家核定的留利部分實施征納稅金的審查。

其主要內容:(1)核定基期利潤時,調增或調減基期利潤的項目是否符合規定,資料是否真實;有無漏增、少增應調增的項目及金額,擴大調減的項目及金額的情況; (2)計算增長利潤時,使用的基期利潤數與核定的基期利潤數是否相符;有無使用數小於核定數的情況; (3)合理留利額是否按財政和主管部門審批的意見計算確定,有無擅自擴大留利項目及數額的問題;(4)調節稅的減征額,是否按規定在年終一次計算確定;有無在年度中間計算減征額的情況; (5)調節稅應納稅額的計算是否正確,有無使用的稅率與核定的稅率不符的情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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