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泰案

國泰案是乾隆朝的一個大貪污案。國泰本人則是一個臭名昭著的貪官,他是滿洲鑲白旗人,本為紈絝子弟,特別任性。任山東巡撫後,與前大學士于敏中之弟布政使於易簡勾結在一起,狼狽為奸,“貪縱營松,征賂諸州縣”。沒幾年,鬧得各州縣全部虧空。

乾隆四十七年(1782),監察御史錢灃彈劾國泰貪得無厭,乾隆帝派和珅劉墉錢灃一起審辦此案。錢灃作監察御史,剛直不阿、不畏權勢。接受乾隆帝的委派後,錢灃在和珅、劉墉動身之前,第一個上路趕往山東。錢灃身穿便裝,行至良鄉,見一位官府僕從打扮的人,騎著一匹駿馬,張狂地催促夫役加快馬速,匆匆而過朝山東飛奔。錢灃斷定此人是受和珅差遣給國泰送信的,企圖讓國泰有所準備,於是就記住了這個人的長相。過了一些時候,那個僕從打扮的人從山東方向回來了,與錢灃在路上相遇,錢灃命人將這個僕從抓住,果然從他身上搜出了一封國泰寫的私人信件,信上“具言借款填庫備查事,中多隱語”。錢灃立即將此事及信件報與乾隆帝知道。
乾隆四十七年(1782年)四月八日,和珅、劉墉、錢灃以及隨行司員都來到了山東省城濟南府。和珅為了使國泰能矇混過關,想方設法拉攏錢灃。他見錢灃的衣服破舊,拿出一套新衣請錢灃換上,錢灃知道其不懷好意,堅辭不受。和珅感覺到錢灃不圖私利,因此不敢明目張胆地袒護國泰。當和珅得知山東省有的州縣虧空的庫銀已被國泰等人臨時補上,掩蓋了虧空的真相,就故意對錢灃說:“如果山東各州縣庫銀查不出虧空,你參奏不實可就危險了。”錢灃堅定地回答:國泰等人“縱能彌縫一處,不能彌縫處處”。懲貪除惡的決心絲毫不動搖。
和珅、劉墉、錢灃首先稽查的是歷城縣庫,“抽盤數十封,紋銀無短”。於是和珅下令停止盤查,匆匆忙忙地回館驛去了。面對這一情況,錢灃要求封庫,以防被人做手腳。左都御史劉墉是一位正直的大臣,錢灃與他認真研究對策以找出歷城縣庫銀虧空的證據。第二天,在劉墉、錢灃的主張之下,把所有庫銀拆封徹底細查。當打開所有的銀子封包,“則多系圓絲雜色銀”,與國庫所存銀錠規格不同——原來各級國庫庫銀,每錠重量、形狀都有一定的規格,且銀錠上都打有專用的標記,與市面流通的散碎銀兩有明顯的區別。經過稽查認定:歷城縣“虧空銀四萬兩,且有挪移掩飾之弊”。劉墉、錢灃追根尋源,訊問山東巡撫國泰,國泰對虧空及挪移掩飾供認不諱。此前國泰在得知朝廷派人稽查山東州縣庫銀的訊息後,立即將他變賣物品得到的四萬兩銀子,填充到歷城縣庫,以掩蓋虧空的真相,終因銀子成色、形狀不一露了馬腳。
歷城縣庫銀的虧空是山東巡撫國泰等人貪得無厭地勒索造成的。乾隆帝得知對歷城縣庫銀的稽查結果後,於這年四月十九日傳旨:命和珅押解國泰等貪官回京審問;命劉墉與錢灃繼續對章丘東平益都等州縣庫銀進行稽查,“盤查實在,有無虧空”。經過錢灃、劉墉嚴格認真稽查,查出山東全省共虧空庫銀二百多萬兩,其中被國泰勒索侵吞的達八萬兩之多。根據山東巡撫國泰所犯的罪行,乾隆皇帝傳旨令國泰在獄中自盡,涉及此案的其他貪官污吏,都被追究了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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